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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知道女人有边听故事边做饭的习惯,他太敏感了,敏感到甚至没有听清故事汇里的女人说的是普通话,不是他的家乡话。
谭广胜木然地走出厨房,看见倒地的女人身边还有一些瓷碗的碎片,他数了数,正好三副碗筷。
他瞬间泪流满面。
善良的女人还想留他吃一顿热饭。
他却把这份善良杀死了。
谭广胜抹除了自己留下的指纹,卷走女人的一些私房钱与首饰,首饰装在一个银质的首饰盒里,看上去有些年月。他走得太匆忙,后来从报纸上得知,自己在现场留下了一只血脚印。
按说钱花光、首饰变卖之后,他应该很快把那个首饰盒也处理掉,以免日后被警察查到。但谭广胜没有。他一直鬼使神差地把这首饰盒藏在身边,以此提醒自己,要用余生偿还罪孽。
因为不以为然察觉的长短脚,谭广胜自知,自己鞋底的磨损特征十分独特。他听人说起“猎网行动”,又从陶龙跃那里旁敲侧击打听出来,足迹也有画像,什么磕痕、踏痕、跄痕、压痕,有时比DNA还精确,过去刑侦领域不重视这块儿,现在重视了,犯罪嫌疑人就跑不了了。
甚至他还看见民警为了灭门案在出租屋排查流动人口与劣迹人员,拿墨汁往地上一倒,让人随意一走,鞋模便一目了然。
字字句句,桩桩件件都令他心惊胆战,他逃了半辈子,第一反应,还是逃。
现在,刑侦局的讯问室里,谭广胜能逃却不逃,反而主动交代了三十年前那桩旧案。
重案队里他有熟人,两个不错的小伙子,都客客气气管他叫“谭伯”。
“我知道以现在的技术,那个血脚印早晚得坏事,就想赶紧离开,我又怕你们会怀疑,所以我就说我女儿要接我过去……”女儿是杜撰的。他所有的钱都拿去捐了,天天吃馒头就盐巴,哪个女人肯跟他,又哪来的女儿。
陶龙跃难得在讯问嫌疑人时陷入沉默,老人坦白的一切远远超出他的认知,
谢岚山问:“灭门案案发那晚,你为什么会在樊罗江边?”
答案不言而喻。樊罗江是个天然垃圾场,身为逃犯的谭广胜多半是想湮灭旧案的证据。
果然,谭广胜说:“我想扔了那个首饰盒,可能只有扔那里永远没人找得到。”
谢岚山问:“然后你看见了什么?”
谭广胜说他可以作证,那晚他看见一辆红色的奥迪开到江边——车标是四个圈儿,他认得出。嘭一声就往江里扔下去一件东西,他马上发现是个大活人。而对方已经上车,扬长而去了。
陶龙跃问:“车牌号记住了吗?”
谭广胜摇头:“天太黑了,当时只想着救人,没注意别的。”
陶龙跃明知故问:“为什么当时不报警?”
谭广胜解释:“没法解释清楚大半夜的一个人在江边,就怕你们把我当可疑人士,也让我留足印。”
陶龙跃继续问:“那为什么现在又来了?”
谭广胜看了谢岚山一眼:“说不上来,我想了两天,想到那到底是条命,那天夜里我跳大江里救他也可能淹死,但我还是跳了,所以我也决定来了。”老人又看了谢岚山一眼,摇头苦笑:“可能让我再想两天,我就又不来了。”
谢岚山同样感到震惊,他隐约感觉到谭伯有难以启齿的秘密,却不知道真会牵扯出多年前的一桩旧案来,他面容严肃地问他:“你知道你坦白那些的后果吗?”
“知道。”谭广胜点点头,“吃一颗子弹嘛,知道。”
这个迟到三十年的结局带来的不是惶恐,而是解脱。他说他永生难忘女人临死前的眼神,无论做多少好事,午夜噩梦惊醒,眼前就是血泊中女人与她女儿的惨相。他说他书读得不多,小的时候听过一个故事叫农夫与蛇,当时他气得浑身打抖,从没想过自己有一天会变成最无耻卑劣的那条蛇。
“过了囊多年,我一直都记得到,那个女的喊我哥子,把狗都嫌的我带回屋头切,给我喝热的茶,还想让我吃顿饱饭……”谭广胜操回一口家乡话,他过去太怕泄露马脚,一直连说话都战战兢兢的。
目光传透讯问室冰冷的石灰墙,谭广胜眼里充满着无尽的悔恨与热望,仿佛久久未归的家乡遥遥在望。
他最后说,我不是个好人。我下辈子……争取当个好人。
谭广胜与张玉春非亲非故,他的证词令急于结案的刘局再无话可说,张玉春终于重迎生机。
“一个潜逃三十年的杀人嫌犯,为了救另一个杀人嫌犯主动自首,这怎么听都像天方夜谭。”陶龙跃仍未从谭广胜的招供中缓过来,愣怔好一会儿才长长叹了口气。
“永远不要低估我们自己。”谢岚山说,“我们不就是这样矛盾又奇怪的物种,可以为蝇头苟利你死我活,也可以翻然悔悟,立地成佛。”
“既然张玉春有了人证,说明张玉春不是鬼扯,在他到达丛家之前,真凶已经通过某种手段避开监控潜伏在那儿了。”陶龙跃扭头吩咐小梁与丁璃,“樊罗江边的地区还没开发,马路监控还没完全覆盖,不管怎么说,先去查查丛颖的身边人,谁是开红色奥迪的。”
谢岚山说,还有一个更直接的办法。言毕抬头,他心有灵犀般望向重案组的办公室门口,看见一个人自门外进来,微微一笑。
沈流飞。
“沈老师今儿怎么有空大驾光临?”陶龙跃依然跟沈流飞不对付,口口声声说自己是中国人,结果还是老美做派,大案当前却一副“事不关己”的态度,无组织无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