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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九七]
我在一九九七年和十六岁的你分隔两地,刘小曼,我在城东你在城西。
我们生活的城市很小很精致,由城东到城西,乘公交二十分钟,步行也只要二十五分钟。很奇怪吧,也许你会认为我在奔跑而不是在步行。
事实是这样的,虽然城市不大,可是交通复杂,大街小巷杂乱无章,公交车总是一圈又一圈地绕行在不规则的道路上,本来很短的距离因此变得很长。
天气仿佛孩子的脸,每日都在变,有时候下雨泥泞,有时候晴朗干净,我有时候乘车,有时候步行来看你。
你穿一件紧身弹力牛仔裤,蹬着前五后八cm的厚底鞋,宽大的t恤,这是一九九七年最时髦最流行最深得少女欢心的时装。
你瘦小的身体装在这身衣服里,娇小玲珑,你把这身衣穿得很好看,只是过于纤弱,让人生怜。你真的是一个很好看的人,皮肤白晳,眉清目秀,从小就是这样,外表骗倒了很多疼爱你的长辈,疼爱你的老师。
你有些调皮,经常作弄我还伪装成可怜无辜;成绩好到让我羡慕得要命,偶尔第二时常第一;你还很好强,得了第二就愁眉苦脸,泪盈满眼框;你很聪明也很努力,上了高中,依然还如此。
不像我,虽然不笨,却不够上进,总是花很多时间,奔波在路途。为了见上你一面,不辞辛劳,乐此不疲。
一九九七年,我们没有手机,qq也还未横行盛传,联系的方式不过是见一面之后约好下次的时间与地点。
我们的地点是你校外的快餐店。
每次你都很匆忙,赶着过来,我已经点好你最喜欢吃的小炒茄子,还有辣椒炒肉,你坐下就可以开始大快朵颐,吃完就返校,你要做练习,复习,预习。
你吃饭的样子也很可爱,一小口一小口,却速度迅猛,啃得飞快,小嘴一张一合,就吃掉了一大半。
一九九七年的我们,刘小曼和杨志念高中。
我就读的学校在城东,你的学校在城西。每两个星期,我都会过来看你一次,身为你的死党你的蓝颜更是认识十年的玩伴的名唤杨志的家伙,每次都会点你最爱吃的菜,看着你吃下肚去心满意足。
一九九七年,我们认识的第十个秋天,各自上了不同的学校,有了不同的际遇,遇见了很多不同的人,却未疏远彼此的关系。
这一年,你开始拥有粉丝,收到各式各样的情书。你给我看那些人的相片,他们穿着照相馆的劣质皮衣,头发抹了厚厚的发胶,拍油光满面的照片,把自己想象成你的白马王子,想将你电晕。
我哈哈大笑地看一张又一张的相片。刘小曼,这么傻的相片你也收。
你没有发现我笑里的微微的呆滞,只是恨恨地抢过我手里的相片,还有他们夹在相片里的情书,不说话,眼睛眯成了一条线。
女生都爱慕虚荣,你也一样,被异性喜欢是多么光荣多么值得骄傲的事情,你就像所有的小女生那样,扬起高傲的脸来。
可是,你没有恋爱。妈妈说的,高中的时候不可以恋爱。你是乖巧懂事听妈妈话的好孩子,妈妈说的才是正确的,妈妈说可以做的事情,你才会做,妈妈不让做的事情,你永远也不会做。
一九九七年,我也有粉丝,她们含蓄,没有相片,只有很多很多纸条,夹在我的课本里,笔记里,有时候在信封,在我的抽屉。
我和你说这些的时候,你哈哈地笑,然后说恭喜呀,恭喜。语气轻松诙谐,没有一丝的芥蒂。
一九九七年,我也是你的粉丝,是你生命里最长久最执着最深情的粉丝。
我用蓝颜的方式,站在你的身边,守护着你,懵懂地等你长大,等我长大,等到我们大到你妈妈允许的年纪,等到我们可以说爱的年纪。
刘小曼,你永远也不会知道,这一年,我已经懵懂地喜欢了你。
我把你的相片揣在怀里,给我的粉丝们看,说这是我的女朋友。她们有些忧郁有些愤怒有些满不在乎,终于,她们短暂地出现,然后迅速地消失。
这么小的年纪,喜欢可以很漫长也可以很短暂,喜欢可以像恒星也可以是流星。
然后,我也开始很努力,开始像个听妈妈话的好孩子,把书念得和你一样好,谁知道我这样做,只为了追逐你的脚步。
[二零零二]
二零零二年,我们分开得更远,刘小曼,我在北城而你在南城。
从北城去南城只有汽车,没有火车,我开始颠簸在两城的路途。从学校出门乘22路公交去省城汽车站,需要三十到四十五分钟。北城的交通与我们出生的小城一样,错综复杂,而且大段大段的塞车,而我的学校在北城的北郊,省城的汽车站在城中偏南。
南北城的汽车总是很准时,因为走高速。而我总是周五下午乘车去找你,这时候的车流总是不太多,行人也不太多,两点十分出门,三点左右登上去南城的汽车,五点或五点十分抵达。
南城的街道比北城简单,这个城市不大,且崭新干净,一排排的绿树在街边随风轻舞飞扬,不若我们出生的小城,也不似我所在的北城,道路永远都是随着急驰而过的汽车尘土飞扬,树叶上的尘垢下暴雨也未能冲刷干净。
上203路公交去你的学校只要二十分钟,尽管你的学校在城市的东南,在那个离城中心远远的,在那个靠山而立的大学城。
抵达的时候,是五点半到五点四十分,正好是吃晚餐的时候,你已经在校外的那家小炒店里点好了你喜欢吃的小炒茄子与辣椒炒肉。
你还是老样子,吃饭的时候一小口一小口,然而不同的是,大快朵颐的那个人是我不再是你。经过几小时的颠簸,我疲惫有点累,需要食物需要水份需要养料。我吃东西的速度比你当年还快。
唯一不变的是,为了看你,我不辞辛劳。
为了看你,多辛苦我也愿意。
吃罢饭,你送我去附近的旅馆,没有电梯,我们步行上三楼,我在前你在后,带我们上去的阿姨与我相熟之后友好的笑,又来了啊。我也笑,是的,又来了。
这时的你,在后头,不吱声。我回过头去,你沉默不语,而且逐渐消瘦,我早就看出来了,第一眼的时候,就知道你有很沉很重的心事。
不像以前的你,总是乐呵呵的。你看到我来的笑容都这么勉强,我与你这么熟,你的习惯你的动作我都清楚熟悉,你的忧愁怎么能够躲得过我的眼睛。
可是你不说,我就假装不知道。
这一年,我们已经开始了大学的生活。
我们都年过二十,已经到了谈情说爱的年纪。我在每次过来的车上假寐,心底只有一个念头,我是否应该对自己坦诚,我是否应该告诉你或者旁敲侧击让你知道也好。
可是,我很害怕,我们由此终结十几年来我辛苦经营的比友情多一点的关系,我怕我会成为你生命中最熟悉的陌生人。
所以,我只好把一切都按捺在内心,不让你看见,不让任何人看见。
而你,刘小曼。
这一年的你依然是学校最出色拔尖的女学生,你拿一等奖学金,你是学生会的主力,你是很多男生梦寐以求的爱情的样子。
你的粉丝像潮水,你的情书像雪片。
这一年,你已经过了你妈妈允许的恋爱的年纪,你有了中意的人,但是你害怕胆怯,你羞赧不敢上前,你甚至会担心自己不够好,不能入他法眼。
很久以后我知道这些。
当我知道这些的时候,你已经和他在一起。
你和他确实很登对很相配,至少外表看起来是郎貌女貌,还郎才女才,总之就是人家常说的郎才女貌的典范,是所有人眼里的甜蜜的相称的郎有情妹有意。
我看着你和他,手挽手走在迎春花开满的校园里,慢慢地走到我的面前,你的笑容甜美,小鸟依人,一看就是沉溺在爱里的小女生。
你身旁的人,眼神不善。
我对他微微一笑,你好,我是杨志,刘小曼的青梅竹马。刻意强调了后四个字。
他伸出手来,握得很用力。我听说过你,很高兴认识你。
刘小曼,也许你不知道此时此刻两个男人不露声色的较量。你只是依偎在他的身边,看着你最好的朋友与最爱的男人,絮絮叨叨里只有你。
你最喜欢吃的菜,你最喜欢的颜色,你最喜欢的饮料,六岁时候你在课堂上尿湿了裤子,你十岁的时候被某个男生欺负哭了两个小时的鼻子。
这一次,我喝了很多酒,你的他也喝了很多,我们谁不肯先放下,酒一杯又一杯地下肚,我的脑袋很晕很眩,可是我还是一杯接一杯。
我不想输,可是我还是输了,我记得爬在桌上的时候,看你了担忧的眼神,我对你微微一笑,说,我没事。
然后不醒人事。
这一年,以及这以后的一年,你和他很好,很相爱,像所有的情侣那样,去了很多地方,拍了很多相片,你偶尔会通过邮箱发些过来,有时候是我去看你的时候在你的相册里看到你们相拥的样子,看到你们在五一广场上放风筝,看到你们在公园里踏青,我看到你眼神里的满足和欣喜。
我看不到你们的矛盾和争吵。谁会将这些情人间的磨擦表现于人前呢。你只是有的时候很忧郁,你忧伤不开心的时候一声不吭。
我去看你,你依然带我去吃小炒茄子,吃辣椒炒肉,有时候和他一起,有时候独自一人,我于是知道,如果一起来,你们一定甜蜜如胶似漆,若你独身前来,定是闹了别扭互不相让互不理睬。
我问起他,你会找个借口搪塞。我与你这么熟,我又怎么看不出你的状态,只要你沉默安静就代表你心情不好,你从小就是这样,我怎么不知道呢,只是你不说我就不多问,我相信你会处理好自己的事情。
小炒茄子和辣椒炒肉,这两味菜吃了很多年,我都不腻,也许一辈子也吃不厌烦。有一个人,我也会喜欢一辈子,不会腻。
我把你的相片给我的那些女粉丝们看,这是我的女朋友,很漂亮吧。她们止步于你的相片,很快成为别人的粉丝,也有一两个不相信,因为她们从来未见过你的真人真面目,她们说眼见为实。
那么,你呢?刘小曼。
你和你的他,应该会在争吵与和好里蹒跚前行吧。至少,我是这么祝愿,一直,希望你们长长久久,白头到老。
那里没有我也没有关系,我愿意这么远远的看着你,这样就够了。
[二零零四]
可是,你们还是分开了,在不远的后来。
也许是他厌了,也许是你倦了,也许是你们彼此在越来越频繁的分合里感觉到彼此之间存在太多的问题。
有很多人是因为了解而恋爱,还有很多人却因为了解而分开。
你们是后者。
可是,你不说,你只是很难过,很长的时间不再有笑容。你第一次穿过两个城市的距离,来到我所在的学校,我去汽车站接你,你的背包很小很轻,可是你的步伐那么缓慢,我看着你从人群里走来,消瘦,熊猫一样的眼睛。
在去我学校的公交上,你哭了,靠在我的肩膀上,小声的抽泣。也许很累很倦,然后你睡着了,我看到你睡着的时候眉头还紧皱着,荡漾着浓浓的哀愁。
那一刻,我明白,你是多么爱他。比我想象中更多更浓更烈,比我想象中更让我心疼让我不能忍受。
我的心莫名其妙地难过起来,天空明明很晴朗,可是我的心像你的眼泪那样,不断地涌动出一种足以让我沉没的液体。
当然,我掩饰得很好。
下了车,我带你去吃你最喜欢的小炒茄子,你最喜欢的辣椒炒肉,我还叫了一支啤酒,你喝三杯,我只喝了一口。你醉了我很清醒。
我带你去附近旅馆休息,路过校门的时候被某个不相信我有女朋友的粉丝看见,我将手搭在你的肩膀,醉意甚浓的你也许错将我当成你的爱,顺势攀附上来。这一秒,我们仿佛最亲最爱的情侣,那个女粉丝也不得不相信我名草有主的事实。
事情都是这样的巧合的,不是吗?
如果你和你的他还相爱着,也许我会尝试着与我的女粉丝开始我们的可能的将来。就算我会对你念念不忘,那也只不过是我一个人的事,会在我的内心深处腐烂变质,与你没有任何的关系。
可是,我们的关系就这么复杂了。
你醉了的时候很安静,就像即将恋爱时候的你的样子,一声不吭,就像你和他吵闹之后忧郁的样子,默默地睡着了。
在这个小房子里,我守了你一夜,你睡得很安稳,没有做噩梦,也没有哭泣着醒来,等太阳出来的时候,你醒了,看到爬在桌上睡着的我。
杨志,谢谢你。
这是我醒来听到的第一句话。你的精神好多了,虽然眼睛有点肿,可是,你说,就算暂时还放不下,你也会努力。
学习中生活中,你都是那么努力,所以,我相信你在爱情里,也一定可以赢过你自己,你这么勇敢坚强,不会被打倒。
你和他的一切,你什么都不说,也不提他,似乎真的将他忘记了。
然而,我找过他,背着你偷偷的约他出来,问他为什么?像真正死党那样要替你伸张正义,替你讨回公道。
他也什么都不说,沉默着喝了很多酒,是我将醉得一塌糊涂的他带回宿舍,交给他的兄弟。从他的兄弟那里得知,其实你们的分开一切都是误会,他身边出现的女人与他没有任何关系,只不过你误会了他不解释,你们都这么倔强,不听劝告,不澄清,不解释。
而我,也没有告诉你事情的真相。
二零零四的春天波澜不惊地过去,我毕业了,你也毕业了,你们也因为毕业各奔东西,从此再未有任何瓜葛。世上太多的初恋没有结果,你也未能走出这个局,你们都太骄傲,你们都不像我。
也许,只有我这样怯懦的人才能够包容你的倔强与骄傲。这是你的他告诉我的,在那次谈话。他还说,你的以前我在照看,你的以后,也希望我可能代替他照顾你,他其实只喜欢你。
原谅我,这一切我都没有告诉你,我这么自私与怯懦,我想也许这样才可以守着你,才会有机会接近你的芳心。
当然,我和你的距离还是朋友还是蓝颜,虽然你偶尔玩笑似的向朋友介绍,这是我的青梅竹马。
[二零零五到二零零七]
这一年,你南下,我停留在中部某个城市。
我所在的城整年有浓厚的雾,天空总是灰蒙蒙,然而又很少痛快的雨,又很少有明亮的阳光,总是阴霾缠绕,令人心情灰暗。
我总是在msn里看见你。
在那里,你总是很忙,说话很简单,一个字,两个字。
在这里,我鼓足了莫大的勇气,留言给你,我很想你,能否去看看你。许久,你才回复,好啊,我也很想见你。
踏上去你那里的飞机,我的心突然变得很紧张,我的内心由于那个秘密而纠结缠绕,你知道吗,这个秘密让我呼吸困难。
从我的北城到你所在的天涯海角虽然隔着几百公里,可是我飞过去只要两个小时,我在飞机上看到层峦叠嶂的云层,在手边,仿佛只要伸出手就可以触摸,却隔着一层薄薄的坚不可摧的玻璃。
多像我和你之间的距离。
这一刻,如果我的飞机失事,突然遇难,你是否会一生一世记得,我这样奋不顾身的来看你,是否会突然察觉这么多年都在你的身边的我,原来这么爱你。
飞机平安着陆,我平安地站在了你的面前。你已褪去失恋的灰暗阴霾,你回到了十年前那个神采飞扬的刘小曼,你像读书时那样出色,你是金子,随时随地都能发光。
这个时候,你说,想找个人安定下来,想来想去觉得我最合适。
你说得轻描淡写,一切似乎很突兀又这么的理所当然,像水到渠成,又像很多人羡慕的青梅竹马那样。
回首我们的路,我们如果真的能够修成正果,就是真正的青梅竹马了,会成为许多人羡慕的对象,就像当初很多人说的你和你的他,如此这般郎才女貌,说天作之合,说我们生来就应该是一双。
所以,我很高兴,有点讶异又止不住心花怒放。
所以,这一刻,我决定告诉你,当时你们的情形,你和他之间的误会,你的他其实很爱很爱你。
我以为你要发脾气,会后悔或会急着回首,像电视剧里的情节那样,去找回以前他,然后甜蜜地生活在一起,也许会争吵,可是会你夫妻那样床头吵床尾合。我做好了你离我而去的准备,可是,你没有,只是淡淡的拧眉,然后微笑。一切都过去了,不要再提了。
我以为很懂你,其实却一直都不懂你,你的爱你的倔强你的以前你的现在,整个的完美的你。
这些都不重要的了,刘小曼,现在的你说愿意和我在一起,就算你不爱我也没有关系,我爱你,这就够了。
爱情没有对等,我可以也愿意给你百分之百,你给我多少,这已经不是我的关系。我能够做的就是好好的爱你。
这些年的等待都是值得的,我牵着你的手走进婚礼的时候,我把我们的婚纱照挂在我们的床头墙壁的时候,我们的女儿呱呱坠地的时候,我都这么想。
后来我才知,原来你也早就知道那件事。是后来某个时候,从他的兄弟的口中得知实情,可是,那个时候,他已经跟那个女人生活在一处;你已经真正地成为他的前任;你们都已经错过了彼此,你也有过伤心难过,只是再回不到从前。
你们都太倔强,真的不适合在一起,你更需要一个能够容忍你小脾气的像我这样的深爱你的愿意包容你所有缺点和优点的男人,这样才算得上圆满才算善始善终。
这样很好,刘小曼,我终于等到了你,就算是替补,我也很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