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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紫色的崇拜和喜爱缘于一部小说。记得是小学的时候,琼瑶的小说风靡一时,连闭塞的山村也能找出辗转多人的皱巴巴的小说,有一部名叫穿紫衣的女人悄悄走进了我的书包,那是我从妈妈的床头偷出来的。
数学老师在课堂上讲得口干舌燥之时,我窝在桌下看得泪花滚滚,以至于老师站在了面前浑然不觉,以至于全班同学随着老师的脚步一起转向我,转向最后一桌的我,我依然毫不所动,还在琼瑶的故事里缠绵,直到感觉耳朵生痛,手中的书落在了老师的手上,直到听到老师愠怒地声音:“起来,爱哭站后面哭个够吧。”我的书,被老师放进讲台上的小木桌的抽屉里,然后锁上,我眼泪汪汪的站在了教室的后边,心思却全在那本书上,下午,下午如果不把书拿回家,妈妈会很着急的,那本书是她从别人那里借的。
整整两节课时间,我站在教室的最后,像个流泪的木瓜,直到数学课上完也没有得到老师的赦免,我站的头昏眼花,心里充满了怨恨,以至于在以后的数学课里,我每天睁着大而空洞的眼睛,只盯着老师不思不想,向来优秀的数学在毕业时只考了38分,因为我只做了四道应用题和一道计算题,其它全是白板,这都是后话。
后两节课是语文课,语文老师是班主任,他让我坐回了位子,我趴在桌上伤心的哭泣。一边想我怎么才能把书偷回家,自从父亲离开以后,母亲白天辛苦的劳作,晚上总是要就着昏暗的煤油灯看一会儿书,母亲看的书除了父亲的教材,其它的都是借来的,而母亲又是一个十分讲信用的人,说还的时间即使没有看完,也会准时还给人家。我趴在桌上哭得涕泪交加,直到放学的哨子吹响。
放学以后的学校很安静,我巧妙地躲过守校老头的眼睛,从窗户上翻进教室,意外地发现那个抽屉竟然没有上锁(我至今都不知道是不是班主任老师善意的遗忘),我兴奋地从抽屉里拿出书,逃也似的离开了学校,回到家里母亲还没有回家,我扔下书包跑到屋后的竹林里,枕着竹叶看书,直到暮色降临。母亲从地里回来,外婆已经烧好了饭菜,我悄悄地把书放回了母亲的床头。
时隔多年,早已记不清那本书的内容,而对紫色的喜爱却近乎狂热,用一份记忆的紫色的固守着以为的优雅和美丽。我用紫色的衣物妆扮自己,深紫,浅紫,粉紫紫色的手袋,紫色的耳坠,紫色的背包甚至喜欢那些紫色的生灵,一到春天就肆意地盛开的紫色苜蓿,浅紫的豌豆花那千姿百态的紫滋润着我们干涸的眼睛,让睛睛也跟着春天的小雨温润而饱满起来。
偷书的生涯并没有因为老师的惩罚而结束。
我的家在离县城八公里左右的乡下,虽然不远,可是想去一趟县城看看新华书店的愿望并不是很容易实现的,可以说算是一种奢望吧。那时我的书包里只有两本书,语文和数学教材,远远满足不了当时的需要,没有电视没有玩具,年少渴求不是那两本教材就能满足的。课后除了完成老师布置的少得可怜的几道题,就是玩捏泥人,抓石头,而对这些游戏我又是那么地不屑。想看书,想通过书本了解外面的精彩,却又不得书,于是,无论走到哪一户人家,看人家家中是否有书,怎么样才能把书偷出来,便成了我当唯一的想法,怎样偷也让我绞尽脑汁。虽然每一次看完都总是悄悄地还回去了,虽然总以为自己做得不露声色,但那些都是自欺欺人。
有一天下午放学回家,母亲坐在门口,眼睛红红的,好像哭过,那天她对我说了很多很多,我只记得一句“娃,偷是可耻的,是贼你知道吗?大人不借给你书妈是知道的,但你也不难偷啊,况且那些书有的并不适合你读,以后妈妈会给你一点零用钱买书。”只记得我当时答应得很快,也许是因为通过“偷”得到了一个艰辛的承诺吧。
捏着母亲给的两块钱,天一亮我就从家里向县城进军,八公里路,我和外婆大概只用了一个时左右的时间,就到了。县城毕竟是县城,那么早就有很多人了,新华书店的门还没有开,外婆拉着我去别的地方转,我偏不去,急得她直跺脚也没有办法。只好让我不要乱走,自己买东西去了,太阳出来的时候,我看见一个梳着大辩子的姐姐开了门。一脚踏进新华书店的大门,立刻被排列整齐地书吸引了过去,我翻开了作文大全,少年文艺,太多太多的书令人爱不释手,一头扎进书堆里,任外婆不停地催,直到下午,忍无可忍的外婆向我举起了皮条,我才恋恋不舍的抱起一大抱书走向收银台,售书员姐姐亲切友好地问道:“要买这么多吗?”然后逐一加了书价,我才发现我的两块钱最多只能买其中的三本还差一点,拿起这本,舍不得放下。拿起那本也舍不得放下。最终买了四本书还要外婆把用手帕包着一层一层的角票拿了出来作了一些补贴。
用双手抱着散发着油墨香气的书,我舍不得把它们翻开,舍不得再读。睡在床上,我几次点亮煤油灯,又几次把它熄灭,我知道,这些书来之不易,是妈妈亲苦省下来的,我得省着读,省着。
有一次,老师布置了一个作文,我的理想,我几乎是不加思索的就一气呵成,我很清楚的记得我在文章中这样写道“理想是一个人的精神之柱,我们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理想,我的理想是当一名图书管理员”洋洋洒洒写了好几篇,老师把它当范文念,还把它贴在学校的墙报上。
小学毕业后等待中学录取通知书的漫长假期,我在邻居的小孩那里买得了几本小册子,记得其中一本是暴风骤雨,其它都记不起来了,好像是五角钱买了三本吧,看完后,我习惯性的看书的标价,我没有在书上发现我熟悉的蓝色印章。(那时买书只能在新华书店里买,当你付过钱后,售书的人总会在你的书上盖上一个蓝色的印章,或许是证明书的来路很正当吧。)
上了中学以后,课业渐重,读课外书的时间也渐渐少了。我考取的学校有了定时向学生开放的图书馆,我的偷书岁月也结束了。但是嗜读依然是我不变的爱好,也是遗传或者说是环境影响吧,我跟母亲一样养成了无书不成眠的习惯。
多年以后再回忆这段令人不耻的偷书岁月,却充满了泥土的香味,我在回忆里跌落,跌落在茅草齐腰的放牛的岁月,跌落在遍地收获的麦收时节,甚至跌落一个人坐在庙顶吹风的日子。我在逝去的花样年华跌得粉骨碎身却依然把自己感动的热泪盈盈。独自枕着岁月,怀念日子里流水般的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