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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邻人脚上的黄泥巴联想到王蓉梅有可能去祭拜先人去了,而这个人是成就了王蓉梅不俗作为的一个老师。
由此而得出,师乃名师,徒乃高徒。然后从感怀、感恩说开去,说到人不能忘本。所以才有勉怀先人的举动。
但是作者在“我觉得,韩先生医道高明是一方面,王蓉梅本身的悟性,也是不可缺少的。
虽说老话有名师出高徒,高徒本身的智慧,怎么能够少得了呢?好比一个班级的学生,是同一个老师教出来的,但后来的结果、造化、作为几乎是完全不同的。这是怎么回事呢?老师是一个因素,个人后天的努力,本身的智慧与悟性,怎么能够少得了呢?”
以上几段里的感想,似乎与全文的中心思想有所偏颇了。这样的道理说是可以说,但是放在这里却有点生硬,似乎把王蓉梅对老先生的敬重之情眨眼之间削减为一半了。我以为这几段应该是可以不要的。
“同样,同一本书,或同一篇文章,不同的人,读后的结果,是不一样的。比如我,读了老舍或孙犁的文章,总是有些心得或体会的。我觉得,两位先生的文章,都具有朴实无华的特点,同时,老舍先生的俏皮、幽默,孙犁先生的理性、清丽、简洁、明快,饱含寓意与智慧,给我以很好的教诲和启迪。”
用这一段来说明老舍先生和孙犁先生的可敬之处,似乎薄弱了一点,且个人认为以此作为“不同的人生经历与感悟能力对于同一事物的理解是有所偏差的”这个论点的论据。倒是很不错的。与其画虎不成反类犬,倒不如忍痛割爱成精华。
然后作者,由此而联想到自已的曾祖母,曾祖母的一生可以用传奇二字概括,在那个年代,在现今看来,那就是一个传奇。
看这篇文章,有两种思想一直在我脑海中打架,一个是人不能忘本,一个是人的可敬之处。个人觉得应该分开表述比较好。
另文中“曾祖母二十多岁就守寡,领着爷爷和姑奶奶从南边里逃出来,不然,族人肯定要再卖曾祖母一回的。”这句话,应该修改为“曾祖母二十多岁就守寡,被族人卖过一回,后来领着爷爷和姑奶奶从南边里逃出来,不然,族人肯定要再卖曾祖母一回的。”若是不加“被族人卖过一回”后面的“再”便很难呼应到。读起来也让人颇费思量。
妄议!请勿见笑!也请海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