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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跳舞,因为我悲伤。”
我不知道这句话对我意味着什么,但它却深深地烙在了我的脑海里,就像我身上从娘胎里带来的胎记,已经渗透了我的骨髓里。“我跳舞,因为我悲伤。”
读到这句话时,我正在一套公寓里,与一个陌生女人在她那张宽大无比的席梦思床上跳着舞。与我跳舞的女人还很年轻。我的意思是说,她其实已经不年轻了,她的眼神里布满了岁月留给她的印记。我叫不出她的名字,也不必知道她的名字;我记不清她的脸,也不想记住她的脸。但我听见了她那河水泛滥般的呻吟,听见了她情欲释放后对我的嘲讽和辱骂。和陌生女人在床上跳舞是我的工作。当然,工作着,就得拿工资。这年头没有免费的午餐。
没错,你猜得很对,我是做“先生”的,你当然不会叫我“先生”你一定会说:“瞧,那个男子是只‘鸭子’,是天底下最不要脸的男妓。”你的目光里满是鄙夷和憎恨。其实你那卫道者的做派对我是毫无意义的,因为我对自己所做的工作压根就没有羞耻感。如果我感到了羞耻,那么我就是彻头彻尾的伪君子。我不屑做伪君子。
有一回我无意之中打开电视,画面上是一个威严在作报告。一看见这张脸,就觉得眼熟。我打开记忆的闸门,开始搜索这张脸的信息。终于想起来,这张脸曾经出现在这座城市“先生”和“小姐”经常出入的夜总会,在那里,这张脸为了一个“小姐”与一个男人争风吃醋,大动干戈,风度扫地。
我看着画面里这张看起来道貌岸然的威严的脸,听着他传教士布道般的慷慨陈词,我狂笑起来,笑得那张脸在我眼里扭曲成粪坑里蠕动着的蛆,看了都觉得恶心。
我为什么要有羞耻感?有羞耻感的应该是电视里的这类人。起码,我向这个世界展现的是一个真实的我。
当然,也有人曾经那么想感化我。一个秋日的下午,天很高很蓝,秋阳在水中洗过了,很明澈。
我的那位当官的大学校友唐辉,我只叫他阿辉,他从良知讲到道德,从道德讲到了法律,他试图让我迷途知返。但我看来,他讲的那些,与其在说教育感化我,不如说在卖弄自己的博学。这么多年了,他的这种喜欢卖弄的脾性一点也没变。
在他滔滔不绝说了一大堆话后。我告诉他,这些话这些话还是说给他的下属听吧,讲道德对我没用,在我的眼里,中国的道德就像一个妓女,只要给她钱,就可以任意玩弄,像他这样的官,为了达到符合道德规范的目的,有几个不是通过卑劣的手段达到的。不卑劣他能走到今天吗?讲法律对我同样没有用,我已经进了一次“宫”我知道法律那是怎么一回事,我不怕“二进宫”、“三进宫”他听了,只是淡然一笑,然后沉默了。每每在需要作出决断的时候,他都喜欢用模棱两可的沉默来表示。这就是他油滑的一面。
从陌生女人的公寓里出来,正是清晨,太阳刚刚从夜色里探出头来。走在行人稀少的路上,睡意像三月的小雨密密地轻轻地绵绵地缓缓而至。我赶紧戴上墨镜。清晨的阳光是没有出尽的汗,一点也不爽利,暖味的。透过墨镜,我看见了马路两旁的梧桐树,看见了空中密织如网的电线,看见了偶然飞过的一群家养的鸽子,看见了这座城市灰蒙蒙的天空。凡夫俗子们从我的身旁走过,行色勿勿。
我之所以称他们为凡夫俗子,是因为他们排斥与他们的眼光,他们的思维方式,与他们的行为艺术不同的人。他们讲究共性,害怕个性。他们以为自己的一切都是正确的,总是以卫道者姿态指责别人是错误的。其实他们是最脆弱的群体,是最俗陋的瓷器,是最经不起诱惑的亚当和夏娃。 他们害怕打破固有的平衡而达到新的平衡。
如果让我在凡夫俗子和行尸走肉之间选择,我宁愿做行尸走肉,事实上,很多时候我自己就是一具行尸走肉。
我讨厌在阳光中看到的这一切,那是因为我讨厌阳光。这阳光,总让我想起几年前的情景,那时候我在阳光里打着瞌睡。 那束阳光是从一个小窗户射进来的。那扇小窗被铁栅分成了六块。窗外是高得几乎要压下来的墙,上面的电网如蜘蛛网那么规则而密匝。阳光翻过高墙,再越过枯草和青草混杂着的草丛,又爬上泛着青灰色的光的冰冷的墙,再穿越一道走廊,以坚忍不拔的毅力跃到那扇被分成六块的小窗,照射进屋内,最终射在了我的身上。
我之所以在阳光里打瞌睡,是因为我刚被牢友们殴打完。那一时刻我的身体和思维都是麻木的,惟有睡眠才能让我知道自己还存在着。 但那时我像一个被驯服的奴隶,心甘情愿地接受这一切。想起那一幕幕,我就会悲伤。但是,这种悲伤是伴着喜悦的。因为它让我知道了当你什么都没有的时候,你还能生存下去。于我,这真是一条不破的真理。
“我跳舞,因为我悲伤。”
我与陌生女人在床上跳着没有任何色彩的舞时,虽然没有任何的悲伤,但是这句话勾起了我心灵深处的那种悲伤。这一时刻,我把喜悦给了肉体,而把悲伤留给了灵魂。但是我没有泪。我从来不知道眼泪是什么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