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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永远忘不了自己看的第一本小说,会写出这样风格的小说,灵感便是来自那本小说。
那是我小学五年级的时候,当时讨厌读书的我看到阿娘的衣柜里放了一本封面是男人抱着女人的诱人图案的书时,心想,这是什么东东?怎么男生抱着女生?好羞羞脸,可是男生和女生看起来好漂亮喔!
后来小媛第一次以极大的耐心,花了三天左右的时间,又在好多字看不懂的情况下,终于把那本小说看完了。
然后呢?然后从此爱上了爱情小说。
那时只有外曼小说,所以小媛开始用阿娘的名字去借小说,每次看到小说内的剧情,真是爱到一个不行。
因为当时年纪小,不懂得什么是真、什么是假,只是凭着既定的认知,认为外国人谈恋爱真的好浪漫、好赞。(事实上,小学五年级的孩子看爱情小说好像本来就不太对,毕竟心智尚未成熟,无法分辨事情的真假,所以好孩子不能学喔!)
小媛记得,有好长一段时间自己一直希望可以和有着蓝眼睛金头发的外国人交往。(这就是年幼的无知)
对了,为什么要讲这段往事呢?因为这就是小媛写这本书的风格由来。(请原谅我受外曼小说的感化太久,久到好想自己也写一本有着外国罗曼史小说结构的风格小说,也请原谅我又把女主角配上外国人)
当然,小媛也得感谢编编包容我的任性,因为当编编看过稿子后,告诉小媛,总觉得好像在看外曼小说,和台式风格差很多。(作者的任性总是带给编辑困扰,所以小媛很心虚,只能苦笑)
这是一个穿越时空的故事,老实说,真要说是穿越时空,不如说是小援的梦想。
如果有一天我能回到过去,想要遇到的就是这种男人因为我太爱蓝眼金发的男人了,虽然笔下的男主角是红眼睛,但是我真的很喜欢欧洲国家,爱到一个不行。
所以这本书不算是非常正统的穿越时空,因为被提出的部分不算太多,在穿越的捉摸中,只是一个小小契机,最主要的在于男人与女人相处,进而相爱的过程。
老实说,我爱死这种剧情了,被大家所爱,每个人都爱,所引发出的抢人行径,真是太浪漫了。(这个家伙疯了,别理她)
我很羡慕于若水,因为她太幸福了,在那个只有蓝眼金发的人的国家里,因为她突然的出现,成为大家眼中唯一的异类,与众不同,所以受到了礼遇。(含着泪,咬着手帕,希望自己就是她)
试想一下,如果在亚洲,她会很特别吗?(作者嫉妒兼讲坏话)
而且,还被大家宠上了天(何止嫉妒,作者决定在清晨四点四分四十四秒时诅咒她)
只能说,有些东西是可遇不可求的,就像我一直梦想着生个可爱的混血儿宝宝,可是呢?那只是梦想,有梦最美,实际上,缘分不是我们这平凡的人类所能控制的,你们说是吧?(笑)
喔!忘了一提,小媛第一次看的小说,是民国七十六年出版,现在仍然在小媛的书柜上,而男主角的名字叫做摩根。(我爱死这个名字,当然,它和咖啡没有任何关系)
附带一提,小媛同样在小学五年级时看了人生中的第一本爱情漫画,它的名字叫做尼罗河女儿,同样是我阿娘教坏我的,而且至今仍然没有结局,让我非常的伤心。(虽然我已经自己把结局幻想结束了,但是身为爱书者,故事没有结局,便会感到万分痛苦,重点是,我爱死了曼菲士,也造就我爱上了金字塔和埃及)
那么,我们下一本书再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