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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得到解答,严士扬每天都到汪家门口去等;汪家一开始当作没看到,但他这样近乎疯狂的纠缠让汪家不堪其扰,甚至打电话报警,让他被带到警局。
沈佩璇赶过去看他时,她永远无法忘记当下她看到的严士扬变成了什么样──一个颓废的男人,一个心碎的孩子;一双茫然带涙的眼睛,一副倔强不肯认输的神情。
警察训斥他,要他不可以再继续骚扰别人,说他既然是学法律的,不可以知法犯法,如果再犯,一定会移送。
他痛苦的离开了警局,心中的疑惑依旧难解。
此时校园内开始传开了谣言──听说那个汪映君跟某大企业的小开在交往,听说汪家父母对于自己的女儿可以跟这样的贵公子在一起而感到欣喜不已,听说听说
沈佩璇都听到了,她心里为此震惊,心疼不已,理智告诉她,此事很难令人相信;可是小君避不见面也是事实!
严士扬不再问了,他也不再到汪家去找人──他放弃了自己、放弃了学业,最后一学期,明明还有课程要修习,明明为了考司法特考还有一大堆的书要念,他却完全放弃!
课不上,书也不念,甚至到后来他连学校都不来,不再出现在任何人面前,包括那个他曾经最爱的棒球队。
沈佩璇到处找他,从他家到他家附近,从他最常去的打击场到河堤外的球场,校园里的每个角落,统统找不到他。
她替他难过,知道他是真的喜欢小君;可是她也生气,不是说至少是好朋友吗?为什么有伤心难过的事不会来找她,要这样一个人躲起来?
严士扬与汪映君的事在校园里掀起一阵波澜,但就跟大多数的八卦新闻一样,风波过去就了无痕迹,只有关心他的人,不断的追寻、不停的关注。
那天晚上,沈佩璇背着背包在校园里走着──严士扬已经销声匿迹三个礼拜了,没有任何人看到他,说不定也没有任何人在找他。
但沈佩璇不放弃,尤其是今晚,她突然有个冲动想到棒球队看看,就不定他会在那里,但可能性也不高,因为那里一定会有熟人,以士扬的个性,现在他一定不想出现在熟人面前。
可她还是想去看看,也许会有特别的发现。
通往那熟悉的棒球队办公室,一路上会经过操场,操场旁有司令台,司令台后方是一大片草丛,那里人烟罕至,鲜少有人会在那里!
只因那里蚊虫多,连热恋中的情侣都不愿意去──要知道在热恋中的人是最不在意环境的好坏,穷山恶水都可以谈情说爱。
当她经过司令台时,突然听见司令台后方传来声响,她立刻停下脚步,尽管那声响不大,但还是让她觉得好奇。
她慢慢走上前去,来到司令台后方,果然他在那里的一小片空地上!
看见那个人──那个正陷入哀伤情绪中,难以自拔的男人。
严士扬坐在那里喝着酒,一罐接着一罐;司令台后面灯光昏暗,但她还是看清楚他了!
他的表情,他脸上的涙水
“士扬。”
严士扬一愣,停下手中的酒罐,转头看向她无语,不知该说什么;沈佩璇则是走上前去,坐在他身边。
他默默啜泣着,手里的啤酒罐悬在空中。
“你真的好喜欢她,对不对?”
严士扬点点头,或许是因为在她面前,他不再掩饰,更不可能装出潇洒──一直以来,她就好像懂他的心似的,每一句话都可以解读出他内心最深的思绪。
“小璇,我该怎么办?”他哭着,涙水不停掉落。
灯光暗,谁都看不清楚,他不用再逞强,固守着男人的尊严,坚持着男人不可以哭的守则,泪水扑簌簌落个不停。
沈佩璇也哭,陪着他,两个人一起落泪。
她说过了,喜欢一个人,自然希望那个人也可以找到喜欢的人;现在他失去了自己喜欢的人,她一点也不觉得雀跃,反而替他哀伤。
“阿扬,你知道吗?喜欢一个人,不一定要永远跟他在一起,至少确定他会开心就好了。”这话是说给他听,也在说给她自己听!
“为什么喜欢一个人,不能永远在一起?”像个孩子一样,严士扬问着傻问题。
“因为我们可以永远喜欢一个人,却不能强迫那个人永远喜欢自己啊!”她颤抖着嗓音叹息着。
严士扬擦着泪水,不断擦着,却是擦不尽;沈佩璇终于忍不住了,伸出手给了他一个拥抱。
“小璇”
“阿扬,你知道吗?我也好喜欢一个人喔!不要问我是谁,我不会告诉你的,可是──”她哭着,也笑着“那个人喜欢别的女生,而且他们在一起好多年了,好喜欢好喜欢彼此,所以没关系,只要他可以开心就好。”
“真的吗?”
“真的啊!只要他开心,就算他永远都不可能喜欢我,永远只拿我当最好的朋友也没关系,我愿意做他最好的朋友。”
“你这个笨蛋。”
“你也是。”
他终于笑了,这段时间以来第一次笑!
她用三、两句话,用自己切身的感情安慰了他,好似魔力一样瞬间化解了他心里所有的悲痛。
“阿扬,振作起来,未来还好长!”沈佩璇哭着劝他“我们要毕业了,马上就要参加考试了,有一大堆书要念,阿扬,你不是想要当检察官吗?你要振作啊!”看着她,严士扬突然觉得那种痛苦化解了许多,其实他也分不清自己是真的痛苦,还是不甘?
或许他是真的痛苦,毕竟他是真的付出过感情。“你说的那个男生是谁?”
沈佩璇破涕为笑“我说过了,不要问我,我是不会告诉你的。”
“我们不是最好的朋友吗?”
“少来!”
他笑,她也笑,尽管心里的伤痛很深,但他们都用微笑来安慰彼此──成长就是在一次又一次的笑与泪中,跌跌撞撞的长大。
会痛,但不能怕;因为怕,就长不大了。
分手了,尽管没有当面说过,因为小君就这样消失在他的生活,彷佛逃离病菌一般将他甩开,从此不愿再看。
严士扬都不知道他有这么讨人厌!那好,不见就不见,尽管他心里一直存疑,毕竟这样的分手,事前毫无预警,但是年轻气盛,满肚子骄傲,他不愿再讨论,更不想再追究,因为继续讨论,只是再次掀开伤口;继续追究,只是让自己更受屈辱。
他知道他出身普通家庭,家境不过中上,当然比不上那个什么企业小开他当然也听到传言了。
没关系、没关系,放她走,这点成人之美的气度他还有;他没那么贱,人家都不想见他了,还去纠缠!
难怪那时汪家的人会报警处理,现在想想,他真的还满丢脸的。
但这件事还是在他的心中留下很深的阴影──严士扬的个性变了,他不再那么张狂,不再能开心的笑,不再大声的说话,想做就做;他开始到班上上课,一个人坐在角落看着黑板,想着事情。
毕业在即,就快要离开校园、离开球队,他也没有冲劲想好好利用最后的校园时光继续打球,即使毕业后就不能再打球了。
小君离去的打击真的好大,大到他都觉得自己不再能像以前一样;他知道自己变了,却无法阻止这样的改变。
这段时间,小璇陪在他身边,他们一起约了到图书馆看书,一起准备考试,彼此砥砺、打气。
她真的是他很好很好的朋友,他好感谢她,在他最脆弱的时候,给他最需要的陪伴。
他甚至想,如果他没有这个朋友,他恐怕永远都无法从失恋的牛角尖里逃出来。
小璇说:“我知道你一定很难过,现在只能转移情绪,将心思都放在读书上,愈难过愈要逼自己专心读书。”
他把她的话都听进去了,每天开始专心读书,全力冲刺毕业后的考试。
大学时代,他没好好上课,都是靠着天赋在读书;当他真的必须去应付攸关前途的这场考试时,发现天赋根本不够用。
幸好他有小璇!
她倾囊相授,将她会的一切全都教给他,让他不用花太多力气,准备课业不费吹灰之力就能上手。
这毕业前的最后时光,图书馆是他最常去的地方。
那天下午,小璇有课,留他一个人在图书馆读书。
不知怎的,他莫名想起了与小君相处的时光,他的心又浮动起来,书本内的知识难以下咽。
他将东西丢着,什么也不带,就这样离开图书馆;一时间他不知自己可以去哪里,心念一转,他决定去运动。
独自一人来到操场,他开始慢跑,让自己流汗、喘息,藉此整理脑袋,让自己想清楚是不是要这样继续想东想西?是不是要一辈子都被这段莫名其妙无疾而终的恋情给束缚得难以自拔?
他愈跑愈快,甚至开始狂奔,想要藉由激烈运动让自己的脑袋更清楚,逼自己彻底想想自己未来的路该怎么走?
几年来在棒球队的体能训练让他轻松就能应付这样的快跑运动,他可以感觉到风在身旁穿梭,他继续向前奔去。
就在他跑到一半时,他突然看见了跑道对面也有个人在慢跑,他好讶异,那是小璇!
沈佩璇下课后来到图书馆,没看见他,心里一阵狐疑,以为他又跑到哪里去自悲自叹了,心下一紧,赶紧出来找人。
这段时间,她尽量将他拉着,鼓舞他、激励他,希望他转移注意力,专注在自己的课业上,别再胡思乱想。
她直觉想到他可能会在操场,一来到这,果然看见他的身影;她松了一口气,原来他来跑步运动。
于是她也下场苞着跑──应付考试,体能很重要,就这点来说,她应该比大部分的女生都要好。
严士扬迈开步伐,跑过大半圈,终于来到她身边,然后他放慢速度,与她并肩慢跑。“你来陪我慢跑吗?你人真好。”
说起话来,像是在撒娇一样,沈佩璇不禁摇头笑着“我是怕你又跑去躲起来了。”
“你放心,我不会了。”他的声音笃定,向她保证。
小璇这么担心他,他不能再这样下去,他可是个男人啊!他应该有振作起来的勇气。
听着他的保证,沈佩璇真的很高兴──她突然感到,严士扬经过这阵子的巨变,他真的长大了;或许他还是那个拥有真性情的男孩,却在遗憾与伤痛中磨练出更圆滑的个性。
他自己还没发现而已,也或许他只是一时收敛,但她还是好高兴,好高兴自己可以亲眼看着他,陪着他成长。“书念得怎样?”
“还不错,进度超前。”
两人一起跑步,不快不慢,微喘但不会上气不接下气。
沈佩璇提议“我来考你。”
“给你考啊!”“民法当中有关结婚的要件”
“这个简单,依照民法第九百八十二条规定,结婚要书面,而且要有两个以上的证人签名,最重要的是,双方要到户政机关登记。以前没有登记,婚姻还是有效;现在没有登记,婚姻就无效了。”
“不错耶!”
“换我考你,告诉乃论之罪如果对一人撤回告诉,对其他共犯也等于撤回告诉,唯一的例外是什么罪?”
“我知道,就是通奸罪,老婆原先告老公跟老公外遇的对象,后来心软原谅了老公,撤回对老公的告诉,但还是可以继续告外面的女人,这就是非常有名的女人为难女人条款。”
“好厉害”
两人你来我往、你问我答,不知不觉间就在操场上跑了不知多少圈;两人都不觉得累,甚至还兴致勃勃。
严士扬突然觉得小璇的笑容很亮眼,几乎吸引了他所有的视线,甚至成为他眼里唯一的目标。
她其实好漂亮,那双眼睛如此明亮,里面充满了自信与智慧;她总是在他身边给他劝告、给他力量,帮他指引方向。
他本来就很感谢她,甚至是感恩──她真的是他生命中最重要最重要的一个人,如果没有遇见她,也许他不可能从失恋的痛苦中挣扎而出,不可能学会喜欢一个人就是要祝福她。
但现在,他对她有了全新的看法。
他他好想知道哪个人那么幸运,会得到她那么深刻的喜欢,喜欢到她愿意祝福、愿意割舍。
那个该死的幸运家伙是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