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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时,为了能和一米七八的老公站在一起般配,一气买了四,五双高跟鞋,身高仅一米六的我穿起这些精致的皮鞋,迈着袅娜的步子走入了婚姻殿堂。
不知是谁为女人设计了高跟鞋,让女人受罪,可是为了提高海拔,为了让自己更漂亮,更妩媚,忍一忍,牙一咬,穿吧,穿吧,不是罪。
我穿着这样的高跟鞋,走过了春秋,走过了四季
逢有宴会时,老公必要带我同去,我是最怕这样的应酬。
走之前必梳妆打扮一番,要穿得得体大方,或雍容华贵,或清新亮丽,或时尚前卫,女人们打扮得花枝招展,挽着夫君的手,笑容可掬的走进宴会厅。我优雅地冲她们微笑,点头,寒暄。既要优雅大方,又要气质脱俗,我做出迷人的笑姿,与宾客交流,听他们谈生意上的事,谈孩子老公。我侧着头,不时做出若有所悟的表情,或皱着眉装着非常认真的样子。我微笑着,但嘴角绝不会咧太大,站立时,绝对保持挺胸收腹的姿势,坐下时,双腿侧弯斜约三十度的角,做淑女状。
我与她们谈得“兴味盎然”“滔滔不绝”并适时赞美对方的服饰,发型,说得大家一脸灿烂,一脸阳光,你好,我好,大家好。
吃完,聊完,宴会结束,各自道别,女人们携着孩子,迈着优雅的猫步,和老公一起回家。
我疲惫得终于到了家,卸下我的面具,我好累,褪下那该死的高跟鞋,虽然它让我今天袅袅婷婷,可是我付出了什么,抱着我那受委屈的玉足,怜爱之情油然而生,真的对不起
这还好说,最不能忍受的是难堪的“狼狈”虽然穿了十几年高跟鞋,我却始终不能和它融洽相处。
记忆中不知道崴过多少回脚,每一次都吓得我心惊胆颤,气息娇喘,小腿哆嗦。我就这样磕绊着,一路走着,一路崴着,一路忍着。
最可笑有一次,我们一家三口走在一条石子铺就的水泥路上,我穿着三寸高的高跟鞋,踩在凹凸不平的路面上,不觉多了几分小心。先生和孩子走在前面,我不敢走快,遂小心翼翼,但也必须保持昂首挺胸,目不斜视。就在我迈着猫步袅娜前行时,脚下一个小坑向我伸来魔爪,我哪里看见了它,只见我右脚猛地一歪,身子趔趄着马上要倒,对面正好过来一中年男子,救命稻草般我拽住了那人的衣袖,才没有倒下去。此时心已慌,魂已飞,花容失色,龇牙咧嘴,我像铁拐李那样跛着脚,忙一瘸一拐地走到巷道一边,捂着我已不知是疼还是酸的脚,我既狼狈又尴尬。夫和孩子听到我一声惨叫,目睹我一瘸一拐过来,夫小声说:“看看包里东西在不在?”我说:“在呀。”想起刚才多亏拉了那男人一把,不然我准会在巷道里摔个“大马哈”那更丢人。这样想着,不由用感激的目光回头望那男人一眼,发现他也正回头狐疑地望着我,并不时用手摸了摸外衣的几个口袋,我不禁哑然失笑,天哪
综上所述,高跟鞋对我确实不利,它不太适合我。可是我也是个世俗的女子,脱不了俗,为了应酬,我必须穿着它去各样的场合。似乎高跟鞋就是为女人而做,它让女人想跑,跑不快,想走,走不脱,被男人,被自己,紧紧地掳住。
我不想这样生活下去,世俗的一切已令我太累太累,生活中的我更愿返朴归真。
不去管它什么凹凸有致,不去管它什么娇娆艳丽,我不要雍容华贵,不要脱俗清丽,我要我自己,我要那个真实,率性的我。
剪个稍短一点的碎发,让秀发飘在耳畔,穿上一件稍短一点的休闲衣,套上一条宽松的滑板裤,足蹬一双白色旅游鞋,两手插于裤兜,我行走在凉风习习的黄昏小路上,管它什么鹅卵石,乡间路,我恣意地去踏,去踩,或跑或跳,或疾或徐。我是一只快乐随意的精灵,走在这样的暮色中,空气多么清新,树木多么葱郁,花儿多么芬芳,头上一弯明月对我微笑不语。偶尔童心大发,对着前方一棵苍翠大树,紧跑几步,猛地跃地而起,去触碰头顶上的树叶。据说这是一种绝好的锻炼方法。也许这一举动和我年龄不符,引得几个路人侧目,心里不觉白他们一眼:“看看看,看什么看!没见过美女。”(当然没说出口。)
真想,做个真实,率性的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