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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章 富贵险中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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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贸市场旁边就是工商管理所,倒不用怕那二人耍横。

    不过林想还是叮嘱林国祥,让他小心,不要与那二人发生冲突。

    林国祥吃着面,赞扬的话像不要钱似的往外蹦,“想想,我看咱们快餐厅可以增加这个项目。”

    林想却在想着,什么时候在市中心开一家环境好一些的中式快餐店。

    现在的中餐馆,规模小些的卫生条件都不太好,可随着人们生活水平日益好转,好多有条件的居民都愿意多花几块钱去卫生条件好一些的餐厅吃饭。

    这是一个巨大的商机。

    林想低头,看到小叔吃的正高兴,不禁想起刚才那两个少年也是这样,一副心满意足的表情。

    不知道林建华会不会认为这事是父亲找人出手的。

    林想不知道,就在她想着父亲是不是在县城里找到活的时候,林国平已经到了绥市,为了孩子的将来正进行一场生死冒险。

    他凭借着前世的记忆在不大的小城里走街串户,很快把几条街道都开清楚。

    到了快七点的时候,他穿了一件稍厚一些的衣服,背了个军用书包出了旅店的门。

    他手里只有五十多块钱,来宁市住在这个人家改成的小旅馆,一人一天就要十块钱。这钱让他咋舌。

    都说这里的钱好挣,可花销也太大。

    当地人抽的都是十块钱一盒的红塔山,而开阳人大多也不过是抽五块钱的红梅,消费水平立见高下。

    他经过一天的调查,对于他这种没本钱的人来说,当帮帮干是一种好方法。

    帮帮干是当地特有的一种职业。并且占据市场二十多年。

    帮帮干一般是外地去打工的农民,学些简单的俄语,专门等在俄罗斯人过境来的车前。帮他们做向导,从中赚取差价。

    只是他不会俄语。因此选择了当流动小贩。

    这种小贩可和林想他们不同,本钱只要几块十几块,进些大的胶丝袋子、麻绳一类的,在俄罗斯人多的地方进行兜售,利润很高,一天就能挣几十块钱。

    他在宁市呆的这几天,水果也卖过,大的包装袋也卖过。都是卖完再去拿货,因此本钱很小,利润却是几倍。

    他现在手里也攒下了五百多块钱,只是这钱在当地实在不好干啥。

    今天晚上的行动,是他冒着生命危险去进行的,也是他想到的最快的一种赚钱、赚名声的方法。

    是的,他不仅想要赚钱,还想要赚名声。

    有了名声,加上慢慢的以营,才会有社会地位。

    而纯粹的个体户。只有钱,没有社会地位。

    他记的,前世报纸披天盖地报导的那事件就是发生在这一夜。这个地段的。

    刚刚大规模发展的小城,很多制度还不完善,平房区比楼房还要多,而经济发展过快,导致了治安不是太好。

    当时有两个在省城很有影响力的商人,拿着大量的资金回国,就在这路段上,被两个歹徒残忍的杀害了,手提箱中的一百多万现金也被抢。

    这事造成了很恶劣的社会影响。

    以至于当地公安系统大肆开始扩招。到省城附近招收了很多退伍的军人和特警。

    并且从那以后,当地的治安一日千里。一直到林想重生前,城市的治安环境都要好于开阳附近的几个县市。

    富贵险中求。

    现在。他要做的就是去救那两个前世死掉的商人。

    这事虽然危险,但他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首先,自打他重生以来,他一直在坚持锻炼身体,身体素质不说恢复到最佳状况,对付一般的歹徒还是没啥问题的。

    二来,前世那两个歹徒后来被抓到了,据他们供认,当时之所以得手,是因为其中一个商人喝多了,另一个扶着他,没防备,被他们捅了刀子,而且是一连捅了七刀才致命。

    至于说报警这事,他没想过。

    对于没发生的事,不会有人相信。

    难道你要告诉警察说,那地方晚上八点的时候,会有两个外地来的商人被人杀害,钱财被抢走吗?

    那他一定会被人当成精神病。

    他坐在一路边烤串的小桌前,要了几串肉串,一瓶啤酒。

    时间还早,他边吃边等待。

    约莫到点的时候,他交了钱,打了个饱嗝,慢慢的朝小巷子走去。

    小城的亮化工程其实做的很好,只是不知道那二人,犯了什么邪,偏偏亮堂的大路不走,去走这条没有路灯的小巷。

    幽暗的小巷内走来两个人,其中一个年纪大些,大约五十多岁,好像酒喝的有点多,走路有些摇晃,可手中却紧紧拎着一个黑色的手提箱。

    另一个略微年轻一些,在四十岁左右,手中也拎着同样一个箱子,慢悠悠的走在前面,不时的提醒到,“洪哥,小心脚下。”

    突然,醉酒的那人好像脚下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踉踉跄跄的眼看就要摔倒在地,年轻那个忙伸出左手扶了一下。他右手拎着手提箱,因重力失衡,人没扶住,反而是二人一同摔倒在上。

    就是这个刹那,从旁边一黑暗处突然蹿出来两个人,其中一个小个子抢了年轻人的箱子就要跑,却被他死死的抱住大腿,同时放声大喊:“救命啊,抢劫啊……”

    与同时,另一个身材稍微强壮些的人去抢那醉酒男人的皮箱,只是那男人虽然醉酒,却死死的抱着皮箱不撒手。

    那歹徒急了,抽出一把刀朝那人扎去,““噗”的一声鲜血四溅,那醉酒男人疼痛的“啊啊”大叫。可手底下却没放松,仍是紧紧的抱着皮箱。

    可谓是要钱不要命。

    歹徒急了,手中的刀再次刺去。

    而被抱住大腿的男人用力蹬了几下也都挣开。也抽出刀子朝身上之人捅去。

    意外就在这时发生。

    林国平只知道是这条小路,但具体位置并不清楚。因此来的晚了些。

    千均一发之际,他将醉酒的男人先救了下来,一拳打在歹徒的脸上,歹徒的脸瞬间被打歪,一颗牙齿掉落下来。

    紧接着反手一拧他手臂,歹徒手中的刀掉落在地上。

    同一时刻,小个子歹徒的刀离年轻一些男人的背部已经近在咫尺,眼看来不及了。林国平突然使力,头向他撞去,这一下他用了全身的力气,那小个子被他撞的身体一歪,身下的男人立刻抓住机会,手下用力,将小个子男人拽了个倒仰,倒在地上。

    年轻一些的男人立刻过去骑在他身上,挥舞着拳头朝他打去,“m的。要你敢抢我,要你拿刀,我打死你个王八蛋……”

    林国平也制住了另一个。看着小个子男人被打的鼻孔窜血,不由的打了个冷战。

    看来,自己救的这位也不是什么善茬子。

    而醉酒那人摇摇晃晃的自己爬了起来,身上还流着血,晃悠悠的走到林国平身旁,看了他一眼,“砰”的晕倒在地上。

    “别打了,他晕过去了,赶紧送医院吧!”林国平提醒那位有些暴躁的男人。

    常玉山这才回过味来。对着那小个子歹徒“砰”的又是一拳,才从他身上爬起来。“洪哥,洪哥?哎。兄弟,大恩不言谢,今多亏你了,我要先送洪哥去医院,你帮哥哥个忙,把这二个送公安局去,不能便宜了这两个小子。”

    听这口气不像是个正经生意人啊?

    难道前世报道有错?还是今生被抢的人有了改变?

    “行,没问题。”林国平不再多想,爽快的答应了。

    常玉山左右看看,手里拎着两个箱子蹭蹭往巷子外跑,“我去叫出租车。”

    林国平瞅着地上躺着的三个人叹气。

    没几分钟,一警车和一出租车一前一后的开进小巷,从警车上下来三个警察。

    “哎呀,你们挺狠的呀,瞧瞧这人被打的。”他们先看到的正是那小个子歹徒,“啧啧,估计他妈都不能认识他了。”

    常玉山却拿出一百块钱扔给司机,“师父,麻烦你,帮我把人抱上车。”

    虽然昏迷之人身上有血迹,但若小心一些,还是可以避免,不沾到身上的。

    司机小心翼翼的把人抱上车,其中一个警察跟着上了车,出租车很快往医院驶去。

    另两个警察给那两个歹徒戴上手铐扔上车,赞道:“不错,救了两个人,挺厉害的嘛!”

    林国平谦虚的道:“碰巧碰上了,不能不管啊,两条人命啊!”

    “说的对,咱们老百姓要是多几个像你这样的见义勇为的人,社会治安会更好。走吧,跟我们回去做个笔录。”年长的警察欣赏的拍了拍他的肩。

    林国平有些汗颜,如果是前世,他可能会见义勇为,可现在,他的动机可不纯。

    但毕竟是救了两个人,这也算功德一件不是吗?

    这么想着,他又心安理得的接受了表扬。

    他坐在警车里,听着呼啸的警笛声,脑子里却在想着,这二人不知道大不大方,能付给他多少感谢费?

    这笔钱可以做为启动资金,他是选择出国倒包呢,还是开一家木材加工厂?

    无论哪种,都可以做为积累原始资金的一种方式。

    只是那年轻的说话行事,都给他一种不太好的感觉。

    可别没吃着羊肉反倒弄了一身骚。(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