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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荷下意识抬头,几乎立刻就被对方的眸光掳获,这是一双怎样的眸子,顶棚细碎的灯光洒在他的眼里,仿佛暗黑幕布上闪亮的星子,而他就这么定定望着自己,这男人相当好看,好看又帅气,五官在灯下轮廓鲜明,跟他整个人一样,显现出一种强硬的线条,而这男人正以一种不容拒绝的姿态抓住她。
有那么一瞬,苏荷甚至觉得,自己是他逮到的猎物,只不过这种感觉一闪既没,因为即便是她也认出了这男人是莫东炀,大名鼎鼎的人物,他的东炀集团,早已是h市的传奇,跟他的人一样,永远屹立在金字塔尖上,供所有凡夫俗子仰望。
苏荷做梦都没想到会撞在他怀里,还是在如此尴尬的地方,她急忙站好:“对,对,对不起”莫东炀是真不舍得撒手,事实上,依着他的心,恨不得直接就把小兔子按在身下吞进腹中,因为小兔子看上去比那天晚上更可口。
莫东炀的目光从她高高的马尾辫上划过,这样打扮,更显得她玲珑娇小,她就这么在自己怀里,小脸红扑扑,小嘴红润润,一双眼睛瞪的老大,却一眨一眨的看着自己,仿佛瑟缩,又仿佛闪躲,而驱使莫东炀放开她的原因,是她眼里毫不掩饰的陌生。
或许她认出了自己是谁,但这双眼睛里的生疏,依然令莫东炀不爽之极,莫东炀挑了挑眉,从小兔子眼里,莫东炀找不到一丝暧昧的痕迹,仿佛那晚上是他一厢情愿做的一场春梦,但她如此清晰的在自己怀里,即便隔着衣服,他也能感觉到记忆中腻滑的触感。
想起这丫头在床上热情又可人疼的姿态,莫东炀忽觉胯,下有些肿,胀,这种自然而然的生理反应,令他的眸光暗了暗,却也不得不放开她。
如果小兔子是跟他演戏,那么她的演技相当了得,至少,她又一次成功吊足了自己的胃口,莫东炀早过了荒唐急躁的年纪,如果搁在二十年前,或许他会直接把她按在墙上也未可知,可现在他不会做这么没品的事,陪小兔子玩玩游戏也未尝不可。
想到此,莫东炀唇角微微勾起一个弧度:“没关系。”然后颇有些不舍的松开她,他一松手,苏荷脸红着嗖一下就钻了进去,慌乱中不辨方向,钻进男洗手间,莫东炀看着她慌乱的进去又慌乱的出来跑到另一侧,忍不住低笑出声,还真是只糊涂的小兔子。
苏荷觉得,自己可以直接去死了,活了二十六年,今天是她最囧的一天,尤其还在莫东炀面前,太丢人了,太现眼了
她坐在马桶上,捂着脸,她的脸**非常,跟发高烧差不多,不过很快就恢复过来,因为肚子开始疼了。
一直以来,苏荷都有痛经的毛病,每个月来大姨妈先头一两天,都得靠止疼药撑过去,这次因为大姨妈提前了几天,她还没来得及买药,就被党蓝召唤了过来,当时她没太大感觉,就是肚子有一点酸胀不舒服,可这会儿却开始疼了。
虽然还能忍受,但苏荷知道自己得出去买药,不然今天晚上肯定睡不好,她在洗手间磨蹭了半天才出去,本来她还有点犹豫,出去前还特意探了探头,看看外头有没有人,过后又觉自己的行为非常可笑,莫东炀什么人啊,刚才不过意外,哪会无聊到守在外头看她的窘状。
苏荷从洗手间出来,手机短信提示音响了一声,她拿出看了看,是党红旗发过来的:“蓝蓝我带走了。”
苏荷这才松了口气,低头看看腕表,前后不过十分钟,也不知党大哥怎么过来的,说来凑巧,苏荷给红旗打电话的时候,他正在附近,其实即使不在附近,他也会赶过来,在红旗的生命中,党蓝始终毫无疑问的排在首位。
党红旗十四岁之前,是在大院里混过来的,那时候父亲工作忙,长年累月见不着面,后来他才知道,父亲在外头有了女人,这个家早已名存实亡。
父母离婚的时候,父亲曾问他跟谁,当时红旗毫不犹豫选择了母亲,甚至在母亲改嫁党盛以后,他也选择跟了继父的姓,这曾引起他父亲跟爷爷的强烈不满和反对,但他当时就是想成为党家的人,很喜欢继父,某些感情上甚至超过了他的亲生父亲赵子安。
党盛不忙吗,党氏的董事长,手里握着上万人的生计,跟父亲也不相上下吧,但他却给了母亲平稳无忧的生活。
红旗看得出,继父是真心爱着母亲的,直到后来红旗才辗转知道,继父很早就喜欢母亲了,早到母亲还不知道的时候。
在红旗眼里,继父是个顶天立地的男人,在母亲幸福的时候,不去打扰只默默关注,在母亲婚姻失败以后,站出来,把她护在怀里,为她遮风挡雨,这样的党盛比他父亲更像一个男人。
红旗跟着母亲进入党家,见到党蓝第一天他就知道,要护着她,他永远也不会忘记那天,党蓝当时才十岁,还在上四年级,本能对于母亲之外的女性排斥,顺带对他这个拖油瓶也产生了敌意。
虽如此,党红旗还是觉得,党蓝是他见过最漂亮的小丫头,她穿着一条粉蓝的裙子,头发又黑又亮的垂在肩头,侧面别着一支蜻蜓发卡,粉嫩嫩的小脸蛋像桌上水晶果盘里的苹果,眼里却有着清晰的防备。
党叔叔跟她说:“以后这就是你妈妈,这是哥哥,快叫人。”小丫头咬咬嘴唇,忽然大喊:“她才不是我妈妈,我妈妈早就死了,我也没有哥哥,爸爸最讨厌了。”丢下这几句,扭身跑了出去,妈妈要追,被党叔拦住:“这丫头自小没娘,被我宠坏了,你别过意,我去找她回来。”
红旗却鬼使神差的站出来:“我去。”
党家的别墅很大,整整三层的主楼,前后都是花园,漂亮是漂亮,但小丫头有心藏起来的话,也真不容易找。
红旗围着花园找了三圈没见着人,他坐在石凳上,想着还有哪里没找到,忽然头上扑簌簌落下许多的樱花瓣来。
他一抬头,就看见坐在树杈上的小丫头,真不知道她怎么爬上去的,党家这颗樱花树有些年头了,生长的繁盛粗壮,正是暮春,开了满满一树淡粉的樱花,而小丫头就坐在满树的樱花之间,黑黑的发,晶亮的眼,皱着眉头,圆圆带着些婴儿肥的小脸上写满懊恼。
那一刻,红旗觉得她就是个樱花幻化出的小精灵,而从那一刻就在他心里落下了种子,发芽,成长,不知不不觉就成了参天大树,等他意识到的时候,小丫头已经欢欣雀跃的抱着他说:“红旗,我喜欢上了一个人,我要追他,他是我的。”那个人就是叶潇,而自己的心思就此沉淀,这一沉就是八年。
这八年,他就这么看着,小丫头在另一个男人怀里笑着,闹着,烦恼着,幸福着,而他是个不折不扣的旁观者。
今儿潘岳还跟他说:“你说你这叫什么事,嘴边的肉都让人夺了,这可不像我认识的红旗,就凭咱,抢也抢过来。”
潘岳是他的发小兼哥们,从政,走的一帆风顺,前些日子才调来h市任副职,一直忙,好容易今儿得了空,红旗在金鼎摆了酒,叫来几个哥们,也算给潘岳接风洗尘。
吃了饭几人跑到潘岳这里,支起桌子打麻将 ,谁知这一圈还没打完,党红旗接了个电话,站起来就要走,潘岳哪里肯放,拽着他说:“不给哥们个理由,甭想出这个门。”
党红旗只淡淡吐出一句:“蓝蓝喝醉了,我得去接她。”潘岳就彻底没词儿了,直到党红旗走了,潘岳还叹:“这就是冤孽。”
是不是冤孽,红旗不知道,他只知道,一听到党蓝两个字,八匹马都拽不住他的腿儿,党红旗到的时候,党蓝已经喝的一塌糊涂,喝醉了的党蓝一点儿都不闹,很乖,蜷缩在沙发上,闭着眼,仿佛睡着了,但是眼下却有不容错辨的黑青,仿佛几天没睡觉了一般,看上去异常憔悴。
这样憔悴的党蓝,令红旗心疼不已,红旗给苏荷发了短信,把自己的风衣脱了,裹住她抱起来,党蓝迷糊糊睁开眼看见是他,手臂自然的圈上他的脖颈,嘟囔了一句:“红旗你来了,还是你最好,最好”脑袋搭在他肩膀上,任由他抱了出去。
到了车边,红旗打开后座想把她放进去,谁知党蓝死活圈着他的脖子不撒手,红旗没法儿,只得抱着她,打电话找了代驾。
红旗本来想把她送回去,可到了楼下,党蓝却闹着不上去,红旗抬头看了看,抱着她回了自己那里。
党蓝也不是头一回来红旗这儿了,这间公寓还是红旗考上大学时,党盛送给他的礼物,当初装修的时候,就预留了党蓝的房间。
党蓝上高中的时候,几乎都住在这里,后来党蓝考上大学,爱上叶潇,才搬出去,红旗出国留学,回来后进入党氏。
爷爷送的,父亲送的,继父给的如今,红旗名下的房产不胜枚举,但他仍住在这间公寓里,而且一直维持着最初的装潢,甚至味道,因此,党蓝一醒过来,恍惚以为时光倒流了回去
作者有话要说: 考车终于过了,太不容易了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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