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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春已经好多日,可依稀还能感到冬天那刺骨的寒冷,张大力干了一天的活,这会儿正扛着锄头往家里赶,家里离地太远,回去晚了到家天都黑了,最近正是播种的季节,不能错过最好时机,若不趁着下雨把种子播下去,将来收成肯定不好,这里的人大多种植土豆和玉米,以大米为主食,蔬菜瓜果都是自家菜地种的,再圈养一些鸡鸭,上山打点野味,肉类也就有了,基本上每家每户都是自给自足。
张大力扛着粗头慢吞吞走着,时不时遇到几个同样扛着锄头回家的,都是一个村里的人,大家也都认识,虽然张大力话不多,但唠几句还是行的。
张大力的家在村边上,房子总共就四间,除了自己的卧室、堂屋之外还有一间柴房,外加一个羊圈。小小的一个院子,一圈篱笆围起来,看起来其实还挺不错。
说起来,除了那间现在已经被完全改修过的堂屋,其他的全都是张大力这几年亲手修建的,村里的人都知道,张大力力大无穷,又聪明能干,人长得还很英俊,只是可怜命苦,从小孤苦伶仃父母早亡,所以寡言少语没事几乎足不出户。
张大力熟练的将锄头放在院子里,开始烧火做饭,很快香喷喷的菜香就飘了出来,张大力炒了简单的一菜一汤,一个人,倒也吃得津津有味。
这样平淡的日子,张大力早已习惯,并且享受其中,只是,一到晚上,这日子就变得有些难熬,什么也做不了,点着灯还费油,躺着又睡不着,于是,只能在漆黑的房间里,睁着眼睛发呆,胡思乱想。
来到这个村已经七年,从开始的手足无措到后来的从容淡定,到现在的享受生活,他觉得这是上天赐予自己的重生机会,他很感激。
至于上一世,白手起家成为企业老总的他,是个十足的工作狂。无时无刻不在工作,直到猝死的那一刻,他才发现,四十年的人生中有三分之二都在工作,为了事业,他不顾老婆,不管孩子,孩子见了他都叫他叔叔,终于老婆跟他离婚,儿子更是不愿意见他,就像陌生人一样,现在想来真是悲哀,可是付出这一切换来的是什么?他在办公室里猝死,就在他40岁生日那天。
唉,现在想想还觉得挺糟心的。
他从没想过自己会是那样的结局,更不敢相信的是,他没死,睁开眼就来到了这个淳朴的小山村,重生到一个少年身上,一个无父无母,孤苦伶仃的,被饿死的少年身上,他不可置信,他惶恐,他不安,他想不通,不过,慢慢的,他终于想明白了,上一世自己的行为是多么可笑,如今上天给了他一次重生的机会,他必定要好好生活,好好享受。
于是,他开始学种地,学养家畜,学打猎,学烧火,学做饭......慢慢的,他开始熟悉,开始喜欢,开始享受。
刚来的时候,这个少年的身体年龄应该是十七八岁的样子,张大力是少年的名字,少年身材很高,却极其消瘦,如今,却是又高又壮实,生活也在慢慢变好,他的心也慢慢沉淀,仿佛整个人都已经融入这个村,融入这里的一切,曾经的一切,都如过眼云烟,随风而去。
想着想着,张大力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天刚亮,张大力就醒了,起来洗洗脸弄了点吃的,再带了几个土豆,张大力就启程了,土豆是做中午饭吃的,方便携带,又好吃,到时候和周围的乡亲一起检些柴火,放里面一烧,吃着还是很香的。
“大力这么早啊”。
“王大哥你们也早啊”。张大力礼貌的应答着。
“哈哈,趁着早上多种点,我说你那块地快种完了吧?”。
“还差点呢”。
“唉,不是我说你啊大力,都老大不小了,赶紧说个媳妇,家里有人操持着,你在外面干活也带劲,到时候再养头牛,你干几天的活一天就给你弄完了”。
“大嫂说的是”张大力笑着回应道,这里的民风很是淳朴,有话说话,跟他们说话,即便不是好话,听着也舒坦,和他们相处,总是那么舒心。
“就是,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小猛都7岁了”。
“我现在10岁了”牵着牛的男孩突然回头大声辩解道。
“去去,小孩子懂什么”几人哈哈大笑。
张大力一边笑着,却想起五年前,那时候自己刚来这里两年,在小沟边地埂上捡到一个小孩子,狼狈不堪却掩饰不住精致,精致得无法挑剔,十一二岁的样子,粉嫩粉嫩的,粉雕玉琢一般,他当时就想,这孩子长大一定是个祸国殃民的美人胚子。小孩戒备的看着他,身上似乎有血迹,张大力犹豫再三,最终将孩子抱了回去。
小孩子警惕心很强,开始极为戒备,不说话,也不吃东西,张大力想到自己从未照顾过的儿子,心里有些愧疚,对这粉雕玉琢的孩子,突然就亲切起来,变得极其有耐心。
他总是笑着给他做吃的,无限的耐心,不管他怎么戒备,耐心的给他洗脚洗手,抱着他入睡,虽然一开始小孩总是不愿意,一个人戒备的缩在墙角,不过半夜总是不知不觉躺倒他的怀里寻求温暖,这时候他就会想起自己的儿子,十一二岁,还没上初中啊,正是需要父母呵护的小孩子,可惜以前的自己没有意识到。
给他买了新的衣服,也就是这个时候,小孩子才开口,声音软软的,很好听,他说:“我不是女孩子”。
张大力笑了笑,摇摇头,明明就是个小姑娘,还是个长得这么好看的小姑娘,是了,古代的小女孩成熟的比较早,一般十三四岁就可以嫁人了,所以这孩子应该是害怕遇到坏叔叔而自我保护,张大力当时还在心里感叹了一句,聪明的孩子。
不过,在张大力的耐心感化下,小孩子终于一点点敞开心扉,甚至变得很依赖他,虽然话还是很少。小孩说他叫小语,至于是小语还是小宇或者小雨他还真没问,总之张大力觉得这么漂亮精致的人儿,名字肯定也是很精致的,他觉得小语很配他。小孩子甚至学会了做饭,洗衣服,每天张大力去地里干活,家里喂鸡做饭的事就他来做,张大力还时不时的调侃他“若是你再大一点,我一定娶你做媳妇”每每总是说的小孩脸红脖子粗给他一顿狂瞪。
现在想来,要是能一直这样生活下去,也不错。
大概生活了两个月,有一天早上张大力起床就发现小语不见了,他找了一天,找遍了所有角落,都没找到,就像他凭空出现一样,凭空消失了,张大力突然意识道,小语可能是回去了,回家了,虽然他从没说过,但是回想起离开之前小语问过自己他若是离开了,自己会不会想他,张大力就明白了。
生活还要继续,张大力慢慢恢复到平静的日子,虽然偶尔会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怀念身边有个小人儿陪着。
想着想着,张大力到了自家地里,这两天他都在种玉米,这一块地,别人家拉着牛犁地,半天就干完的活,自己起早贪黑三天才弄得完,看来今年攒点钱,得去买头小牛啊。
张大力先顺着一排一排的挖好坑,然后在每个坑里放底肥,底肥是羊圈里羊踩了一年的粪,除了脏,臭,这是最好的肥料,离了它,这庄家可真不会长,更合理在古代,哪里找肥料去?
放好底肥之后,再将玉米播到每个坑里,为了保证出芽率,每个坑里最好放两个种子,不然万一这颗种子发霉了,或是被虫吃了,又得麻烦重新种,都放好了之后,就是用锄头将坑填上,土不用填太多,适量即可。
张大力上一世是工作狂,又是白手起家,吃苦的事没少干,所以这些农活对于他来说也只是时间问题而已。
就这样的工作,日复一日,张大力却不觉得烦,现在的辛苦劳作,到收获的那一天都会变得甜蜜,变得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