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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养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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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岁月匆匆,眼看月底就要到了。

    冬天即将结束,虽然还不到春天,但是河水已经解冻,苗木已经发芽,整个卡奥尼到处都能够看见绿色。

    十几个农夫在田里耕作,他们赶着马,扶着沉重的犁,在刚刚解冻的大地上耕田。

    卡奥尼的农田不多,以前因为什么工具都没有,全靠锄头干活,所以需要很多人一起出力,现在有了马和各种农具,十几个人已经足够应付这些田地。

    在田里干活的人全都是罪民,因为农地的工作需要早出晚归,而且非常劳累,但是拿到的钱却很少。

    田里产的农作物,两成要用来交税。这并不是路克他们订的,卡奥尼是托管领,土地仍旧属于腓特烈公爵,这笔税要缴给公爵,至于路克他们需要缴纳的年金则是另外一回事。

    剩下的收获里,还要拿出六成分给卡奥尼原来的居民,因为土地是大家的,这部分相当于租金。

    如此一来,种田的人顶多能够拿到收获的三成多一些,而种植和收获的比例一般来说是一比四,也就是说种子还得占掉两成五。

    即使今年能够大丰收,这些罪民辛辛苦苦干一年,最后的收获差不多是半成多一点。

    就是因为精打细算过,所以其它人根本不愿意种田,哪怕女人们做缝缝补补的工作,一天也有两枚铜板,男人则赚得更多,就算是只有力气的家伙也能赚到三枚铜板,一个月下来差不多也有一枚银币,会点手艺的更是不得了,一个月甚至能够赚到五、六枚银币。

    而此刻的卡奥尼,有的是需要大量人手的工作。

    首先就是教堂的建造,随着天气的回暖,已经可以浇筑砂浆,同时还要在教堂的内外墙上贴石片,以便掩盖住蜂窝结构的木质基面,顺便再将碎石和砂浆的混合物充填进蜂窝结构里面,这样一来,就算以后木头全部烂掉,教堂也不至于会垮塌。

    这些工作并不需要花费太多力气,但是需要大量的人工,而且完成之后,接下来内外装饰的琐碎工作,同样也需要大量人工。

    通往阿德蒙特的路还要再铺一条轨道,以便来往的车可以各用一条轨道,这一次比之前容易许多,也用不着赶工,不过需要的人手也不少。

    按照当初的计划,卡奥尼四周的山岗全都要种上棉花,更是需要大量人手,至于伐木就不用说了,再多的人都不够。

    除此之外,那几座建好的船坞已经开始造船,不过这里需要的人必须会些手艺,想多找一些都难。

    因为到处都需要人,所以卡奥尼的居民都很忙碌,而同样忙碌的还有路克他们那帮人。

    梅特洛一直在外面奔波,才刚赶回来,因为过两天就是月底了。

    每个月的月底他们都会碰个头,讨论一下这个月的进度,同时也确定下个月的安排。

    其它几个人虽然也很忙,不过他们至少不用跑得那么远,伊斯特只需要在教堂旁边呆着,路克则要四处转,帕尔姆仍旧负责伐木和训练士兵,每天都要进山,跑得最远的就是尼斯,一个星期前,帕尔姆手下的人再度发现老鼠的踪迹,所以他又干起老本行。

    看着地上零零落落的老鼠尸体,尼斯若有所思。

    被他干掉的老鼠大概有两、三千只,全都刚从冬眠中醒来,一只只都是皮包骨,显得很虚弱。

    老鼠的数量跟以前根本不能比,但是令他在意的是,居然每一支老鼠都生有那种怪异的血块。

    显然,能够提前醒来的全都是那只鼠王的后代。

    对此感到最高兴的自然是小东西,此刻他正享受着难得的大餐,几天下来,他的皮毛显得比以前更明亮了。

    他以前曾经想过,等老鼠的数量减少到一定程度之后就不再捕杀,而是设法将他们养起来,让他们繁衍后代。

    普通老鼠并没有饲养的价值,只有这些具有特殊血块的老鼠才有用。

    当初他还为此而烦恼,不知道用什么办法才能够提高这种老鼠的比例,没想到大自然本身就提供了这么一个选择的机会。

    一想到这里,尼斯朝着远处的小东西打了个响指。

    小东西正拿着一块血块往嘴里塞,听到主人叫它,心不甘情不愿的跑了过来。

    “你已经吃了这么多血块,应该有点‘王’的气势了吧?如果让你收服这些老鼠,你做得到吗?”

    尼斯讲小东西一把抓住手里问。

    他并不担心小东西会听不懂,小东西的智力相当于五岁的小孩,已经明白很多事了。

    果然小东西眼珠子滴溜溜的转着,过了片刻,点了点小脑袋。

    “那么我们不杀了,再聚集起来的老鼠,你想办法将它们收服,让它们听命于你。”

    尼斯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当初他主动要求灭杀老鼠,主要是为了磨炼暗器的技艺,不过现在却没这个必要了,他已经进入瓶颈期,想要突破的话,需要挑战难度更高的目标。

    小东西点了点头,紧接着又摇了摇头,它“吱吱”叫了起来,并且做出一些稀奇古怪的动作,像是抱着什么东西在啃。

    “你是说,你如果成为它们的‘王’,就不能再吃到那种血块?”

    尼斯猜测着小东西的意思。

    同类相残并不稀奇,任何族群都存在着争斗,人类自己也经常发动战争。但是把同类当作食物就不行了,哪怕是老鼠,也很少做这种事,只有在食物稀少、难以存活的时候才会这么做。

    果然小东西有点了点脑袋,尼斯开始沉思起来。

    “如果是因为什么事故导致死亡,你能吃吗?”

    尼斯问道。

    小东西歪着脑袋开始思考,这一次它想了很久,最后点了点头。

    尼斯猛地拍了一下手掌,他已经有办法了,而且不但有办法,他还打算借这个机会,让这些老鼠做点贡献。

    就在这个时候,他突然看到小东西又摇了摇头,然后再一次做出吃东西的样子,不过这一次它的动作多了一些,身体不停的转来转去。

    “你的意思是必须躲起来偷偷的吃?”

    尼斯问道。

    小东西连连摇头。

    “不新鲜的话,你不爱吃?”

    尼斯继续猜。

    小东西还是摇头。

    “你担心同类会偷吃?”

    尼斯以为自己这一次猜中了,小东西把身体挪来挪去,显然是表示不止一只老是在吃东西。

    可惜,小东西仍旧摇头。

    又连续猜了五、六次,尼斯仍旧没有猜对,而且离正确答案愈来愈远,小东西明显有些不耐烦起来。

    突然,它从尼斯的手掌心里跳到一株才发芽的青草边,一口把草咬断,然后指了指自己的嘴巴。

    尼斯的脑子里冒出一个问号,这家伙的嘴巴很刁,从来不吃青草,突然,他的脑子里灵光一闪,似乎有些明白了。

    “你的意思是,‘王’必须为臣民提供食物?”

    小东西飞快的点着头,尼斯却说不出话来。

    连这些老鼠都知道权力必须伴随义务,与之相比,那位腓特烈公爵的表现实在让人有些无语,简直比畜生还不如。

    本来他打算让那些老鼠自己养活自己,现在让他感到很头痛,老实说,卡奥尼的粮食给人吃都不够,更别说养那么多老鼠了。

    小东西看到主人愁眉苦脸的样子,知道一时半刻没有什么事,滋溜一下又窜回老地方,在满地的死老鼠身上挖血块吃。

    对于养动物,尼斯倒是有点经验,以前他家里养了好几条狗,还有十几匹马,农庄里还有成群的牛、羊、猪、兔、鹅、鸭、鸡。

    和所有贵族家的小孩一样,他虽然不用干活,但是必须知道怎么管理自家的产业,所以他知道怎么养这些牲畜,知道他们都吃些什么。

    其中以马最难养,喂的饲料也最贵,经常要喂高级饲料,最容易养的则是羊和猪。羊虽然吃素,但是树根、枯草什么都吃,猪是杂食的牲畜,残羹剩饭或其他乱七八糟的东西都可以给他们吃。

    老鼠也是杂食动物,而且和羊一样,树根、枯草之类的都吃,说起来比养猪、养羊更加容易,问题是他们的数量太多了。

    想要养活那么多老鼠,就只有找生长迅速的东西,比如杂草和蛆虫,最好还能够像韭菜一样,割掉一丛,立刻会再长出一丛来。

    一想到这些,尼斯渐渐有了些眉目,他又打了个响指,把小东西叫了过来。

    “如果我可以提供食物,但是味道不怎么好吃,那些老鼠会听你的命令不自己觅食吗?”

    他会这样问是因为他有过经验,农庄里的那些羊虽然什么都吃,但是把他们放出去的话,他们会祸害农作物和蔬菜,专挑好吃的吃。

    小东西摇了摇头,它把一个血块塞进嘴里,然后做了一个鬼脸。尼斯立刻明白了,答案是否定的,老鼠比羊还要聪明,羊都知道挑好东西吃,老鼠不可能不知道。

    尼斯的眉头皱的更紧了,不知道过了多久,他感到口渴,从内侧的口袋掏出一只银制的扁壶,这是他仅有的几件父亲的遗物之一。

    突然,他想起一段快被遗忘的记忆。

    每年秋季,他家都会买进大量的葡萄原浆,原浆不是纯葡萄汁,里面杂有果肉和果皮,葡萄酒颜色如此艳红,就是在发酵时将果皮的颜色溶解进去。

    所以每年葡萄酒酿成之后,都会留下许多酒渣,这些东西可以当成饲料,而且是最好的饲料。

    葡萄的收获季节通常是九月,酿造葡萄酒需要一个月,所以酒渣的产出总是在十月中旬或月底。

    父亲会把这些酒渣和切碎的牧草、水葫芦之类的东西混在一起,装在已经不用的旧木桶里,让他们一起发酵,整个过程差不多要半个月,等到发酵完成,已经是冬天了。

    这些发酵的饲料很容易保存,直接放在外面冻着就行,牲口们也喜欢吃,甚至有些牲口还吃上了瘾,因为里面有酒味,和人一样,牲口里也有酒鬼。

    从山里出来,太阳还高高挂在头顶上。

    尼斯没让人烧掉那些死老鼠,那些老鼠刚刚从冬眠中醒来,不可能带着什么疾病,而且数量少,根本不用担心会引发瘟疫,反倒是腐烂之后能够提供养份给大地,这也算是他们为这片土地所做的一点贡献。

    小东西被他留在山里,去聚集那些从冬眠中醒来的老鼠,这件事愈早进行愈好,再过两天天气回暖,会有大批的老鼠渐渐苏醒,普通的老鼠肯定会愈来愈多,那可不是他要的。

    一进入农庄,尼斯就看到路克他们全都在院子里,这帮家伙正惬意地躺在摇椅上。

    那些摇椅是为了招待王子殿下,专门让人用柳条编的,设计的人是伊斯特,这个家伙花了许多心思,让这些摇椅显得非常精致和轻盈。它们的形状像是交叠在一起的两片花瓣,有着美妙的曲线,人坐进去之后,会整个陷入里面,确实舒服惬意。

    尼斯也挺喜欢这个设计,当初那位殿下在的时候,因为要分出主次,所以他们只能坐在普通的椅子上,王子走了之后,他们总算有机会享受了。

    看到尼斯过来,一直在旁边伺候着的仆人们立刻又搬了一张摇椅过来,这东西很轻,连小孩都拿得动。

    正中央放着一张扁平的茶几,上面摆着几盘精致的点心,和一只很大的银制水罐。

    尼斯在躺椅上坐下来,悠闲地靠在椅背上,学着路克他们四个的样子半坐半躺着,茶几正好侧对着他,手一伸就可以拿到上面的东西。

    事实上,根本用不着他动手,旁边还站着一群人伺候着,这副派头原本是为了招待王子殿下,现在轮到他们享受了。

    他才刚坐下,莉莉丝就立刻拿了一只干净杯子过来,她取过茶几上的水罐,到了一些乳白色的东西进杯子,然后非常恭敬地递到尼斯手里。

    旁边站着的其他仆人全都眼红地看着莉莉丝,可惜他们只有在旁边站着的份,轮不到他们在老爷们跟前伺候。

    到了现在,卡奥尼的居民全都知道,老爷们手眼通天,结识的都是大贵人,以前几个混血儿随从说过的那些事,根本一点都不夸张,反而还漏了很多。

    接过莉莉丝递来的杯子,尼斯喝了一口。

    杯子里的东西像是牛奶,却酸酸甜甜的,还带着一股酒味,这是一种叫塔尼诺的饮料,是用牛奶、奶油和葡萄酒兑来的。

    想出这种东西的是路克,他们的见识毕竟浅薄,根本没有配得上招待王子殿下的美酒,所以才想出这个办法弥补,菲利普王子没有喝过这种东西,自然感觉新奇,再加上这玩意还带着浓郁的味道,勉强拿得出手。

    梅特洛拍了拍手,他的跟班波尔布立刻跑过来。

    “把东西拿来。”

    梅特洛吩咐道。波尔布拔腿就跑,这家伙别的不行,不过十分听话,很快,他就抱着一叠纸片回来了。

    “你让我弄的东西都已经弄来了,这是样品,你看看怎么样?”

    梅特洛让波尔布将那叠纸拿到尼斯面前,现在他和伊斯特一样,对尼斯是彻底佩服。

    这不只是因为尼斯能够想出绝妙的注意,也不只是因为尼斯擅长赚钱,真正趟他们折服的是尼斯的实力。

    之前那场战争中,他、伊斯特和路克三个人大多数时间都在摸鱼,除了最后一仗他们三个有所斩获,之前那几仗都是帕尔姆和尼斯两个人在表演,那些战功里,尼斯至少可以占四成,帕尔姆只占三成,如果再把伊莲娜这个扈从的战功也算在尼斯头上的话,那就更让他们沮丧了。

    只要一想到一年之前尼斯还什么都不会,他们简直没脸见人。

    “想到这么多钱要付之一炬,真是让人心痛。”

    伊斯特在旁边哀叹,他已经看过这些纸,全都是上好的货色,这些纸张又细又滑,表面像抛光的大理石一样,色泽白如乳霜,还散发着特有的芬芳。

    别说这样上等的纸张,就算是普通的纸,价钱也不便宜,这玩意各国都不会制造,只能从萨拉森人手里购买,要不然只有使用羊皮纸,但是那又更贵。

    尼斯轻轻抚摸着那一叠纸,说实话他也感觉很可惜,但是为了对付贝尔兰多斯子爵,必须付出一些代价。

    “你这边怎么样?”

    他转头问伊斯特。

    伊斯特的工作是在蜡板上雕刻出《圣经》然后用石膏翻模,再用融化的锡浇铸出锡版。

    这是比较常用的雕版作法。

    在蜡上雕刻比较容易,至少比雕木头方便多了,雕错的话还可以修补,滴几滴蜡油上去就可以。

    翻成石膏模也不难,而且石膏这东西相当细腻,可以百分之百地重现蜡质雕版上的细节,再加上质地松软,也可以在上面直接修改。

    最后浇铸成锡版,同样也是考虑到方便,锡的熔点低,只要两百多度,石膏模子绝对承受得起,而且这玩意同样有着质地绵软的特点,很容易修整。

    “我把两个修道院的人全拉进来了,这里面的人帮我雕刻蜡板,但是这个工作没有两个月根本就别想完成。”

    伊斯特又开始抱怨了。

    不过他这一次的抱怨情有可原,《圣经》可不是一本小书,一个人抄的话,不知道要抄到何年何月,就算召集一批人抄写,也仍旧是一项大工程,更何况是在蜡板上雕刻,比抄写又难上很多。

    “为了对付贝尔兰多斯,前前后后花了这么大的代价,也不知道划不划算?”

    梅特洛自言自语着,他并不是对尼斯表示质疑,而是本性如此。

    听到这话,路克连忙在一旁打圆场:“没关系,只要锡版做出来,我们以后想印多少圣经就可以印多少圣经,一本圣经可不便宜,而且总是会有人买,我们迟早会把这笔损失赚回来。”

    对于伊斯特的抱怨,尼斯并没有放在心上,他知道这个家伙的个性,同样对于完成这件事情要两个月时间,他也不怎么在意现在不像在上巴里亚那片树林里,只能躲在里面,不能做任何事情,此刻他手头上有的是待办的事,计划都已经排满了。

    两个月的时间,海狗西科斯绝对可以把第一批船建造完成,一想到这些,尼斯连忙说道:“我们那只船队除了两艘大船是自己买的,剩下那六艘小船全都是租的,一旦与阿萨克斯港撕破脸,要再用他们的船,多少有些说不过去,不如趁这个机会把船退了,用我们自己的船。”

    梅特洛比尼斯更加干脆:“我觉得连那两艘大船也可以转手卖掉,我们买卖的全都是利润高的商品,用不着这些又笨又大的船,它们的速度太慢了。”

    和生意有关的事全都由梅特洛负责,前一段时间,他跟着船队跑了两趟,结果发现那两艘大船即便有着数量众多的保镖护航,也不是很安全,因为它们太慢,又因为他们的体积太大,载的货物太多,很容易成为海盗的目标。

    反倒是那些小船载重量不高,速度又快,哪怕没有保镖也没关系,看到海盗的话,扯起船帆逃跑就是了,海盗没有兴趣和这种小船赛跑。

    “等到我们自己的第一艘船建造出来,就按照你们两个说的做。”

    路克相当擅长采纳别人意见。

    几个人正说着话时,马克西姆跑了过来,他现在的身份是大管事,比另外几个管事还要高半级,专门负责卡奥尼的日常事务。

    别人都恭喜他高升了,不过马克西姆本人却不这么想,他情愿拿这个位置换一个后备执事。

    后备执事是路克他们在招募大批流浪汉之后,新设置的一个职位,这些后备执事全都是从流浪汉里挑选。

    当初招募流浪汉时就已经筛选过一遍,这些人多少有点手艺,要不然就是青壮年的工人。

    所谓的后备执事就是按照工种划分,比如这里的木匠数量最多,所以分成六组,每一组设一个后备执事,工人数量也不少,同样分成六组,每一组设一个后备执事,女工也是一样,还有一部分工种人数比较少,例如花匠、酿酒师、果农等等,他们被归成一组,也挑出一个后备执事。

    以马克西姆的聪明,他当然看得出,这些才是老爷们要的人。他也看得出来,这样一分,等于无形中区分开原来的村民和后来的流浪汉。

    他现在最担心的就是,老爷们已经站稳脚跟,开始渐渐疏远他们,所以一到路克的跟前,他就迅速摘下帽子,弯着腰十分恭敬地说道:“老爷,您让我把十二到十五岁的孩子全都召集起来,我已经办好了。”

    路克疑惑地看了看另外几个人,他没下这个命令。

    “是我叫人召集的。”

    尼斯稍微欠了欠身,向路克解释道。

    他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之前和王子殿下的那番交谈,让他又有了一些想法,他打算在卡尼奥先试一试,如果可行的话,以后也可以这么做。

    “总共有多少人?”

    尼斯朝着马克西姆问道。

    “七十五个。”

    马克西姆连忙答道,此刻他对牧师老爷比对大老爷更加敬畏。

    尼斯咂着嘴,他感觉人数少了一些。

    “你再去把十到十八岁的人都召集起来。”

    他决定放宽范围。

    “你打算干什么?”

    路克连忙打断,他现在十分好奇,不弄明白的话,他浑身难受。

    其他人也一样,就连帕尔姆也对尼斯做的事愈来愈感兴趣了。

    “我打算找人教孩子们认字。”

    尼斯说道。

    想要找这样的人并不是什么难题,只要回一趟阿德蒙特,请几个见习牧师过来就可以了,反正等到教堂建成之后,他一个人也管不过来。

    这座教堂实在太大了,比阿德蒙特镇的那座教堂还要大,根本不像那种乡下小教堂,维持这样一座教堂至少要四、五个人。

    他倒不担心自己的位置会被挤掉,不说这里是他们的托管领,谁有资格在这里传教都是他们说了算,光凭教堂是他建造的这一项,就没有人可以夺走他的位置。这可不是什么铁律,而是戒条,如果谁敢触犯的话,不答应的可不是教会,而是上帝。

    路克他们四个猜不透尼斯想干什么,不过让这里的人认字,确实是一件不错的事。买卖奴仆的时候,一个识字的奴仆要比普通奴仆贵三、四倍,可见识字的好处有多大。

    站在一旁的马克西姆同样猜不透牧师老爷的想法,不过他也知道这肯定是好事,他还知道,识字的那些小孩都会被老爷们视为自己人,以后就算要走,也会带着一起走。

    与此同时,他也开始琢磨起来。

    当初牧师老爷说过,想要取得他们的信任,就只有成为士兵跟着他们上战场,可惜招募士兵的条件是十五岁以上、三十岁以下。他只有一个十二岁的儿子,显然不能指望,但是这一次,他的儿子终于够格了。

    “我马上去安排,我马上去安排。”

    马克西姆点头哈腰连声说道。

    “你下去吧。”

    尼斯对这个家伙的恭顺视而不见,挥手让他离开。

    马克西姆一路后退着往外走,直到出了庄园,他才转过身朝着土堡跑去,他要尽快把这件事搞定。

    “你到底打算干什么?”

    伊斯特忍不住问道,刚才马克西姆在这里,不太合适询问,一边说着,他一边摆了摆手,让四周那些服侍的仆人全都退下。

    莉莉丝自持身份不同,原本不打算离开,但是在伊斯特的瞪视之下,不得不跟着其他人一起离开。

    尼斯没有阻止。

    看到尼斯这样的反应,路克、梅特洛和帕尔姆都坐直身体,他们已经意识到这件事很重要。

    “我们应该为下一步考虑了。不久之前我向菲利普王子提出一个建议,让他向他的父王请求一块领地,这件事一时半刻还不会有结果,但是一旦有了结果,对我们来说就是绝佳的机会。”

    尼斯停下来,看了看众人的反应。

    喝了一口饮料,吊了吊其他门的胃口,好半天之后他才继续说道:“王子殿下的国家有一大堆问题,其中最严重的就是政局混乱。几个世纪下来,整个王国几乎都已经被分封光了,变成一块块的小领地,王子很希望能够改变这一切。”

    “你是打算培养官吏,把那个国家从领主自治转变成国王直接管理?”

    伊斯特第一个明白尼斯的意思。

    这并不是尼斯独创,这种变革就是从尼斯的祖国——法兰克王国开始的,法兰克王国连续三位君主,都有意识地一点一点回收王权。

    取消领主自治的话,就需要大量的官吏,使用官吏的好处是,官吏只拿薪俸,不需要赐予领地。

    “你这一手赌的有点大。”

    连伊斯特这样赌性十足的人,都觉得没有把握。

    回收王权无异于和所有的贵族为敌,即便是第一个开始这么做的法兰克王国,在回收王权的过程中,也不断发生冲突。

    “我可没打算赌,这些不是官吏,而是执事。”

    尼斯笑了起来:“王子殿下的领土在边境上,外面就是异教徒控制的区域,以后肯定会经常和异教徒做生意,梅洛特一个人根本就忙不过来。”

    路克他们几个面面相觑,不知道尼斯到底在打什么主意,现在的尼斯越来越让他们感觉到高深莫测。

    “这样说来,我得抽空去一趟北方了。”

    梅洛特负责打探情报,他的触角已经延伸到南方那些港口和城邦,之前为了那场战争,连巴里亚也注意上了。

    “你顾得过来吗?”

    路克摇了摇头,一个人精力有限,尤其是像梅洛特这样四处跑的人,能够专心于一个方向已经很好了,天南地北四处跑,绝对不可能。

    “到了现在,我们这支队伍是不是也应该扩大了?”

    伊斯特明白路克的意思:“修道院里面有些人和我们关系不错,不如拉过来?”

    “也不一定要局限于那些关系不错的人。”

    梅洛特在一旁提醒道。

    他和伊斯特不一样,在修道院之中,他属于依附于人的那种,和他情况相同的人不少。

    那些人虽然跟着不同的圈子,以前和自己所属的这个圈子有些不和睦,但是如果这边伸出招揽之手,那些人之中的大部分肯定愿意过来。

    梅洛特很明白,像他们这样的人已经没有退路了,如果找不到一个势力投靠,他们就只能成为佣兵,或者前往东方去搏一搏。

    “我也打算挑几个手下。”

    帕尔姆同样有一些想法。

    这一次在战场上,只有他一个人在前面冲锋,路克和梅洛特全都无法指望,这让他感觉压力很大。

    在修道院,他在同龄人中实力算得上数一数二,不过还没到打遍天下无敌手的地步,和他实力差不多的人还有好几个,其中有一个家境不错,他没打算要拉拢,另外几个人的出身和他相同,想法也一样,都拼命提升实力,想在战场上搏一个出人头地。

    路克和伊斯特互相看了一眼,他们不打算反对,梅特洛和帕尔姆的想法不错,但是不适合他们,他们想拉拢的肯定是能够成为手下的人,而不是和他们同样等级家境差不多的那种人。

    “我有一些亲戚,”

    路克说道,他的家庭比较和睦,亲戚之间一直都有来往,和他处境相当,关系又比较密切的堂、表兄弟有好几个。

    自家亲戚好说话,把他们安排在哪里都没关系。

    当初圣殿骑士团刚组成的时候,就是一群志同道合的人,再加上他们的一些亲戚,也没看到有什么争权夺利的事情发生。

    伊斯特这一次显得有些沉默,他家的亲戚全都紧抱粗腿,早就靠上他的哥哥,对他一向不怎么理睬,所以他也懒得拉人进来,反正他管的是营造,根本不需要什么帮手。

    “那么,我们也拉一些亲戚朋友进来。”

    梅洛特倒是很赞成路克的提议,他家虽然没落,但是整个家族却十分兴旺繁盛,亲戚一大堆。又因为大家的处境差不多,没什么利益纠葛,所以关系比较密切,能够拉一把的话,他当然愿意这么做。

    帕尔姆没有说话,不过他点了点头。

    在这件事情上,没有人问尼斯的意见,因为“亲戚”这两个字,对尼斯来说是绝对的禁忌。

    自从确定要扩充队伍的规模,路克、梅洛特和帕尔姆三个人全都离开了,卡奥尼只剩下伊斯特和尼斯两个人。

    三个人走了之后,天气就变得阴雨缠绵,淅淅沥沥下个不停的缠绵细雨就是春天到来的前奏,它们带了春天的气息。

    原本卡奥尼四周只能看到一些春色,随着这些细雨洒落,四周的山崖变成绿油油一片,再也看不到泥土的颜色。

    这片灾难之地的复苏,还比尼斯当初预计的要快。

    在这片曾经的灾难之地的边缘,有一个蜿蜒曲折的峡谷。峡谷之中,无数的老鼠在里面窜来窜去,峡谷上方许多猛禽在上空盘旋,它们的眼睛紧紧地锁定地面,但是它们都不敢下来,因为山头之上有一点银光窜来窜去,不知道有多少猛禽因为飞的太低,而被这点银光撞中,最后掉落在鼠群中,成为老鼠们的食物。

    那点银光自然就是尼斯养的小东西,满峡谷的老鼠现在都是他的手下。

    这些老鼠大部分有魔化的血统,体内长着小东西在意的血块,他们的智力也比普通的老鼠高得多,不然怎么会明白只要奉小东西为主,他们就可以保住性命,所以被逮到这里之后,全都不敢乱跑。

    小东西甚至还指挥它们,将那些还在冬眠的老鼠全部找出来,并且从地底下拖到地面上。

    现在毕竟是冬季,天上又一直下着雨。一到晚上就阴寒刺骨,那些仍然在冬眠的老鼠,一百只有九十九只挺不过去。能够在这种情况下活下去并且觉醒的老鼠,也都具有魔化的血统。

    这既是一种非常不错的筛选方法,同样也可以很有效率地猎杀老鼠,比尼斯一个人猎杀的速度不知道要高多少倍。

    最后竟然是那头鼠王的后代消灭了鼠灾,让知道此事的路克他们全都愕然无语。

    一阵隆隆轰鸣远远传来,和轰鸣声相伴的是大地剧烈的震动,峡谷的另一头灰尘弥漫。

    那一头的山体因为被老鼠挖空,支撑不住本身的重量,以至于发生坍塌,坍塌的这一段长达十几公尺。

    老鼠们一哄而散,过了好一会儿,看到坍塌的地方状况已经稳定下来,他们才重新聚拢,迅速扒开坍塌下来的石头,将石头全都推到峡谷两边。

    同时被清理出来的还有一堆死老鼠,被埋在底下的老鼠少说也有五、六千只,它们被拖到一旁放着,一道银色的光芒闪过,小东西撞了过来,它迅速地从这些死老鼠的体内掏出血块。

    这些魔化的老鼠虽然聪明,却还没有到能够聪明辩是非的程度,在它们看来,那些同类反正已经死了,又不是被它们的“王”所杀,废物利用非常正常。

    至于同类的死亡是因为山壁坍塌,而挖掘山壁是“王”让它们干的,这之间的关系太过复杂,以它们如黄豆般大小的脑子,还没有办法理解,再说,以前的“王”也一样,当初让他们强行进攻土堡,死的同类比现在更多。

    对于这些老鼠来说,和他们本身有关的只有一件事——只需要听从命令,就有食物吃。

    在山头之上,尼斯正在指挥着一群瑟瑟发抖的农夫忙碌着。

    在身后的爬犁上,堆满成捆的青草,这些全都是从庄园里面割的。

    或许是因为当初那只大老鼠的魔力渗透进大地之中,庄园里面的植物生长得异常迅速,那些青草就算全都割掉,一天之后又会长出来。

    此刻农夫们正在用镰刀把青草剁成碎末,旁边还有六十多个大坑,每个大坑的直径都有五、六公尺长,深度足够把一个人埋进去。

    大部分的坑上都盖着盖子,里面全都填满铡成碎末的青草和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虽然天气仍旧有些冷,却阻止不了这些东西的缓慢发酵,空气中浸满着一股酸甜的味道。

    这种味道对他们来说并不好闻,味道太过浓烈,熏得人脑门发胀,但是老鼠却非常喜欢。

    老鼠对食物很容易上瘾,吃惯了就改不了口,现在让它们啃草根,它们绝对不愿意。

    凭着这些发酵饲料,再加上小东西的威望,数以千万计的老鼠正在替奥卡尼打通第二条通道,一旦峡谷开通,卡奥尼就可以和南面的一座小镇连接,以后前往阿德蒙特的话,就可以少走两百多公里。

    这条路由人来开通的话,以路克他们现在的财力绝对不够,不只需要好几千人,还得花上五、六年的时间。

    先不算人工费用,想要养活几千人需要大量的粮食,除此之外,凿子,铁镐之类的消耗也是一大笔开支。

    而这些老鼠天生就喜欢打洞,再加上它们本来需要东西磨牙,这是自然天性,卡奥尼周围的所有树木全都被啃倒,就是因为他们这种天性,所以与其让它们祸害山林,还不如让它们啃石头。

    看着漫山遍野的廉价苦力,尼斯不由得感觉好笑。

    当初给那个叫莫妮卡的寡妇定下魔女的罪名,理由就是他暗中饲养老鼠,现在反倒是他在饲养老鼠,而且是光明正大地做,却没有人敢说一句。

    他做这件事之前已经向修道院报备过,上面并没有反对。

    教会一直都是如此,小到炼金术,大到禁忌之术,对外面都控制得很严,但如果是内部的人修炼,只要有一个合适的理由,上面并不会管。

    除非某一天有人打算对付他,而且连艾玛而红衣主教都没有办法搭救,或许这件事才会被拿来当成攻击他的武器。

    不过要是真到了那一天,不管有没有理由都一样,上位者想要对付一个人,理由多得是,就是没有理由,也可以捏造一个理由,圣殿骑士团的遭遇就是最好的证明。

    突然,一片阴影从头顶上掠过,引起尼斯的注意。

    那绝对不是峡谷上方徘徊不去的那些猛禽,这片阴影比老鹰大得多。

    尼斯抬头看去,就看到一对巨大的翅膀,这对翅膀巨大却僵硬,根本没有拍打的样子。他立即明白,那对翅膀下面绝对挂着一个魔法师。他甚至能够猜到,这个魔法师十之八九是被山体坍塌时的声响及扬起的灰尘吸引来的。

    只见那对巨大的翅膀盘旋着开始降落,好半天后才降落到地上,挂在那对翅膀底下的是一个二十几岁的魔法师,他穿着黑色的长袍,长袍上点缀了许多星星,袖口的地方绣着两个魔法阵。他没戴帽子,露出灰褐色的头发,长得倒是文质彬彬,很有学者的气质。

    一踏上地面,这个魔法师就非常小心地把身后的翅膀折叠起来。

    那对翅膀非常神奇,每折叠一次,整个体积就会缩小一半,折叠了几次之后,就变得只有一本书那么大。

    把翅膀收好,魔法师走了过来,一开始还不很在意,等到走进离尼斯两公尺左右时,他似乎发现了什么,上上下下地打量着尼斯,好半天才惊诧地说道:“你居然是一个牧师。”

    “这很奇怪吗?”

    尼斯并不感到意外,他也知道对方为什么惊讶,这个魔法师在空中看到有人能够指挥这么大一群老鼠,肯定以为是碰到同行。

    尼斯左手打了一连串手印,嘴里念诵着咒语,过了片刻,只见他朝着地面一指,所指的地方立刻冒出一大片青苗,这些青苗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生长着,很快就变得郁郁葱葱。

    这绝对是魔法,而不是神术,看到尼斯露了这么一手,对面的魔法师顿时松了口气。

    教会和魔法师原则上是势不两立,一千年来,教会拼命想要将所有魔法师全都消灭,其间还波及许多无辜者。

    不过话说回来,教会里很多牧师也修炼魔法,尤其是随着炼金术愈来愈兴盛,这样的牧师也愈来愈多,即便在宗教裁判所里也不乏其人,教会对此始终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如此一来,最近一个世纪,牧师和魔法师也不是那么对立了。当初在诺斯堡大厅里,腓特烈公爵邀请的贵宾里既有牧师也有魔法师,两方各自占据一个角落,互相并不搭理,却也没见他们拼个你死我活。

    “你的魔法练得不错。”

    那个魔法师看着已经长到两尺多高的那片植物,心里颇有些惊诧,他虽然也能做到,却不可能这么轻松。

    他当然不知道,尼斯能够让植物迅速生长的原因非常复杂。

    尼斯拥有爱神赐予的天赋,而爱神执掌的是繁衍和发育,他又是牧师,而上帝的职能除了光明之外,还有生长和滋养,再加上他守护天使之一的瓦尔德执掌的是时间,这三个因素加在一起,才使得他拥有这样的能力,如果换成其它魔法,尼斯就差劲多了。

    “你住在附近,还是四处游历?”

    尼斯问道,他不想在自己的实力问题上继续纠缠下去。

    “我是阿布拉德炽炎塔的成员,正打算去埃尔纳接受一批学生。”

    那个魔法师并没有隐瞒的意思,反正这不是什么秘密。

    炽炎塔是赫赫有名的十大魔法塔之一。

    魔法塔相当于魔法师的修道院,是专门培养魔法师的学校,也是喜欢研究的魔法师们聚集的地方。和修道院不同的是,魔法塔并不是什么人送进去都会收,能够成为魔法师的人,远比能够成为牧师和骑士的人少得多。

    想要成为魔法师,首先精神力要比平常人强,智力也是愈高愈好,除此之外还有元素亲和力、精神集中度等一大堆问题。

    魔法塔要收进一个学生,需要经过一大堆测试。

    那些想要成为魔法师的孩子,不可能千里迢迢前往魔法塔接受测试,一方面是因为路途太过遥远,另外一方面则是很多魔法塔都在远离人烟的地方,根本无路可走,而且去那里非常危险。

    所以每年各个魔法塔都会派人前往一些大城市主持入学测试,测试通过的人就有资格加入魔法塔。

    因为尼斯是个独子,原本肯定会继承父亲的一切,包括爵位和产业,所以他没有接受过测试,他曾经为此而遗憾过。

    “我看阁下能够控制数量如此众多的老鼠,实力应该不简单。”

    那个魔法师说到这里,又仔细看了看尼斯,他总觉得对方实在太年轻了。

    不过他绝对不敢带有一丝轻视的念头,魔法师里稀奇古怪的人多得是,拥有稀奇古怪能力的人也多得是,想要改变外貌的话,办法实在太多了。眼前这个人看上去只是十四、五岁的青少年,但是谁又能够肯定,那稚嫩的外貌底下会不会是一个上了年纪的老头?

    “这只是一些普通的老鼠。”

    尼斯没有提到小东西,那个魔法师对他充满忌惮,他也一样。

    能够让魔法师看上眼的东西不多,但是一旦被看上了,这些人十之八九会拿了再说。

    当初教会大肆杀戮魔法师,世俗君王大多在一旁看着并不阻止,甚至有些君王还站在教会一边,原因之一就是很多魔法师的行为让人厌恶。他们比强盗更擅长抢劫,比小偷更会偷东西,比刺客更精于暗杀。

    “说是普通的老鼠倒也未必。”

    那个魔法师摇了摇头,这明显是一个学者型的人物,没什么心机,想到什么就说什么:“我可以感觉到他们身上的魔化迹象,不过这种魔化并不完全。”

    尼斯对这个人的评价顿时高了许多。

    这个人论实力算不上很强,只有中阶魔法师的程度,这眼光却不得了。

    魔法师是一群奇怪的人,他们的地位高低并不只是看等级,也不是看战力,有很多魔法师不喜欢修炼,更厌恶暴力,而是对研究感兴趣。

    很快,这个魔法师让尼斯更在意了,因为他凌空摄了一只老鼠过来,放在手掌上观察片刻,又施放了几个魔法,然后说道:“我觉得这些老鼠还有进一步魔化的可能。”

    他的语气不太肯定,显然没什么把握,但是对尼斯来说却是一个绝好的消息。

    尼斯曾经问过拉尔文和其他的魔法师,其中包括菲利普王子身边的两位高阶魔法师,他甚至还取出那种血块给那些人看过,但是没有人能够提出任何建议。

    “你有办法让它们完成魔化?”

    尼斯兴奋地问道。他不需要让它们完全魔化,只要魔化度比现在高就可以了。

    魔化度愈高,那种血块就愈大,里面蕴藏的能量愈多,对于小东西的进化就愈有好处。

    “在这方面我没有太多研究,炽炎塔在元素类魔法方面很擅长,说到魔兽研究,最权威的是坎恩森林的千林塔和巴尼陀罗的黑沼泽。”

    说到后面那个地方时,那个魔法师偷偷看了尼斯一眼。

    黑沼泽对于教会来说,绝对是禁忌中的禁忌,从那里出来的魔法师大多是黑巫师和死灵法师。

    尼斯的神情没有丝毫改变,他可不是宗教裁判所里的那些疯子,对于黑沼泽,他只是不怎么喜欢,不会和那个地方出来的人打交道,更不会靠近那个鬼地方。

    “你不是要去埃尔纳吗?千林塔会不会也去那里招收学生?”

    尼斯问道,他肯定不会舍近求远。坎恩森林远在大陆西端的小角上,走海路的话要半个多月,和去一趟圣地没什么两样。

    而埃尔纳则是哈斯堡的中心,是哈斯家族的主城,哈斯家族前两位掌控者担任神圣帝国皇帝的时候,埃尔纳还是神圣帝国的帝都。

    那里距离卡奥尼只有三百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