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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微安是今年夏天来到这个城市的。她从飞机上走下来,手里提着沉重的行李,一脸倦容。她走出机场大厅,就被这个城市的日光刺眯了眼。微安记起来,她走的那天和父母说的话:我要去一个有阳光的城市。于是她来到了这里。这里经济不发达,流行也比大城市里慢半拍。但天气却是很好的——亚热带的气候。微安关注天气胜过别的一切,就好像异常敏感的小动物。

    我刚刚考完试,今天跑去听了试卷讲评。历史和地理,不太光彩的成绩。心情郁闷地回家了。路上若看着我,说:“微安,不要这样了,成绩不算什么的。”我点点头,感觉她的话像是从哪本教科书上背下来的。若没有再说话,我们默默骑到了路口,于是各自回家了。

    打开家门,爸爸妈妈都在,坐在桌边等我一起吃饭。我一坐下来,爸爸就问:“成绩出来了没有?”我把考卷给他看。他把所有的眉头都皱在了一起。爸爸说:“微安,这不行啊,你是文科生!”我于是拼命点头,脸上的表情很愧疚,心里也没办法。

    下午去参加数学竞赛,看到城市的天,阴沉沉的。理科班的同学看到我走进考场,开玩笑地说:“微安,你数学这么好,干吗还报文科呢?”我苦笑,然后开始作题,还算顺利地完成了考卷,就交卷走了。想起他们刚才说的话,那也是我反复问自己的问题,我是不是真的不该选文科呢?当初我的理由是我喜欢文学,但是为什么怎么也学不好语文还有历史?反而数学总是名列前茅的。也许真的错了吧,不过现在也没有办法改变了。我没回家。一个人在街上晃着。天像是快要哭出来的孩子一样,云朵非常厚重地铺开来。骑车经过毛毛的学校,已经放学了。穿蓝色校服的学生像篮子里倾泻出的水一样,到处都是。自行车道上拥挤的。我看到一个男孩,伸手拥住女朋友的肩膀,很温暖的感觉。毛毛没有出现。我也知道这种机会很小,但还是认真看着,盼望能够见到她。然后走上去对她说:“毛毛,我来了。”然后她回答:“微安,一起去吃蛋糕吧。”可惜没有,我一个人去了蛋糕店,吃了一种上面撒满了糖霜,中间夹着杏仁的黑色蛋糕,肚子很饱,很满足地回家了。

    一个人穿越大大小小的街道,骑30分钟的自行车,就为了一块蛋糕,大概也只有我才能做的出来罢。微安想。她把箱子拖拉着,走在陌生的街上。她不知道要去哪儿,但现在得找个地方坐下来。她走进一家冰淇淋店,把箱子往地板上一放,要了一份香草冰淇淋。

    若突然说要走了,我惊诧地说不出话来。我和若不是可以畅谈的朋友,但是那种可以一起沉默的朋友。我们在一起,并肩走着,不说话,各自想心事。有时候我到她家,两个人趴在高高的窗台上看风景,一句话也不说。若给了我一个自由的空间。因为我觉得一旦说话过多,很多词汇都变成了掩饰,很累。我平时很开朗的样子,不停地说话,和若在一起倒安心了,咬住嘴唇,沉默着。

    我去机场送若,给了若一样东西,是从电脑上打印下来的文章,叫一起沉默,是一个叫杨映菲的人写的,上面写:“欢子仿佛又回到了过去的岁月里,和阿川一起站在高高的天桥上,说很多很多的话,然后阿川揉揉他的头发,说,来,我们来一起沉默。

    再然后,他们无言地并肩站着,看天桥下面匆匆演过的如歌年华。”

    当时看到就觉得很像我和若的感觉,于是就给了她。

    若看了题目。她伸出手抱住我,我几乎要哭泣了,这时候若说:“微安,你要好好的。”

    微安坐着吃完了冰淇淋,口袋里有东西鼓鼓的,那是若从法国写来的信,微安带着它来到了这个城市了。她把信抽出来看,若说:“微安,终于决定搬了?去一个阳光灿烂的城市?”微安笑了,她很少给若打电话,信却是一封封地写着。大学的时候,她总习惯早上起来,穿上拖鞋乱了头发去取信,然后坐在宿舍楼的台阶上看。她们之间依然保持了最可贵的沉默。微安看若的字,黑黑的趴在纸上,想象她说着话的样子,不过没有声音,只有若的脸和不停动着的嘴唇。微安想,她和若的友谊最终还是属于沉默的。微安现在终于来到了她向往的城市。她打算安定下来以后就给若写封信。

    我就要高三了,我非常地盼望这一年。这样一说,别人都很奇怪,他们都希望学习别太紧张。偏偏我却相反。我是个喜欢逛街吃东西上网看电视的普通女孩子。但我更期待像朵花一样开放。那一定是在高三,我会为了自己的理想献出我的全部,我会用力地开放,散发最浓郁的香气。好像阴暗角落里孤寂的花朵。放假的这几天很无聊,于是就找来一本介绍大学的杂志,使劲地研究着,看到自己喜欢的浙江大学,平均分597,可望不可及的样子。我心里空空的。想起一句话:thefutureisnotset,忽然觉得很有道理。

    晚上给毛毛打了电话。两个人跳过高三直接聊起了理想的大学。两个人都满怀憧憬。就这样聊了一个多小时,妈妈开始瞪眼了。毛毛在电话那头就笑了:“你妈生气了吧?”我说:“有点吧,聊得太久了。”于是就挂了。自己一个人傻想着,浙大啊浙大,一年后我会不会在你美丽的校园里呢?

    一年后去了一所二流的大学,当时微安哭地很厉害,后来也就没事了。于是在那所大学里过了四年,出来就去了一家杂志社当记者,日子过的也不错。毛毛大学毕业后去加拿大留学,写信寄来枫叶,还有照片,兴奋地说这里真漂亮。微安以为自己会妒忌的,结果并没有。她很安静地看完信,然后把工作室的电脑关了,出去采访一个不大不小的人物。那个人住在矮小的房子里,是个安详的老头,但经历却坎坷。微安听他讲起自己的故事,拿铅笔在本子上飞快地记着,忙里偷闲地想到了毛毛,想到了毛毛在加拿大的阳光下,露出牙齿微笑,阳光在格子衬衫上跳跃着,摇晃不定。

    微安终于也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了,来到了一个阳光灿烂的城市。尽管她现在还提着沉重的箱子,找不到住所,也没有工作。但她相信自己终究会熟悉这个城市的,也许把它当作自己的家。店里响起一首歌,是微安喜欢的,歌里浮着一种干燥的阳光的味道,像摇摆着远去的青春岁月。

    那片笑声让我想起我的那些花儿

    在我生命每个角落静静为我开着

    我曾以为我会永远守在她身旁

    今天我们已经离去在人海茫茫!

    她们都老了吧,它们在哪里呀?

    幸运的是我,曾陪她们开放!

    啦啦想她

    啦啦她还在开吗?

    啦啦去呀

    她们已经被风吹走,散落在天涯!

    有些故事还没讲完那就算了吧

    那些心情在岁月中已经难辩真假

    如今这里荒草丛生没有了鲜花

    好在曾经拥有你们的春秋和冬夏!

    她们都老了吧,它们在哪里呀?

    幸运的是我,曾陪她们开放!

    啦啦想她

    啦啦她还在开吗?

    啦啦去呀

    她们已经被风带走,散落在天涯!

    (她们就像被风吹走,插在了天涯!)

    她们都老了吧,她们还在开吗?

    我们就这样,各自奔天涯!

    微安对音乐有一种特殊的感情。从小到大,是各种各样的音乐填充了她的生活,成为她每个阶段的标记。听到这首歌,她想起了自己的17岁,正要到高三。暑假的一天,她走遍了整条街道,终于找到了朴树的专集,回家就听到了这首歌。而那一天,正是新高三开始补课的前一天。是这首歌拉开了高三的序幕。现在想起来,高三那年虽然苦,但也是她最幸福的一年,一切都那么灿烂,激烈又疼痛。

    歌曲终于在一片喧闹中结束了。微安付了钱,拖着箱子走出了店门。

    晚上我怀着一种美好的愿望睡着了,似乎还梦到了浙大校园里灿烂的阳光。第二天发下了语数英三科的成绩,其他的还好,但是最好的数学竟很不完满地拿了97分。我很伤心。旁边的座位空空的,若已经走了。我突然强烈地感到孤独。若的卷子像白色的雪花一样飘落下来,散在桌面上。我看到那些或好或差的成绩,心想,又能怎么样呢?若已经不需要它们了。回家的时候是一个人的,我眼前一直浮现出若的双眼,她并不大的眼睛发着光,从地球的另一边照耀着我。若走之前那个拥抱,余温还没有散尽。我第一次如此地想念她。

    几年以后毛毛要走,对微安来说也是一个沉重的打击。她始终不明白的是,既然命运把她们俩牵在了一起,让她们分享对方的喜怒哀乐这么多年,为什么最终还要让毛毛离开她呢?而且是去那么远的地方。但微安不会对毛毛说出什么丧气的话来。她帮助毛毛整理好了行装,给她离家的勇气,给她开始新生活的干劲。她们俩坐在车子上,是驶向机场的车子。大大的车子因为路况的不佳,不停地颠簸着,微安拉住了毛毛的手。城市的天很灰暗,从车子的玻璃窗望出去,所有的楼房都像是蒙上了一层灰。微安心里说,总有一天她也会离开这里的,像以前的若,现在的毛毛,提着沉重的箱子,走的义无返顾。她早已厌倦了这里日复一日的阴天,太阳没有笑容的,很苍白。毛毛看着微安,然后说:“微安,你是不是一直不快乐?”微安很勉强地笑了。毛毛说:“我碰到你,就好像你是一个放在竹篮里的孩子,顺流而下,最终停在了我的岸边,然后我把你拾起来,然后我们就一起走过了那么多的日子。”微安突然不可抑制地想要哭泣。毛毛在很大的背包里翻着:“我得留给你一点东西。”她抬起头,对着微安说:“否则你会忘了我的。”微安看着毛毛一直翻找着,拼命忍住了快要流出的泪水。

    毛毛最终拿出了一样东西,是一支银色的钢笔。她把它塞到微安手里。这时候,车子停了。毛毛就下去了。微安留在车上,她并不想看到飞机起飞的样子,那么她真的会忍不住哭出来的。她就呆在车上,手里握着钢笔,满手都是汗水。过了很久,她还是听到了飞机起飞的声音,还是哭了。毛毛的父母走出玻璃大门,坐上了车子。他们看到微安脸上的泪水,叹了一口气。车子缓缓地启动了。微安想,这一下,毛毛这个孩子终于走远了,到了几千几万外的天空上,然后在遥远的地方降落。

    喧闹的闭学式结束了,终于可以背起书包回家,安然地去享受假期。尽管过几天又必须来参加新高三的补课,但假期毕竟不会完全被剥夺。

    我整理着书包,把一个学期堆在抽屉里的那些闲书,还有自己用的杯子,过期的糖果和饼干,统统清理了一遍。最后非常安然地背着书包回家了。若在晚上打来了电话,说她已经到了。若的声音第一次从那么遥远的地方传来,有点奇怪地夹着噪音。若说现在manche才下午两点,阳光很好,天气叫人庸懒。若还说了几句她学会的法语。我听她古怪地发音,不仅笑了起来。然后告诉若新发下来的考试成绩。若依然是一惊一乍的。我说:“现在还在乎这种成绩干什么?”若无奈地说:“最后一次也要完美一些嘛。”我们从未有过地谈了一个多小时,若说:“我在换时差呢,现在好想睡觉,微安你要和我聊聊天,让我坚持下去。”我于是发挥自己的口才,找出很多东西来讲。10点到了,谈话就结束了,若说她把电话卡都打成了白卡。我的耳朵都麻了,自己刚才滔滔不决地讲了什么也忘的一干二净。我也困了。

    在迷迷糊糊快要入睡的时候,我突然想到了自己向往的生活,不是法国,不是任何的大都市,我想要的,只是一个充满阳光的城市罢了,即使它再偏僻再不起眼。只要清晨的阳光让我陶醉,那我一定会义无返顾地去的,拖着沉重的行李。

    带着这种梦想,我终于安静地睡着了。若还在下午四点的阳光里,用力张开双眼呢。她和我一样,都习惯了这城市阴霾的天空。

    微安在筋疲力尽的时候,终于看到了一家整洁的小旅馆。她走了进去。旅馆主人很热情地接待了她。她终于暂时安定了下来。

    微安这会儿正独自躺在旅馆房间,几乎快要睡着了。

    有人在轻轻地敲门,微安爬起来去开门。主人满面笑容地站着。她说:“小姐,你一定是从很远的地方来吧,一定很累了。我给你送了些点心来,都是这里的特产。”微安感激地看了看主人的脸,她很年轻,至多也不会比自己大五岁。微安不禁问到:“你几岁了啊?”

    主人笑了:“27,很老了吧。”微安也笑:“我23岁,叫我微安吧。”当然后来微安知道了主人的名字,颜歌,非常好听而又清澈的名字,就和她的笑容一样。

    微安就这样交上了她在这个城市的第一个朋友。颜歌晚上请她去街上吃火锅。微安穿着从家乡带来的白色布裙子,就出去了。她们找到一张桌子,坐了下来。东西端上来了,微安于是开始吃,不一会就满头大汗了。颜歌看着她一边吃一边认真地擦着鼻子上的汗,就说:“微安,你和我不是一种人。”

    微安从热气中抬起头来,迷惑不解地看着颜歌。颜歌摆了摆手,解释到:“我和你不一样,你懂吗?微安,我是个没人管的孩子,从小就在这里混,后来父母给了点钱,就开了旅馆。”颜歌大大的眼睛看着她,微安忽然觉得,刚刚熟悉起来的颜歌又疏远了。

    尽管如此,微安还是继续吃完了她的火锅,然后和颜歌一起回旅馆。路上,她们俩一句话也没说。

    我在宿舍楼的走廊上晃着腿,手里拿着若的信。若写惯了法文的手,在纸上很吃力地写着中文。我想象。若在信上说:“微安,我考上巴黎第三大学了,我给你寄来照片了,看到了吗?很漂亮是吧。”我拿出照片来看,看到多年不见的若的脸,若的变化多大啊。她已经不是当年离开家时那个小女孩,她的脸上,已经有了一点法国女人的神气了。若的身后站的是她的法国男友,手放在她的肩膀上,笑容隐藏在嘴角。若说:“微安,我终于找到我想要的生活了,现在我真的很开心,那么你呢?微安?”我看看自己,始终还是原来的样子,眼神很迷茫,头发很散漫。依旧住在这个从小就讨厌的有着阴郁天空的城市里,始终没有下定决心,在报考大学的时候去一个阳光灿烂的城市。在添志愿表最后的一瞬,妈妈说:“微安,第二志愿还是报本市的大学吧,保险一点。”我的手一抖,最终还是听了妈妈的话。出来的时候,看了看天,天空依然灰暗。

    晚上微安躺在陌生的小床上,总也睡不着。就在刚才,她给父母打了离家后的第一次电话。让她没有想到的,是她竟然如此地想念父母,她几乎要哭出来了,当她听到妈妈熟悉的声音。太阳落下去以后,这个城市消散了最后一丝阳光,街灯亮了起来,街上的人们用微安听不懂的方言叫卖,聊天,微安安静地跟在颜歌背后,努力想象一个本地人一样,悠闲地走在街上,摊开双手,散着步子。但她发现不行,她神情紧张地看着一切,手握着,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当白天过去,这个城市只剩下人造的光亮,微安觉得,它和她所想的那个阳光之城,不太相符了。

    颜歌突然转过身来问:“微安,想家吗?”

    微安说:“现在还不。”

    颜歌说:“有个家可以想,真好。”

    她们俩在街心公园的长凳坐了下来,颜歌很认真地看着微安,她问:“微安,为什么要来这里呢?”

    微安把自己说过想过写过无数次的话又说了一遍:“我想去一个阳光灿烂的城市。”

    颜歌认真地说:“你是个好孩子,为什么不乖乖呆在家里呢?要在一个陌生的城市生活,多不容易啊。”

    微安说:“但我认识你啊,你不是本地人吗?”

    “微安,你真傻,我们不是同一种人啊,不会维持多久的友谊的。”

    “微安,你真傻。”蚊子转过头来,看着我。我也望着他,从他的眼睛里,我看到了自己的样子,一式双份,真的很傻的样子。

    蚊子说:“微安,我们不会在一起多久的。”

    “为什么?”

    “因为我们不是一种人。”

    “可是,你说过喜欢我的啊?”

    “那不是一回事,喜欢不能代表了解,也不能证明我们可以在一起。”

    我和他在热闹的街上逛着,看好多好多的蛋糕摆在喧闹的店里。说完这句话,他牵着我的手就松开了。他说:“我先回去了。”然后他就走出了店门。

    我一个人呆呆地站着,不知所措起来。14个月的初恋就这样地结束了。

    我出了店门,游离地站在街道中央,手上戴着蚊子送我的银色戒指,宽大的布裙子摩擦我的小腿。想着蚊子刚才说的话:微安,你真傻。恍惚

    微安听到了她很久以前听到过的话,是一个男孩和她说的。那个男孩,很瘦很高,头发长长的,垂下来遮住眼睛,手上很多的老茧,是因为弹吉他的缘故。微安在学校门口看到他,他只是刚好经过,撞倒了微安。微安无助地坐在灰色的水泥地上,宽大的裙子摊开像一朵白色的花。男孩很抱歉地看着她,伸出手去扶她,在她的指间留下了烟草的味道。

    然后微安认识他,他叫蚊子。他们开始谈恋爱。蚊子生命中的第n次恋爱,微安生命中的第一次恋爱。

    蚊子今天晚上有一次演出,我于是跑去看。当我走进会场的时候,我突然知道了,蚊子和我根本太不同了。蚊子调着吉他的弦,向我招了招手。我跑过去,风灌满了裙子。蚊子用手拍拍我的头,他说:“你来啦。”旁边的鼓手冲他做着鬼脸。

    蚊子帮我找了个位置,然后就走了。我坐下,演出开始了。我第一次听到了这种音乐,异常地嘈杂,异常地吵闹。我的心脏加快了速度,耳膜徒然膨胀开来。我勉强地看到了蚊子,他在台上,疯狂地弹着吉他,身子像弓一样地弯曲着。我身边的女孩伸着长长的手臂,喊着蚊子和其他乐手的名字,她们的嗓子几乎沙哑。我却无法忍受了,我离开了会场。蚊子没有看到,也不会看到,他的眼睛盯着地板,身子像一张弯曲的弓。

    夜风中,我第一次清醒地回忆和蚊子的爱情,其实我们根本不了解对方,andnothingincommon。很久以后,观众们都走散了。我走进会场,蚊子趴在吧台上,身上都是汗,大口地喘气,似乎耗尽了所有的气力。

    “微安,你去哪了?”

    “蚊子,我出去吹吹风。”我冲他笑。

    “微安,演出好看吗?”我看着他,他眸子里深深的不见底,最后我终于说:“不错啊,蚊子,你吉他弹的真好。”

    蚊子扬起脸来,头发散在耳后,他笑了一下,说:“真的吗,微安?那下次再来吧。”

    微安想,当时为什么要和蚊子说,她喜欢他的演出呢?她明明因为听不下去而逃出了会场。可她犹豫了那么久,终于还是说:“蚊子,你吉他弹的真好。”这是为什么呢?微安甚至怀疑,她真的喜欢过蚊子吗?当然,那时她认为她是喜欢的,蚊子总是穿着白色的t-shirt,头发像碎落的光线一样散在脸上,蚊子的脸是那种棱角分明的,每个女孩都会喜欢的。和蚊子在一起,微安很安全。但她对蚊子说了谎,她说她喜欢蚊子做的音乐,尽管在那种音乐中,她快要窒息了。但她最终笑了起来,违心地说了喜欢。蚊子笑的很好看。他把微安的手握起来,手心很温暖。

    但终有一天蚊子发现了。怎么可能不发现呢?微安在每次音乐达到高潮的时候都逃到屋外去吹风;当蚊子喝醉了,趴在她膝盖上粗声喘气的时候,她脸上有厌恶的表情;她放在背包里的是最流行的歌手的磁带,她打开背包拿纸巾的时候,蚊子也一定都看见了啊。最后,蚊子终于不再带她去看自己的演出了,不再在她面前喝酒了,也不再谈论流行歌手多么地无聊了。再以后,蚊子就消失了。和他那天出现在学校门口是很偶然的一样,他的消失也非常地突然。走出店门以后,就再也没有出现过了。

    微安把脸抬起来,看着颜歌。她们在路中央停了下来。

    “微安,你怎么了?”

    “没事,颜歌,我是不是个很傻的孩子?”

    “微安,微安,不是的,你只是经历太少了。”颜歌说完,微安突然哭了,颜歌把17岁那年的往事又带给了她。她现在终于开始喜欢蚊子做的音乐了,喜欢上了pinkfloyd,喜欢上了nirvana,喜欢上了在摇滚中大声喊叫的快乐,但蚊子却走了,永远地消失了。

    颜歌不知所措地站在微安面前:“微安,你想家了吗?”

    微安擦干了眼泪,说:“颜歌,我们走吧。”

    晚上回来以后,微安就躺到了床上,她静静地想起刚才的事情,想起刚才她们说的话。微安想,我要开始新的生活了,过去的不愉快,都不再去想了。

    是啊,微安来到这里的时候,没带自己的日记本,没带自己的相册,也没带蚊子以前写给她的信。她把过去的一切纪念物都留在了那个灰暗的城市,却还是带来了回忆,回忆是她永远也扔不掉的东西。这一点,是微安没有想过的。

    还有一样东西微安也无法丢掉,那就是蚊子走后她喜欢上的摇滚乐。微安沉重的箱子里,很大的空间装着打口cd,是那种封面阴郁的,喧闹的,颓靡的歌曲。微安曾经想要逃避它,但现在微安却再也离不开了,她要听着这音乐,才会感到安全,就好像当年,蚊子握住她的手一样。

    微安真的是一个很傻的孩子。

    和蚊子牵手的那天下午,我给毛毛打了电话,请她出来吃东西。我们坐在大m温暖的店里,一口口吃着巧克力圣代。这样过了十分钟,我们对望。

    毛毛问:“什么事啊?”我就把自己和蚊子的事情和盘托出。毛毛笑了:“不错不错,小姑娘也有人爱啦。”我就跟着傻笑。

    我知道毛毛那时候也经历着她的初恋。不过她的恋爱方式很奇怪。她因为老师的干涉,和男朋友分手了,男孩子找了另外的女孩,她找我来大哭了一场。现在,她和男友经过一个晚上的讨论,终于建立了21世纪的恋爱新模式:男孩不和现在的女友分手,但如果毛毛需要怀抱,需要人安慰,就可以回到他那里去。

    毛毛说完很奸诈地笑,她说:“上个星期他还到我家,我给他做蛋炒饭了呢”看她好开心的样子,我真不能想象几天前,抹着眼泪的是同一个人。

    ——微安的日记本

    微安在床上呆了很久,却无法入睡。她突然想到了毛毛,想到毛毛和她的初恋男友,很多年以前,曾经用一种多么奇怪的方式谈着恋爱。想着毛毛这个鬼灵精怪的小孩,现在在加拿大怎么样呢?她走出房间,想去街上打ic电话。经过颜歌的房间,颜歌已经睡熟了,呼吸很安静很柔软。

    微安走到街上,整个城市都进入了安详的睡眠,她就像是空袭开始以后,突然跑出防空洞的孩子,迷茫地站在街上。她找到最近的一个电话亭,把卡插了进去。毛毛的声音在遥远的地方响起来。

    “微安?你怎么打电话来了?”毛毛那里一定是阳光普照吧,微安想。

    我说:“毛毛,我到了新地方了。”

    “去旅游了?现在放假吗?”

    “不是啊,毛毛,我搬家了,搬到了一个阳光灿烂的城市。”毛毛在那边顿了一会:“微安,我就知道你会搬的,你终于实现梦想了。”于是两个人都释然了。在地球两端安然地舒了口气。童年时的好友,为了各自的理想,终于都走散在异国他乡了。

    放下电话,我也想睡了。是在这个城市的第一次安眠吗?我希望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