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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

作者:懒虫慕晓语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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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拿教她学习来说,开始的时候还有些困难,元鸢必须要从最基本的教。可是没有用多久,她就能够简单的认字。比人要用三五年的东西,她只用了不到两个星期。

    那种速度,不像是学习,更像是存档。

    如果真的要较真,就算是存档,元鸢也觉得她决不能这么快就把这些知识输入电脑。

    新家准备的很快,用了一个多月的时间就完成了。

    一切就绪。

    搬家的日子定在期末考试之后的第一天。

    说是搬家,其实没什么可搬的,也就是一些书,还有平时要穿的衣服。

    因为新家的所有东西都是重新买的,慕晓语的这个小窝还保留着。这里有她很多的记忆,她不打算放弃。

    元鸢的几个朋友有来道贺,还有郑依依。她是花梨的老师,也是花梨来到这边之后自己交到的第一个朋友,理所当然的要来道贺。

    庆祝会上大家都很开心,只有慕晓语例外。

    她总是例外的,总是孤单的在角落里,总是把自己当做是一直仓鼠,从角落里偷看这个世界。

    其余的人也不愿招惹她,学校里的老师,对这个问题学生的传说都是知道的。她们愿意来给元鸢庆祝,绝不代表愿意跟慕晓语有交集。

    因为在所有人的眼中,慕晓语都只是个问题学生。也从来没有人把元鸢能在正式工作的第一年就买一套这么大的房子跟她联系在一起。

    元鸢也没有管她,因为在庆祝会开始之前慕晓语就说了,她告诉元鸢她这几天心情不好不想参加;元鸢答应了的。

    所以一整个晚上她都在书房,一个人简单的吃一点食物,看一些奇怪的书。

    郑依依是想去跟她打招呼的,可是花梨拦住了,花梨知道慕晓语不愿被人打扰,郑依依去了也只是自讨没趣。

    严笙本来也是要来的,不过被慕晓语拒绝了。

    对严笙而言,慕晓语不喜欢的事情她就不做,所以慕晓语拒绝了,她就不来。

    严笙是个很简单的姑娘,简单到一点多余的事情都不像思考。

    因为思考多余的事情本来就是没有意义的。

    搬进了新家,开始了新的生活。

    新生活的第一件事,花梨开始学习外语。实际上连国语她都还没有学会多少,深奥一些的词语都还不能理解,只能进行基本的对话,认识路标而已。

    但是她觉得自己可以做到,所以她开始学习外语。郑依依的外语很不错,有她在旁边指导,花梨觉得省了不少力。

    高三的学生因为面临高考,元鸢要留下来给她们补课,所以也还没有回家。

    慕晓语申请了不补课。

    开始的时候元鸢是不同意的,但是经不住她的坚持,也只能同意了。

    实际上,元鸢的不同意只能当做是一个意见,因为慕晓

    语决心要做的事情,是谁也拦不住的,如果有人能劝住她,只能说明她原本就没有下定决心。

    寒假的第二天,慕晓语坐上飞往大漠的飞机,飞到了吴欣所在的市里。又经过三个多小时的车程颠簸,到了县城。

    但是这里还不是吴欣的家。

    吴欣的家位于一个偏远的小镇,就算说名字也很少有人知道。

    慕晓语没有立即去镇上,也还没有告诉吴欣她来了这里的事情,她还在犹豫,犹豫是远远的看一眼就好,还是去找她。

    在县城里晃荡小半天,进去一条七弯八拐的巷子找到一家看起来很落魄的旅馆住了下来。

    这个地方,外面看上去是难民区,可是里面的装修可是一点不含糊。大概三十平的房间,配备了电脑和一张两米的大床,还有冰箱。单独卫生间。

    虽然都是些常规的装备,可是在这样的落魄地方见到,也算是稀奇的了。

    而且打扫的很干净,床单上海残留着刚刚暴晒过的味道。慕晓语很喜欢这样的味道。

    躺在床上,眼神有些悲伤。

    如同她的眼神一样,她的心情也是悲伤而低落的。

    实在是有些难过,她很想哭。

    为了不让自己哭出来,她决定要出去看这个城市的风景。

    朝着一条路往前,一直走,走出了城区,走到了无人烟的地方。心情终于好了一点,这才又往回走。

    在旅馆旁边的小吃店填饱肚子,现在已经是快四点的时间。、

    她有回到了房间,躺在床上很快水着了。

    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八点多,天空还没有完全黑暗,街道上已经升起霓虹灯,真是美丽,好吧!出去找点吃的满足抗议许久的肚子。

    陌生的街道上,两旁摆满形形色色的夜市小吃,大江南北的产品在这里云集,四面八方的旅客三五成群,和之前的城市一样上演欢乐愁苦。

    找到一个人不多的摊挡坐下,专挑一些没有吃过的东西入口,因为未知,每一口咬下都是不一样的感觉,酸的、辣的、甜的、苦的,经过半个多小时的尝试,大概是因为只有我是一个人来吃东西,老板和其余的食客很快就注意到我。

    在旁边看着这个奇怪的客人很长时间,还是忍不住过来问道:“你去过很多地方吧,每个地方的食品都能吃得惯。”

    “没有,刚刚是捡没有吃过的点,其中大部分都不喜欢。”

    显然没有想到我会这么回答,呆住几秒又笑了说道:“你真是个奇怪的人,既然不喜欢为什么还要吃?”

    “第一次来这个城市,想要换一种活法,就从吃东西开始吧!”

    这个答案的真假且不论,不让人喜欢是肯定的,假使有个并不熟悉的人对我这么说,那就直接断绝了我愿意与他熟悉的可能。

    老板大概误以为这是一个玩笑,拿出过来人的姿态说道:“你们这些年轻人啊,没事就喜欢装深沉,殊不知

    所有沧桑的故事都是心酸的累积。”

    来这座城市的第一天,遇到一个这么健谈的摊主,不论是上天注定或者机缘巧合,总算是为枯燥的人生增添了一份精彩

    调整一下心态,用一种更加神秘莫测的口吻回答道:“人,生而有命,今时今日的这个地方,不论偶然或是注定,你我相遇已是必然。

    摊主头紧锁,也不知道是在沉思这句看似富含哲理的名句,还是绕在其中未曾明了,很长时间过去,有将近一分钟的样子吧,年轻的老男人突然笑起来,摇头又点头说道:“好强悍的逻辑,不仅转移了刚刚的话题,还将我引入一个跳不出的陷阱。”

    慕晓语笑了笑,道:“心里专业的学生,有时候特别无聊。”她似乎是在说笑,又似乎是在说真的。至于到底说的是什么,只有她自己知道,或许,她自己也不知道。

    但不管怎么样,这个摊主似乎觉得这是个有趣的姑娘,看着她很开心的笑了。

    摊主的眼神有些诡异,似信不信,继续的笑着,道:“今晚我请客,还要吃点什么。”他问这话的时候,手上的动作没有停下来,眼睛还看着慕晓语。

    想来这份工作他已经很熟悉了,熟悉到已经不是用眼睛去看,而是用心去做。

    “不用了,萍水相逢,他日还不定有几分机缘相见。”慕晓语的眼睛瞟了一眼摊主,她似乎觉得这个摊主不是一个简单的人。

    他的脸色很难看,至少慕晓语觉得很难看,想要打人的那种,眯起眼睛对慕晓语说道:“直接,干脆,毫不留情。你果然是个奇怪的人。”

    慕晓语并不反驳,她也觉得自己的交流方式有问题,至少在沟通这一点上面,还没有学会什么叫做人情世故,但‘人生而有命,这就是她的宿命’,她接受这个宿命,所以从来也不去解释什么。

    更加不想去解释,更加也不在意被误解;从前对亲朋是这样,今天对这个陌生人也不会另外。

    当然,在慕晓语的认知里面,不必去结交朋友,但也不要成为敌人,挂起不太自然的笑容,道:“如果有缘见到第二次,我请你吃。对于这样的官方用语,正常人都是能够接受的,而这个摊主绝对是一个正常人。”

    从街道上回宾馆已经是晚上十点多的时间,运气真是不太好,陌生城市的第一天,遇到不太想见的‘故人’,不知道她是不是认出她,但在她主动开口之前,她并没有搭讪的准备。

    进去电梯,里面一共四个人,其中一个认识另外三个,另外三个相互之间没有任何交集,‘事出无常必有妖’今晚不知道谁该倒霉。

    但这件事跟慕晓语没有多少关系,因为倒霉的人肯定不会是她。

    来到这座城市的第三天,慕晓语每天都是吃喝玩乐,始终没有下定决心。

    接下来的时间还很长,两个多月的假期,她可以慢慢的考虑。

    晚上回旅馆已经是**点钟的时间,路上再次见到‘故人’,她脚上还是那双艳丽的红色舞鞋,像是夜空中一朵跳动焰火,格外耀眼漂亮,披肩长发和纯白连衣裙更是衬托女孩的美丽,称之为天使也不为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