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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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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商量的结果是,谎称李邺是个在智利做生意的华裔,身价可以和刘逸宸比肩,残墨是他姑姑独女,从小父母双亡,在李邺家长大,两人情同亲兄妹。然后,李邺把北京的一所四合院给了残墨,还有北京几处房产、东京几处地皮也一并给了她,等你俩结婚时,还会送份大礼,算是嫁妆。

    李邺邀请刘逸宸父母来北京,顺便看看北京的房产。

    当然,李邺是易了容的,如果顶着真实的脸见纪小满,后果不堪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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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花程这天来卫校找林涓喜。

    林涓喜一见舅舅便说:“你幸福地去北京公费旅游,我在学校苦逼地打针配药,现在回来了,又赶快到我跟前来得瑟?”

    刘花程几欲撞墙,指着外甥女说:“你太恶劣了,我才下飞机不顾舟车劳顿跑来看你,你就这么说话?”

    林涓喜笑了:“舅妈什么反应?”

    一提这个,刘花程就来劲了,他说:“李墨带她表哥去你舅家,你舅妈表面上客客气气,背地里特别看不上,还偷偷给我和你外婆说,那姑娘个子矮,看着小,一定不靠谱。后来去北京,看到李墨名下的地皮,又见了人家北京的房子,一句话都没了。你知道吗?北京那房子别的不说,光酒窖就有你教室那么大。”

    林涓喜笑道:“作为一个长辈,刘花程公子对未来的侄媳妇印象如何?”

    “我看那姑娘挺好的,乖乖巧巧,人也好看,和逸宸站一块像金童玉女。逸宸什么时候和李小姐好上的,也不告诉我一声,真是不够意思!”

    林涓喜笑道:“怕你这长辈嫌弃人家个子矮、看着小,要棒打鸳鸯。”

    刘花程挑了挑眉毛:“我发现你嘴巴越来越欠揍了。”

    林涓喜嫣然一笑:“你见李墨表哥了吗?”

    “见了,一起待了好几天呢!”

    “他表哥是个什么样的人啊?”

    “人挺和气的,说话也有意思。”

    林涓喜好奇心起:“李墨她表哥叫什么名字?”

    “那位先生姓林,叫林月。哎,和你一个姓,果然和咱家有缘哩!”

    林涓喜一时愣在了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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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晚,林涓喜坐车去了喜岚轩。

    娜娜开门见是林涓喜,便笑言:“主人在书房呢!”

    林涓喜蹬蹬蹬跑上楼。

    书房门半掩着,透出淡缇色的灯火。

    林涓喜敲了敲门。

    “请进!”李邺的声音。

    林涓喜推门,发现李邺在灯下看书。

    她笑盈盈走过去:“好勤奋呐!”

    他轻轻笑着,伸手拉她,她一步过去,坐他腿上。

    他玉色的脸被灯光染上红霞,凤目闪动,檀口流酥,于是她笑道:“林月?你这是随夫家姓的节奏?”

    李邺淡淡一笑:“提这个干什么?”

    林涓喜嘘一口气:“现在总算把我哥的事了了,我也彻底放心了。”

    “你以前不放心吗?”李邺一手揽着林涓喜,一手拨了拨铜灯的火苗,光与影在他脸上一闪而过,如今这世界上执意不用电灯照明的人,算上他恐怕没几个。

    “何止是不放心呀?简直要担心死了!前段时间,你俩为了残墨的事剑拔弩张,我吓得——”她没有说下去,抿了抿嘴角,望着火光。

    沉默片刻,她轻轻地说:“李郎,在这世界上,我最怕的就是你和我家人……答应我,永远不要让我担心的事发生,好吗?”

    林涓喜眉心皱着,亮晶晶的眼睛望着李邺。

    他握着她的手说:“我不会让这种事发生的。”

    这时,有人敲门,林涓喜站了起来。

    进来的是娜娜,她端着餐盘,原来是开晚饭了。

    娜娜放下饭菜,无声退了出去。

    林涓喜一瞅,只见乌木餐盘上、细白碗碟里,盛着自己爱吃的琥珀猪蹄、蟹肉云吞、樟茶鸭子,有李邺喜欢的龙井虾仁和猴头菇汤。

    李邺拿起筷子,夹了蹄筋喂林涓喜。

    蹄筋又香又烂,很好吃,林涓喜神色轻快,她拿起饰有银链的筷子,泠泠响声中,夹起一块鸭肉咬了口,说:“真香,感觉好幸福啊!”

    李邺瞅着林涓喜,笑道:“阁下将来会馋死。”

    “这真是一种太惨的死法,我宁愿撑死。”

    李邺莞尔,接着说:“逸宸也要结婚了。”

    林涓喜一边吃东西,一边点头:“我哥要举行两次婚礼,凤凰城一次,吉隆坡一次。”

    李邺放下筷子,凑近一些,低语道:“我的事这两三年就可以结束,等我把这事了了,咱们就结婚。”

    林涓喜心脏猛然一跳,食物还在口中,睁圆眼睛,愣愣看着他,他秋水般的眸子中,映出呆若木鸡的自己。

    “你这人怎么这样?!”嘴里有食物,她说话含糊不清。

    “我这人怎么样了?”

    “老在我满嘴食物的时候提这类事,上次也是——”

    李邺记得,那时候,他提出两人交往,她嘴里塞满了他做的香蕉酥,于是,他抿嘴一笑说:“为了让你不能开口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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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天过后,刘逸宸母亲纪小满邀请残墨来家里做客。

    去之前,残墨先给林涓喜打了电话。

    一接通,就听到林涓喜带笑的声音:“嫂子啊!”

    残墨喜滋滋的,默许她这样叫了:“未谙姑食性,先遣小姑尝。”

    “好啊,嫂子有什么要问的,做小姑的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我该穿什么衣服?提什么东西?去了是先叫你舅还是你舅妈?”

    “衣服嘛?反正别穿你那些二次元的,正常的、大方点儿,像我这种穿衣风格就行。提些不要太值钱、也不要太独特的东西,你自己看,最好和我哥商量一下。我给你说啊,我大舅家,小事我舅妈说了算,大事还得我舅点头,我舅这么多年在丈人家一直挺委屈的,你先叫我舅吧!”

    “还是先叫你舅妈吧,男人都粗心,不在意这些,女人最计较了,尤其是当婆婆的——涓喜啊,主人为了你,居然认我当表妹?嘿嘿,这真是从所未有,我看主人是真心的,你就赶快嫁了吧?”

    两人又聊了几句,道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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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天,残墨将刘海用米色蕾丝发带拢起,露出饱满光洁的美丽额头,看起来一脸福相;穿件淡蓝色连衣裙,领口和裙摆用同色丝线绣着百合花,稳重而清纯;一双白色黑底的小羊皮鱼嘴中跟鞋;拎个米色的牛皮小挎包,上面点缀一个不大的同色皮质蝴蝶结。

    东西前一天就准备好了,李邺给了残墨一瓶五十年拉菲干红,她买了些时令水果,刘逸宸一大早就到了她公寓,开车接她。

    车开进迦南公馆,穿过凉爽的林荫道,拐个弯,上了去刘逸宸家的马路。

    残墨一路话都不多,这时突然说:“逸宸,我有点儿紧张。”

    刘逸宸将车开进自家院子,停稳了,摸摸残墨脸蛋说:“紧张什么?我爸妈都是很和气的。”

    开始,残墨有点拘谨,到吃饭时,已经完全自然了,她个性本来就乖巧活泼,所以气氛很融洽。

    吃完了饭,刘逸宸带残墨去他房中。

    一进门,残墨就坐在小沙发上,长出一口气。

    刘逸宸关了门,坐残墨旁边,搂住她说:“现在不用拘束了。”

    残墨仰脸娇娇地说:“我今天表现得怎么样?”

    “很自然,你平时也就这个样子,我看我爸妈很喜欢你。”

    残墨长叹一声:“一入侯门深似海。”

    刘逸宸嗤地笑了:“我家算什么侯门,太抬举了!”

    “哎,你家里是妈妈厉害吧?”

    “我爸挺听我妈的。”

    “那你以后也得听我的。”

    刘逸宸手掌按在心口,优雅地一欠身,说:“是,公主殿下!”

    残墨笑语盈盈地说:“我让你朝东你不许朝西,我让你喝牛奶你不许喝咖啡,我让你晚上三点睡觉你不许……唔……”

    刘逸宸吻住了残墨。

    他搂着她的腰肢,手抚上她的背,闭着眼睛,舌头探入她口中,他似乎难以满足,火热的唇舌贪婪而沉醉。

    残墨却一直睁着眼,含笑的眼珠子骨碌碌转着,刘逸宸终于发觉了,睁眼看她,命令:“把眼睛闭上。”

    残墨闭上了眼睛,刘逸宸继续吻她,蓦然,她扑哧一声笑了。

    他松开她,好沮丧的样子:“伤心呐,我技术太差了。”

    残墨掩口笑道:“哪有——咱们干点儿别的更有意义的事怎么样?”

    “好,你想干什么?”

    “你家有什么好玩的?”

    刘逸宸突然才想起一事,神秘地说:“你等一下,给你看样东西。”

    说完就出去了。

    一时,他返回房间,手里拿着个长长的黑匣子。

    打开来,取出一柄二胡。

    他将二胡放膝头,轻轻拨下弦,说:“小时候爷爷给我教过——爷爷年轻的时候喜欢弹琴,上了年纪喜欢二胡——我没考过级,不过还能听。有首歌,一直打算哪天边拉二胡边唱给你。”

    “什么歌?”残墨很好奇。

    “粤语歌,《西关小姐》。”

    悠扬的二胡声中,刘逸宸低声唱道:

    “西关小姐佢个个娇俏,

    你那美态犹如像弯弯月儿,

    白襟衣伴长裙飘飘又回眸一笑,

    知书识礼佢觉重要,

    金山不会折其腰。

    西关小姐莫怪我轻佻,

    看你笑意犹如伴轻风送月影摇。

    我住东山你住龙津动又门当户对,

    奢想今世岁月里,

    牵手相对儿女成堆。

    看看我,何日能爱上我,

    白鹅潭畔坐坐,

    望能开花结果。

    白天共长夜过,

    永远像相恋最初。

    我爱你然后如你爱我,

    为梦圆我奋斗,

    你是家中圣手,

    让生活悠悠过,

    永远像相恋最初的我……”

    中间和结尾的两段《彩云追月》刘逸宸拉得十分动人,他嗓音略微沙哑,但听起来很舒服,音调又准,唱的时候,一双湛湛的眼睛凝看着残墨,她听得入神,睁着大眼睛,轻轻地说:“真好听,你怎么唱这么好?”

    刘逸宸目光沉静而蕴藉,笑意盈盈:“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