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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莫曾幻想很多次,与相思的约会。
那还是在英国,两人只相处不到五年的时间,但尼莫就认定了,这是她的女孩。也从此,在别人欺负她时,他都会挺身而出,只不过,那时的他还只是个腼腆的男生。
英雄救美这个词太威武,所以,打架的事儿他总会拉着唐糖。
三人感情极好,在孩子中,他们便是典型的三人帮。但只有尼莫自己知道,他想要的哪是什么三人帮,二人世界就好...
可是相思才十岁,那么,他就等好了。
这一等便是二十年...如今他已是而立了,而这个埋藏在心底的小种子,终于破土而出。
他等这一天等了好久,清晨不到五点便起了床,眼看着天际线由灰变白,再到金光闪烁大地,他的床上不知扔了多少套衣服。
他把脸洗了又洗,小心翼翼的把下颚的青茬刮去,硕大的镜子前,一个妖艳美男就这么露出痴痴傻傻的笑容。
好心情一直维持到和陆相思见面前。
一身休闲西服,敞开的衣领露出古铜色的锁骨,性感迷人的下颚泛着光泽。尤其是那双迷人闪烁的眼睛,带着期盼的目光看向远方,深情款款的样子吸引了不少人。
哦,对了。
其实真正吸引人的是他手中捧着的一束香槟玫瑰,恰好十一朵,意味也是极好的,一生一世。
尼莫捧着花,心口的幸福早已快满了出来,他在街口走来走去,心里有多紧张,他的步伐也就多紧凑。每隔五分钟他便看一次手腕,很快就到了约定的时间了,于是,他的心跳开始加速。
可这世界上意外太多了,能让尼莫称之为他和陆相思之间的意外便只有一个人。
“尼莫!”陆相思在另一个街口冲他招手。
尼莫听见那再熟悉不过的声音,满心雀跃,正想不顾交通规则冲上去给来人一个拥抱。不料,另一尊身影闯入了他的视线。
他的身子逐渐开始冰封,被封住的脚就这么定在原地,像是钉了一枚钉子,有些疼,动也不能动。他很落寞的站在原地,不远处是相携而来的二人。
一高一矮,男人十分俊逸,女人小鸟依人,靠在男人怀中,而男人正宠溺的和她说话。尼莫听不清二人在说什么,只知道,自己手中的花此时更像是一枚笑柄。
很讽刺的是,他手中的花无处藏匿,直到陆相思和慕以辰走到他跟前。
陆相思穿得很清丽,粉色巴宝莉格子大衣,浅咖色呢子短裙,一双过膝长靴显示出她的好身段。她冲尼莫眨眼,看着她抱着一束花,想也没想就跑前去接过。
“是送给我的吗?谢谢啊!”她抱着花,一点儿也没发觉尼莫的尴尬。
又怎么会发现呢,陆相思一直觉得,尼莫于她就像是兄长。
兄长送花也是无可厚非的。
尼莫冲相思露出一抹苦涩的笑,“是,送给你的。”
殊不知,他买花的时候特意选了最新鲜的玫瑰,玫瑰上还沾着露珠,点点欲滴。甚至,这十一朵的好寓意也是他特意像花店工作人员那里讨教来的。
不过,她喜欢就好,其他的无所谓了。
他的视线落在慕以辰身边,那个和他一样穿着黑色休闲西装的男人,西装衬裤,身材笔挺,和尼莫不一样的是,慕以辰更是以一种胜利者的姿态站在陆相思身边,高大,不需要借助任何东西便能轻易的牵起他的手。
他眉眼浓烈,目光却很淡,正如他这个人,除去陆相思的所有事都不会引来他过多的关注。
尼莫比他高,却在气势上输给了陆相思。
陆相思从花束中抬头,脸上就像染了玫瑰花的颜色一般,她笑得很甜,看得出她很兴奋,“尼莫,谢谢你,我很喜欢哦!”
尼莫这才从慕以辰身上收回目光,“你喜欢就好。”
陆相思重重点头,“我会好好收着的!”
这个傻丫头,他真想说,难道你没有数花的数量吗?
可偏偏,陆相思想的却如此简单,她还冲慕以辰炫耀,“轮浪漫,你可得跟尼莫好好学学,这法国可是浪漫之都,从那里走出来的人浑身上下都透着一股浪漫,哪像你,哎,真是天差地别啊!”
慕以辰无奈,搂着她,“傻瓜,再浪漫也有厌倦的一天!”
这话一语双关,像是在讽刺尼莫似得。
尼莫脸一僵,表情像是裂开的墙壁,刷刷往下落着灰。
“你说是吧,尼莫先生?”紧接着,慕以辰以询问的态度对着尼莫,这也算是正式打招呼了。
尼莫并非笨蛋,早在第一句便听出了这男人的敌意,他淡定接招,还是那句,“只要相思喜欢就好。”
慕以辰淡淡笑着,“这丫头是喜欢,可这喜欢往往来的心血来潮,不长久。”
陆相思听着两人打着官腔,一是觉得头疼,这会,傻子都知道两个男人在争风吃醋了。
更何况,尼莫是个正儿八经的老外,哪里比得过慕以辰三十几年精深的中文功力,光是拽字便能把尼莫绕的云里雾里。
陆相思下意识的便站到两人中间,对着谁也不是,便横着站。
“停!”她把花挡在两人眼前,又拿下,无语道,“你俩要不要这么扫兴,大好天气出来玩就应该开开心心的,再不走可就来不及了啊!”
说完,她一手拉着一个走了去。
在场的两个男人虽然各种不对付,但中间好歹有个调剂,退一步天宽,也跟着走了起来。
......
尼莫着实是一个中华文化爱好者,陆相思带他去逛了上海市博物馆。
一路上,陆相思捧着花,身旁又跟了两位帅得不可方物的男人,尼莫一人走在最前面,一双狐狸似得狡黠双眼恨不得钻入橱窗内把那些古老的历史文物拿出来好好看看。陆相思跟在后面,旁边跟着慕以辰,两人说说笑笑,倒是一道和谐的风景。
尼莫指着一个青铜器皿,睁大眼睛,“这绿色的铁器上面是长了青苔吗?”
话一出,陆相思冲着他,强忍笑。
慕以辰看见那副青铜器,也有些愕然,而对尼莫这样不识历史倒也了解。
他解释道,“这是出自西周前期的一套青铜器,材质以铜为主,加入少量锡和铅浇灌而成的器物。中国是世界上最早使用青铜器的国家,商代和西周前期的青铜器物型端庄厚重,精细华丽,纹饰多为饕餮纹、动物纹及几何形图案等;铭文苍劲古朴。青铜器大多也都用来作为兵器、食具、烹饪器具、水器等多用途器具,而你看见的正是西周时期以青铜制成的酒器。”
尼莫在旁听得认真,虽然一直没有回答慕以辰的话,但可以看得出来,他的目光多了一些钻研。
陆相思也是头一次听慕以辰说一些历史性的话题,她冲他直摇头,又冲他挤眉弄眼,“你说了这么多,也不怕尼莫听不明白,你故意的是不是?”
慕以辰拉着她的手,看了眼那束碍事的玫瑰花,故意道,“就冲他平白无故送我女人玫瑰花,我就应该把他揍一顿。”
说完,便要伸手去抢陆相思怀里抱着的花。
可陆相思护得紧,又跑得快,一闪身,人就蹿到了前面。
碍于公共场所,慕以辰无法做出什么出格的举动,只能对陆相思挤眼,“你过来。”
陆相思可劲儿摇头,“不。”
“你过来,我保证...我保证不打你。”本来想说欺负的,碍于人多,他也无法说出这样暧昧的词汇。
陆相思没理他,径直往前走。
尼莫在青铜器具面前停了好久,若有所思,又见慕以辰站在一旁,无奈笑笑,“你俩感情真好。”
慕以辰抬头,冲他解释,“相思爱闹,我也只有宠着她的份儿。要是她一哭,我也受不了。”
说完,他便从尼莫身边走过,留下淡淡的草木气息,让尼莫怔楞。
他眼中其实哪有什么青铜器,也只有他自己明白,他希望的是相思能够和他说说话,就算是一句两句也好。他看这些东西其实一直都心不在焉,问出那样没头脑的问题,也只想引起相思注意罢了。
只是,这些在慕以辰眼里,都只是小把戏,他这样幼稚的行为只怕是增添了笑料罢!
他说,相思爱闹,这不假,小时候,相思闹得多欢腾啊。他最喜欢看着陆相思笑了,美得比孤儿院旁边洋房花园中的蔷薇,在风中轻轻扇动着蜜色的花瓣。可是,自己又何尝不想宠着相思呢!
呵呵,他低头苦笑,又看了眼沉睡在橱窗中的青铜器,目光再次落到陆相思身上时却又暗了,慕以辰搂抱着陆相思,陆相思笑着,那么美......
可那样的笑,终究是不属于她,他又拿什么宠着她呢,他想给的,她不想要,她直觉认为的,他更加不愿承认。
耳边划过一串银铃般的笑,是个五岁的小女孩,扎着羊角辫,正冲他咧嘴笑。
他更加苦涩了,就连小女孩也笑他......
......
从博物馆出来,陆相思二人便带着尼莫去了城隍庙。
去了城隍庙,不吃怎么行?
正是大中午,城隍庙早已前脚尖打着后脚跟,抬头一眼望去便是黑压压的一片。
来这,当然是敞开肚皮吃了,陆相思已是许久没吃过这些,拉着慕以辰,带着尼莫,逛了一家又直奔下一家。
尼莫吃得欢,陆相思更不示弱。
在慕以辰的高压劝阻下,陆相思更是起了反抗的势头,一屉汤包她吃了一大半,吃的嘴巴冒着油光依旧馋得要命。
慕以辰一路充当着保姆兼钱包的角色。
当然,他保护的对象自然只有陆相思了。
他的冷静在尼莫跟陆相思两人欢脱的神经中惹来强烈不满。
最后,陆相思弃花和男友不顾,拉着尼莫兴冲冲的去了下一家店。
慕以辰抱着花,在人群中十分眨眼,却又无奈地看着两人,稍后提步跟上。
“亲爱的,你男朋友这么煞风景,你究竟看上他哪儿了?”尼莫大胆的勾着陆相思脖子,在她耳边故作大笑。
陆相思舔着冰淇淋,眨眨眼,“就看上他的煞风景了啊!”
尼莫一怔,有些不自然,“煞风景有什么好的?”
陆相思不以为然,“这就跟你为什么不喜欢小笼包是一样的。”
因为青菜萝卜各有所爱嘛!
“要不,哥儿们给你个建议。”尼莫冲她良心建议,“那男人这么不解风情,要不把他踹了吧。”
陆相思舔冰淇淋的动作一顿,瞪他,“我踹了他,谁来赔我一个男朋友。”
因为知道尼莫是玩笑,所以她也不生气,要是换做常人,她早高叫滚粗了。
其实接下来,才是尼莫想要说的。
他正了正自己的脸色,摸着自己光秃秃的下巴,掰过她的身子正色道,“你看我怎么样?”
尼莫的声音很认真,但又很好听,是温柔缓和的男中音,说话间弥漫的那股温柔就像是春日的溪水,陆相思曾一度认为,尼莫的声音是她听过最好听的男人声音。
可那是因为,她没有遇见慕以辰。
所以,有些事情无关早晚,只在对错。
她手中的冰淇淋冒着寒气,是甜腻的巧克力味道,可是听完尼莫的话,这巧克力,微微的也不是那么甜了。
不知在何时,她的心中存下了一枚疑惑的种子,到现在,它才开始发芽。
可陆相思不愿去面对。
她闪烁着眼,“你别开玩笑了,我们只是好朋友而已,况且,我觉得你值得更好的人。”
现在女生拒绝男生,最简洁的方式便是发好人卡,陆相思生怕尼莫误会,小心翼翼得看着他,心中也在寻思着更多温和的词汇。
岂料,尼莫像是恶作剧得逞似得呵呵大笑,他直摆手,又在下一刻揉着陆相思的头,一双细长的眼睛眯成了一道缝,他的睫毛很长,卷翘的弧度像是挽起了一片日光,洒在他的脸上格外温润。所以他的表情也格外清楚,就连眼角那处因笑而出的泪光也格外明显。
的确,他的声音是极好听的,现在更是如此,“傻妹妹,别当真啊,我骗你的。没听见我刚刚说要不,要不了吗?哈哈,你怎么还是这么笨啊,和小时候一样,笑死我了,小笨蛋,真是笨蛋啊!”
尼莫捧着腹,哈哈大笑,笑得他折下了腰,就连那一滴泪也顺势滴在了地上。
他拼命得眯着眼,起身时,才把眼睛张开,又是那一阵清明和狡黠。
陆相思还在酝酿的心情霎时就被打断,听见尼莫的话,又气愤却又是从心底高兴。
不顾人多,她挥着拳,大嚷,“好哇你,你居然还敢捉弄我!小时候就你爱欺负我了!长大了,你还欺负我!说好的保护我一辈子呢!”
尼莫很适时地躲开她的拳头,“傻妹妹,我一定会保护你的,一辈子,这个承诺不会变。哦,前提是,你得作为我一辈子的朋友。”
说到这,他的眼不经意得暗了暗,一辈子,多么长,他真的能坚持一辈子把她当做朋友而不作他想吗?
这个小丫头会在未来的某一天知道自己真正的心意吗?
那十一朵玫瑰花......
陆相思站在他对面,竟然不知怎么回答,因为她听出,尼莫说话的背后,那股淡淡的,凉凉的悲伤。
她该怎么办呢?
“她当然会是你一辈子的朋友,放心吧,思思和你的友谊会注定一辈子。”一只大手箍住了陆相思的双肩,声到人到。
陆相思回头,慕以辰两手空空,不禁皱眉,“花呢?”
就连尼莫也跟着皱眉,他的心意...就这么被另一个男人处理了......
想说慕以辰太过分,陆相思还未说话就被慕以辰截住话语权。
他似乎料到陆相思想说什么,解释道,“放下,没丢,我找了一家咖啡馆,你吃吃喝喝也够了,咱们去休息休息。”
......
一路胡吃海喝,在三人到达咖啡厅画下一个句号。
陆相思一向在食物面前坚廷的肚皮此时在冷热交替中开始咕咕作响。
霎时间,她向慕以辰竖起拇指,由衷佩服他选的好地方。
她捂着肚子,有气无力的提着腿去了洗手间。
桌上,两个男人间的暗涌从见面一开始便从未停歇。
尼莫目光随着陆相思,直到她在拐角处不见才收了回来。
对面,便是慕以辰淡淡的笑,看起来令人讨厌。
不过,他更确定的是,对方也不喜欢他。
“我很好奇,相思为什么会和你在一起。”过了许久,尼莫成为了两人中开口的第一人。
慕以辰的寡淡,陆相思的热情,这两人就像是火星撞地球,个性相差天南地北。他看得出,比起外边的闹市,慕以辰更喜欢咖啡厅的安静雅致;而陆相思却不同,外边的世界很热闹,她的笑容便是热闹中最亮眼的一颗星。
慕以辰毫不意外这个问题,正如他说,“每一个知道我们在一起的人都是这么问的。”
坐在对面的人一愣,稍一扯嘴皮,“哦?那你是怎么回答的?我很好奇。”
“像尼莫先生这么聪明的人,应该会知道我怎样回答的。”尼莫是个聪明人,这样问,只不过是明揣着装糊涂罢了。
尼莫摇头,“我不知道。”他又苦笑,“我一点儿也不知道,很想知道,可心底一直有一道声音告诉我不要去知道。”
大概会受伤吧,所以心里自动竖起了防御机制。
可偏偏,尼莫却是那样固执。
慕以辰佩服尼莫的勇气,“只在茫茫人海中看了那么一眼,就认定是她了。”
“一见钟情?”尼莫哑然。
慕以辰抿了口咖啡,他的眸子深沉的如同咖啡,“大概吧。”他答道。
可是这仅仅只是单方面的一见钟情,尼莫似乎还想知道更多,“那相思呢?她...怎么会喜欢你?”
慕以辰又答,“大概是冤家宜解不宜结吧。”
话毕了,他微微一笑,深深的眸光镀了一层金色,是从窗边涌进的阳光。外边阳光明媚,正如那日两人在医院的碰撞。他从未说过,其实那日,他是故意吸引她注意的,她站在阳光下,飞扬的发丝,蹙促的脸,跋扈的性格,一切的一切,都是那样美。
于是他在她脑顶忽然就问了,“你喜欢我?”
他还记得,当时陆相思说他自恋来着。
想到这,他呵呵一笑,现在想想,其实真的不是自恋啊。
所有的一切,冥冥之间都已经注定好了。
他的红线另一旁,早已是她......
尼莫听着慕以辰的话,心又凉了截,但又不甘,缓缓叹了口气,“其实,我很早就喜欢上她了,也是一见钟情。”
大概,她就是有这样的魔力,能够让所有的男人对她一见钟情。
“所以呢?”慕以辰知道他有下文。
也知道尼莫的背景,歌斐酒庄继承人,亚斯家族的养子,如今却成为了真正的继承人。
尼莫淡淡一笑,“一见钟情并不是两情相悦,得不到的总是美好的,正如红玫瑰和白玫瑰,又譬如蚊子血和床前明月光,白米饭和心口朱砂痣。”
他把他读过的中国文学揉在了一起,表达了自己的悲伤。
一见钟情,两情相悦,是不相等的。
而张爱玲也说: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
当下,所有的暗恋只不过是一个自以为永远醒不过来的梦。
正如在过往青葱的岁月中尼莫想的那样,如果那是永远就好了。
可是,永远永远在明天,谁都不知道会发生什么。
就好像许多年后,尼莫终于能体会到,那样被红线牵住的感觉,而他也再次有了一见钟情的心动。
那时的他回想起现在,也只觉得,自己的喜欢太过肤浅。
而两人经历过生死,他才发现,其实那个人才是自己愿意舍命的人。
她比自己的命重要,那不是爱,又会是什么呢?
只是,尼莫现在体会不到。
因为他现在也相信,当下即是永远。
慕以辰对他的形容不禁觉得贴切,但又是说,“中国有句古诗,是这样说,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现在的你只能说,与你白首不相离的那个人还未出现。”
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大概是最贴切慕以辰自己的了。因为曾经失去过,才知道这份感情的弥足珍贵,所以愿得一人心,他定不辜负,直到白首。
尼莫喝了口苦涩的咖啡,有些低迷,“你呢,你就能确定自己一定是相思的良人?”
纵使是在失意中,这个男人说话依旧还是那样意味。
“你也想对我说教?”慕以辰反问,他大概知道尼莫想要说什么了。
以尼莫的关系网,查到一些东西并非难事。
尼莫笑笑,摊手道,“我只想说你们的未来不是一条康庄大道。”
“不走下去怎么知道呢。”慕以辰不动声色反击。
“路,是自己走下去的。我在意的从来不是什么未来的路会是怎样的构造,而是身边的人。”
“只要她对我不离不弃,就算前面有什么魑魅魍魉,我也会护着她。”
啪啪啪——尼莫的手拍了三下,声音清脆,在这优雅的环境中却有些刺耳。
“可是魑魅魍魉抵不过流言蜚语,到时候你会怎么办?”
慕以辰的眼沉了沉,看来如他想的没错,尼莫知道了。
但他的答案依旧是如一,“我会挡住她的眼,掩住她的耳。我只要她的信任,不听不看,只要信任我,我就会是他的铜墙铁壁。”
失明的信任和失聪的配合,这是要有多大的勇气和多大的自信!
这或许就是尼莫跟慕以辰的差别!
换做是他,做不到自己一人独当风雨...又或许,能够让他独当风雨的那个人并不是陆相思......
呵呵...
这一日,他自嘲的够多了......看来,是完败了啊!
最终,两人对话止于慕以辰的手机来电。
他接了一通电话,面色凝重,“对不起......”
......
陆相思在卫生间像是经历了一场生死大战,出来时,她的嘴唇一些发白,脚步虚浮。
她好不容易才拉了凳子坐下,趴在桌上盯着那被早已凉透的咖啡。
问,“他人呢?”
-本章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