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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种子

作者:最爱吃凉糕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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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宁是林秋白的大学同学,也是南川市人,两人认识于大一,或许是因为都是一个市的,所以林秋白和宁宁迅速的熟了起来。

    宁宁的长相不是那种一看就惊艳的类型,用王成的形容,那就是一看宁宁的长相,就知道以后肯定是贤妻良母,这点林秋白也同意,宁宁的性子一点都不像蜀地的女孩子那么泼辣,反而宁静如水,深得江南女子的韵味。

    林秋白性子也很淡然,两个淡然的人凑在一起,居然出奇的极为合拍,事实上,大学四年里,林秋白和宁宁确实也是公认的一对,只不过林秋白心里清楚,他和宁宁就是友情以上,恋人未满的类型,相互有着好感,却并没有一方主动挑破其中的关系。

    大学后分道扬镖,宁宁去了国外深造,林秋白去了北方打工,前些年两人还有着联系,或许是一个人身在异地,孤独感特别重,两人终于是突破了友情,不过也因为两人的性格,都不是那种山盟海誓的类型,这两年林秋白忙着工作,宁宁忙着学业,联系倒是越来越少,给林秋白的感觉是两人黄了,现在乍然听到王成提起,林秋白真是有些恍惚。

    “你年纪也不小了,我看也是该考虑这方面了,这些年我倒也挺少知道她的消息的,前些日子她给我打电话,说她回国了,还让我惊喜了好一阵子,不过也不知道她最近在忙什么?你应该知道她电话吧?”

    林秋白点了点头,却并不想谈论这个话题,他和宁宁之间肯定要接触,但不是现在,尤其是现在两人身份差距显得有点大了,一个留学海归,一个却成为了农民,像这种身份差距虽然俗套和狗血,却也不能无视。

    “对了,那些种子准备好了吧?”

    王成心里叹了口气,却也理智的转移了话题:“废话,我办事你还不放心?不光有种子,我还帮你弄着了成品,两株捕蚊草,一株捕蝇草,就放在我家里,呆会你走的时候顺便拿走,现在呢,咱们不谈工作,去我家喝酒去。”

    王成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先去附近的超市买了一箱南川啤酒,这是南川市自己的啤酒,外市几乎没有卖的,又买了几大袋花生,最后又在超市的熟食区买了些鸡爪鸭头之类的熟食。

    “熟不?”王成扬扬手里的东西,得意的笑道。

    “废话,以前宿舍里的三宝,啤酒花生火腿肠,现在火腿肠换成了熟食,也算是鸟枪换炮了。”林秋白当然熟悉,在上大学的时候,一到晚上那些牲口就振奋得很,呼朋友唤友的打魔兽世界,其中的吃喝就是宿舍三宝,至于泡面,拜托,那是正餐好吧,打游戏的时候可腾不出手来吃面条。

    林秋白那时候在王成的带领下也没少荒唐过,魔兽技术虽然一直很菜,但是酒量却噌噌的往上涨,等出外打工也没少应酬,虽然说不至于无酒不欢,不过喝酒也算是一大爱好。

    路上再无耽搁,开着车到了王成家的小区,拧着东西上了楼,把东西放下,林秋白问道:“那捕蚊草在哪呢?让我先瞅瞅?”

    “就在阳台那里搁着呢,自己看去,对了,把凳子搬阳台那里,咱边喝边看。”王成一点也不觉得大早上喝酒有什么了不得的,更荒唐的事情他们都做过。

    林秋白直奔阳台,一下就看到了放在阳台上的三盆花草。

    他决定种捕猪笼草的时候就已经查过资料,所以对它们的外形相当清楚,捕蚊草的名字不太好听,但是实际上外形还是很好看的,这三个花盆都不大,捕蚊草和捕蝇草的植株也不大,像捕蚊草高不过六七厘米,几片像爪子似的叶片,叶片边缘处长有细绒,这种叶片是张开的,像张开了嘴,里面分泌出一种能吸引蚊子的液体,蚊子一进来,那‘嘴’就闭合了,自然而然就把蚊子咬住,然后会再分泌出能分解蚊子尸体的液体,供捕蚊草吸收。

    捕蝇草的植株要比捕蚊草大上少许,不过捕蝇草的叶片像是一口口倒挂的小钟,它的捕食方法也是和捕蚊草类似。

    林秋白凑上前去嗅了嗅,发现这两种草发出的吸引蚊蝇的液体味道并不浓郁,几近于无,相反还能闻到叶片的清香味,再加上植株不大,小巧玲珑,倒是有种赏心悦目之感。

    看了半晌,王成走了出来,笑道:“咋样?看着如何?昨天我也是第一次见这玩意,倒是觉得有些观赏价值,对了,我还问过我朋友,他告诉我现在这种草很受欢迎,需求量也相当的大,不过他也说了,要靠这种草抓蚊蝇那是扯淡,效果不怎么样,平时要是没有蚊蝇,可以喂些面包虫给它,当成宠物来养。”

    林秋白点了点头,王成的那个朋友倒没有骗人,这猪笼草别看是草,但是是属于食肉类的草类,不光要浇水,还得喂它们肉食,这样才能长得拙壮。

    “种子呢?”林秋白问道。

    “次奥,不就在那里?”王成一扬脖子,指着阳台一角说道:“一包是捕蚊草的,两百颗种子,另一包是捕蝇草,也是两百颗种子,还有一包是我顺来的,就几颗,据说是大名鼎鼎的大王花,你要能种出来得让我瞅瞅新鲜,大王花连我都没见过呢,说特难种。”

    大王花?林秋白心里一喜,这可是好东西,大王花还有个名字叫食人花,这倒确实是一种花,也是食肉性植物,花朵特大,是世界上最大的花。

    “不错,谢了。”

    “谢个毛线,这破玩意也不值几个钱,我朋友都说了,别看这些种子不少,成活率不到三成,还得种植高手去种,像你这样的,不是我埋汰你,估计一成都不到,你就当个玩吧,难道你还真准备当一辈子农民?”

    王成自始至终都不看好林秋白这个突然的决定,农民不是那么好当的,面朝黄土背朝田,就算现在有国家政策扶持,一年累死累活的也不过挣个万二八千的,要不然也不会有那么多农民出外打工了,别人都拼命往城里跑,林秋白倒好,放着月薪上万的工作不干,回去当农民,要是别人肯定会说这人有病。

    林秋白笑笑,知道要是点头称是的话王成又得没完没了的苦口婆心,干脆顺着话说话道:“嗯,我就是试试,不行再说呗,是吧?”

    王成这才不说话了。

    正事谈完,两个大老爷们开始喝酒,这两人平时也就过年的时候能见上一次面,此时自然有说不完的话题,一箱啤酒十二瓶真不算什么,王成后来又开车出去买了一箱,这才算喝得尽兴。

    从王成家出来,林秋白直接回了浅水湾,已经快十二点了,刚进湾口,就看到王家老爷子戴着草帽,肩上扛着锄头朝外走。

    “哟,王叔?这大热天的不在家呆着看电视,要上地去?”林秋白招呼道。

    “哪啊。”王老爷子今年快六十了,却显得精神十足,此时憨憨的笑道:“在家闲得慌,寻思着去填一下田梗。”

    听了王老爷子这话,林秋白喉头一动,刚在王成家里吃饱了的肚子居然又觉得有点饿了。

    浅水湾的源头是水库,只要水库不干,浅水湾几乎都不会断流,而那个水库确实也没有干过,常年有水,而且水库很大,所以水库里鱼虾蟹相当的丰饶,在林秋白十二岁那年,水库附近的人打到一条一米多长的鲢鱼,当时成为了一时美谈,林秋白如今还记忆犹新。

    就算是现在,水库里的鱼也是相当多的,附近的人都不用去钓鱼,而是钩鱼,所谓的钩鱼,是用长而结实的鱼线,这种鱼线上都是粗大的鱼钩,朝水库里使劲甩,然后用力拉,运气好的话,几下就能钩到一条大鱼,几乎都有十来斤重。

    这种大鱼很少会游出水库,不过总有例外的时候,就是涨大水的时候。

    蜀地多雨,尤其是夏季,暴雨雷阵雨总是会下那么几次,这个时候水库水位上涨,会小范围的泄洪,水库里的鱼虾蟹之类的水产就会顺流而下,要是运气好点,未尝捡不到大鱼。

    捡大鱼凭的是运气,不过虾蟹之类的就不用凭运气了,小龙虾,大螃蟹顺流而下,许多都在田里扎了根,要想吃就去抓,技术好点,一天抓个一两斤没有问题,尤其是现在浅水湾的青壮年劳力都同外打工了,导致抓的人少了,虾蟹就多了起来,有点泛滥成灾的架势,而王老爷子所说的填田梗其实就是把虾蟹钻出来的洞填一下,免得水田里的水因为洞多了流水,而几乎每次填田梗总是会有收获的。

    做为蜀人,麻辣小龙虾是必然吃过的,晚上的时候吹着凉风,喝着冰啤,嗫着麻小,那真是神仙一般的享受,所以一听王老爷子说要填田梗,林秋白一下子就想到了麻小,然后就觉得馋了。

    “哦,那王叔你忙去,我先把东西放下。”

    “好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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