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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忧站在花香扑鼻的月季花坛边,他的左手无力地摊开着,手上握着他毕业以后为了找工作方便而买的一部破旧的二手手机。
二手手机的外壳虽然破旧,但接收信号的能力一点也不弱,铃声的音量很大,响起来直震人耳膜。因为对于现在正做销售工作的陆忧来说,及时接到客户电话并解答客户的所有疑问,几乎是给他的业绩到来最大影响的直接因素。
昨天,这部手机响了一次,是许久不曾见面、在学校里也相交不深的大学同学卓美。卓美在电话里很是热情洋溢地回忆起大学同窗时的美好时光,热情到让陆忧觉得诧异,以前怎么没发现卓美是个这么健谈活泼又平易近人的女生?卓美在一大通回忆之后,告之陆忧他们同班同学齐云支教回城、明天要到电视台录谈话节目的“喜讯”。
“你知道那个节目的收视率吗?在全国同类节目中都算是高的!”卓美喜滋滋地说:“齐云可太牛了!太给我们班长脸了!对了,等齐云录完节目后,我会约她到南门外的哈根达斯店里吃冰淇淋,你也来吗?”
“呃……我……”
“就这么说定了,明天下午3点,南门外的哈根达斯店,不见不散!”
卓美说着就自顾自挂了电话。陆忧看着安静下来的电话,无奈地摇了摇头。他的事业才刚刚起步,销售类型工作一向没有什么假日,他没有时间和闲情去吃什么冰淇淋。事实上,即使所有的业余时间都用来加班加点,他的时间也还是很不够。在这个陌生而繁华的城市里,虽然他膨胀着欲望和野心,也一直自认为有才华,可现实就是现实。
至于齐云……那是他半年多以来一直回避去想的,心头的一道热热的伤口,他从这道伤口中照见不忍卒读的自己。等这伤口逐渐冷却下去,就结成了一道丑陋的疤。齐云去支教前给他打过电话,他认为像她那样家境的女孩,去支教也不过是走走过场、捞取今后个人发展的资本……可是,难道他的心里就没企盼过不是他想的这样?齐云难道就不能真心去疼爱那些如幼年年的他一般命运坎坷的孩子?
只是现在事实摆在眼前,齐云去支教了半年,就上了卓美口中那个收视率在全国同类节目中高企的谈话节目,用他现在从事的营销行业来讲,这真是一桩成功的个人营销案例!陆忧自嘲地一笑,如往常一般穿好他唯一的一身像样的西装,坐上公交车去往自己工作的那家4S店。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整个上午陆忧的工作都一反常态地进入不了状态,在向客户介绍时有几个关键的数据想破脑袋也想不出来,还被路过听到的经理邓哥说了几句。中午吃饭的时候陆忧挤在公司的小休息室里吃盒饭,抬头竟然看到休息室的电视里正播着一栏谈话节目,两三个女同事正在叽叽喳喳地议论这个小支教老师长得倒挺清纯的,有点像才女明星徐静蕾。陆忧食不知味,眼皮都不敢抬一下,但那熟悉的声音还是灌进了他的耳膜。
陆忧听到齐云为她所教的学生而痛哭失声,心像裂开了一条缝隙,疼。在曾经甜蜜过的相处时光中,他也不是没惹得齐云哭泣过,可是没有一次像这样哭得这么狼狈又真情。他了解齐云,齐云不是那种心思复杂、会沽名钓誉的女孩,他可以肯定她是真心疼惜她的那些学生……可是,究竟又有什么区别呢?她是什么样的人,也都终将会走上这一条被父辈们安排好的康庄大道。她永不需要像他一样为生活挣扎,永不。
陆忧吃完饭,抹着嘴把饭盒扔到4S店门口地大垃圾桶里。回身的时候,他对着门口干净明亮如镜的大玻璃练习微笑。做销售要微笑、要充满自信、要活力充沛、要具有感染力……最后,他沮丧地发现自己今天无法做到以上任何一条,看来如果勉强干一个下午,卖不出去一台车不说,还有可能遭到客户的投诉。
想到这里,他无奈地走进邓哥的办公室,对邓哥报告说自己身体不舒服,想回家休息半天。
邓哥使劲一掌拍到陆忧的肩上,“我说你小子今天上午怎么失魂落魄的,还以为你泡的妞跟人跑了呢!原来是生病了,那还不赶快回家去休息,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可疏忽不得!”
邓哥这人虽然粗鲁,可对陆忧的喜爱和器重却也不是装出来的。陆忧谢过了邓哥,转身走出了4S的大门,心头一片茫然。
到底是为了什么,今天的天地显得特别空远而辽阔,衬托着陆忧分外的渺小,且带着种“徙倚欲何依”的忧伤。他到底能到哪里去?租住的那间平房他是不愿意回的,又没有钱进什么消费场所,只好随便坐上一辆公车,坐下几站下来再随便跳上另一辆公车。
由于不是早晚两个交通高峰,公车上人很少,每个人都有座位。大多数人正眯着眼睛打瞌睡,只有陆忧紧紧抿着嘴唇,目光疏离地望着窗外。窗外的风景五彩缤纷、光怪陆离,纷纷向他的身后掠过,他仔细地看着这个诱人而冷酷的城市。
当他再一次下了车,看清自己眼前就是南门外那间以昂贵而著称的冰淇淋店时,他第一个念头是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然后第二个念头就是狼狈地想要转身逃走。就在这时他裤袋里的那只老爷手机惊天动地地响了起来,他赶紧伸手去接,一接通就听到卓美热情洋溢地声音:
“陆忧,你到哪了?我可是已经到了哈根达斯南门店的停车场了哈。”
陆忧吓了一跳,下意识地扫射着四周。然后跨开大步急跑到附近最近的一个月季花坛边,躲在花坛转角的地方,这个地方是哈根达斯店四周任何角度都看不到的。
躲好了,他才惊魂未定地对电话里说:
“呃……是这样的,卓美……今天我去不了,那个,代我向齐云问好。”
“要问好你自己问!我为什么要代问!”卓美的声音听起来气急败坏。想了一想,又抑制不住好奇地问:“为什么去不了啊?”
“我……加班,加班。”
陆忧义正严辞地重复着这个干瘪苍白的理由。
“你……”卓美果然语结,半响才恶狠狠地嚷:“你还是好好想想吧!过了这个村就不一定有这个店了!”
说完就听到卓美按车喇叭的声音,然后电话便断了。陆忧捧着他这部通话一小会儿就发烫的老爷机,感觉快要被机身的温度灼伤。他无措地站在那个角落,什么都不能做,但也不想离开。
立在那里良久,他和自己打了一个赌,如果卓美再打电话来,不管她再怎么恶形恶状,她都是他的恩人!他会抛下所有的矜持和顾虑,勇敢地走进那家昂贵的冰淇淋店!老同学聚个会嘛,没什么大不了的,即使卓美讹他请客——他穷是穷,可这两个月也不是一点业绩也没有的,请老同学一顿冰淇淋难道就真的请不起?他豁出去了。
可是天不从人愿,不管他怎么虔诚地等待,手里的那部老爷手机都没再响起过。也不知道等了多久,估计是极为漫长的时间,陆忧终于气馁,嘲笑自己的轻狂,他怎么就敢奢望命运发生奇迹?命运之神又何曾眷顾过他?
然而这种时刻,中午电视里听到的那把声音却在他的心中回响,久久不散。齐云在电视里都说了些什么他其实没有听得太清,但那熟悉的声音,却不费吹灰之力地打开了他心头潮水的阀门。那声音让他有种特殊的感觉,让他不期然竟想到家乡;想到少年时躺在山坡上嘴里嚼着草梗,晒着金色余晖的舒展感觉;想到家乡山坳里的炊烟,以及小时候母亲在村里来回转悠着,轻轻唤他回家吃饭的声音。陆忧闭上眼睛,感受着潮水的汹涌,以及心头泛起一股淡淡苦涩的滋味……
时间大概已经过去了很久很久,当他苦笑着揉揉已站得麻木的腿,慢慢向公车站方向走去,却迎面碰到一个正擦着眼泪的女孩。他猛地呆住,不知道是该微笑着打个招呼,还是该夺路而逃。
对面的女孩使劲揉着眼睛,然后再把眼睛睁得大大的,疑惑地说:
“陆忧,是你吗?你怎么会在这儿?”
陆忧看着齐云,她黑了瘦了,更显得一张脸小小的,却并没有楚楚可怜的神气,而是比以前多了些“硬”的气质,刚强、倔强,眼神明亮灼人。
他的目光不自觉地就开始躲闪:“呃……卓美约我来和你们一起同学聚会,我要加班,所以到晚了……看样子,你们是已经散了……”
“同学聚会?”齐云搔了搔头,恍然大悟:“噢,原来卓美说她约了另外一个人,原来是你!”
“应该……就是我。”
两人一时之间静默下来,只听见不远处的榕树上,蝉有一搭没一搭地叫着。等到静默的时间长到让相对的两个人都觉得尴尬,陆忧才像刚想起来似地说:
“既然我来晚了,大家都已经散了,那我也就回去吧。”
他说完就想要擦身而过。刚走了几步,就听见身后有一把能轻易掀动他心灵潮水的声音说:
“既然碰上了,不如一起走走?”
齐云和陆忧并肩而行,像过去大多数他们并肩同行的时刻一样,今天也是齐云说、陆忧听。
齐云开始是笑着给陆忧讲她在乡村支教时的各种见闻,这些事情陆忧都不陌生,时不时还能帮齐云补充上几句,齐云大为叹服,直嚷嚷要是当初去之前能蒙陆忧点拨几句,也能省得自己在那边出那么些洋相。听到这句话陆忧心一虚,不知如何作答,好在齐云也没有就这个问题再纠缠下去,而是继续讲述不久前她在乡村遇到的一件事。
讲到这件事,齐云清脆飞扬的声音变得有些郁郁不乐。她说前几天她在给低年级孩子上语文课,教他们用“希望”这个词造句,她觉得这个词的意思很好,有意让孩子们多说,于是这次她不是点名,而是让孩子们按照座位顺序,挨个儿站起来造一个句子。
她盼望听见孩子们说:我希望上学,我希望走出大山,我希望长大后有美好的前途。可惜,孩子们的希望都比齐云的希望要现实得多,孩子们造出的句子,都不过是希望家里的麦子有好收成,希望每星期能吃到一个鸡蛋,希望妈妈的病赶紧好起来之类。齐云听着听着,慢慢就不是滋味起来,她在心里叹了一口气:慢慢来吧。
有一个小女孩造的句子是:“希望天赶快下雨,我们就不用喝绿水了。”
齐云奇怪地问:“什么是绿水?”
她这一问,孩子们都像被揭穿了个天大的秘密似的,个个面红耳赤,支支吾吾不肯回答。齐云接着上课,心里却奇怪不已。
下了课,她先是找了几个平时和她特别亲密的学生问,一问到这个问题,学生们就脸憋得通红,掉头就跑。她带着这个疑惑回到宿舍,正好赶上二凤给她送来她姑姑家鸡下的几个鸡蛋,齐云总算抓到了一个能答疑解惑的先生,自然不会放过,忙问:
“二凤,什么是‘绿水‘?”
没想到她这一问,已是高年级学生、一贯对答流利的二凤竟然也和那些低年级的小弟弟、小妹妹一样慌慌张张、面红耳赤起来,无论齐云怎么问,就是磨蹭着不开口。齐云心里大叫奇哉怪也,同时好奇心被激得高涨到了顶点,如果不让他问清此事,她非食不甘味、夜不能寐不可。
为了达到目的,齐云不惜厚着脸皮磨着二凤,软硬兼施使遍了手段。二凤开始坚守阵地,不过双手把她自己的衣角都快揉搓破了。后来越来越不安,尤其是当齐云板着脸说“我这才知道,你一点也没把老师当成自己人,大家都知道的事,你却瞒着老师”这句话时,二凤涨红脸、一脸马上就要失声痛哭的表情。
“老师……我说,我全告诉你……绿水就是大缸底下的水,最近很长时间天没下雨,好多同学都喝这个绿水……是校长不让我们告诉你的,齐老师你可千万别对别人说是我说的……我不想当汉奸叛徒,哇……”
齐云赶紧把在压力下失声痛哭的二凤搂在怀里,抚着她的头发,柔声细语地安慰:
“谁说二凤是汉奸叛徒?老师可不答应,别哭别哭,老师不会告诉别人的。”
齐云又去问校长,大缸底的水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校长也窘得满面通红,见实在瞒不过这个城里来的秀气女老师了,才一五一十地告诉齐云:原来这村子里的人家,平常很少有人去河边担水喝,因为土地太旱,农作物产量低,所以劳动力就显得更加重要。这里村民喝的水,都是下雨时拿个特大的缸在房檐下面接的,下一次雨能接够一大缸水,就一直喝,喝到下一次下雨,如果赶上一两个月都不下一回雨,缸底的水会长出很多青苔和微生物来,呈现出一种碧绿的颜色,那种水当然是没人愿意喝的,可是天不下雨,又有什么办法呢?
齐云想到自己宿舍前总是满满的一口缸,追问:“那为什么每天我都有新鲜的水喝?”
校长像做错了事的小学生,眼睛都不敢看齐云:
“你是外来的,又是老师,我们给你担水是应当的。”
静了会儿,又说:
“现在娃们都喜欢你。家长轮流给给齐老师担水,跑得都快得很。”
齐云想一想,下定决心了说:
“校长,我不想搞特殊化,要是明天还不下雨,我就和大家一起喝缸底水。”
校长大惊:“那咋能行?”
齐云笑着反问:“那有什么不行?”
在齐云的差点以绝食绝水来示威抗议的一再坚持下,校长只好叫一位学生家长舀来碗缸底的给齐云看。齐云只看了一眼那被称为“绿水”的东西胃里就忍不住翻江倒海。她当然知道就连这水,也是校长特意为她挑干净的舀的,是煮沸并且静置沉淀过的,理论上可以喝。但是看着水碗里碧绿碧绿的颜色,里面飘拂着一些粘粘乎乎絮状的东西,这些东西使水本身都变得有一种粘稠的感觉,而且气味也是微微泛着酸和馊臭,十分可疑。
齐云硬着头皮端起碗,手哆嗦着,脸上的血色一丝一丝褪尽。
校长在一旁忙劝:“齐云老师,你是城里女子,喝不惯咱这的水,没啥么!你这又是何苦?”
齐云没搭言。舀水那家的家长也说:“齐老师,你来这么久,人是怎么样,大伙儿心里都有数。别说你是大城市来的,就是我们这边县上的镇上的老师,都没你这么实在,何况你还是个女娃,我们心里有数!真的有数!”
校长和家长一唱一和,说得情真意切,伸手就要拿下齐云手里的碗。可是这一瞬间齐云却想起了一件事,是她曾在得知陆忧给公子洗牛仔裤之后、怎么居高临下地批评过他的事,齐云还记得当时陆忧脸上青筋暴起,咬着牙说:“**的懂个屁!”
想到这件事,齐云的眼里突然充满了泪水,她坚决地推开校长来夺碗的手,仰起头一口气把那些水喝了。
齐云带着一抹胜利的微笑把碗还给校长。有了第一回,她知道以后就不会太难了。
而现在,和陆忧并肩而行的齐云骄傲地告诉陆忧:其实那绿水喝起来也不见得怎么难喝,好像还比河水好一点,河水虽然清澈,可是有点咸,还有一股怎么煮也煮不掉的腥气。
陆忧停下脚步看着齐云。齐云眉目楚楚,正微笑地看着他。他心里百感交集。
齐云轻声细语地说:“陆忧,我要到现在才知道你说的对……以前的我,真的就只是一个虚荣、骄纵、什么都不懂却又偏偏自以为是的女孩,”她自嘲地牵动嘴角笑了一下:“我真的就是他妈的懂个屁啊!”
男儿有泪不轻弹,所以陆忧憋得眼眶酸胀,几乎难以忍受。他冲口而出:
“齐云,其实……”
冲动使他的声音哽咽,不能说出完整的语句。但齐云微笑着答道:
“我懂。”
陆忧短暂地仰头闭眼,同时手下意识地向身侧抓了一把,他以为他会抓住一片虚空,就像千万次他曾怀抱希望却又不得不绝望一样。可是这次却有所不同,他的手指抓住的不全是虚空,他还触到了一小块温暖滑腻的皮肤。
因了这一瞬间温暖滑腻的触感,陆忧全身的血液齐齐涌到头上,后背全部被汗水沾湿,连他一向最引以为傲的神智清明和意志坚定的优良品质也在刹那间丧失,他扭过头去对身畔的人发出邀请:
“你有时间吗?去我住的地方坐坐?”
他问这句话的时候,有些尴尬和生份。并不是庸常的男女之情,他想要的绝对不是那个。陆忧只是想让齐云看看他的生活,亲眼看看他真实的生活。他曾经自以为是地把齐云阻隔在他的生活之外,认为齐云承受不了那种真实——她如果知难而退,甚至露出鄙薄或者同情,那么他就会羞愧至死。可是,如果齐云不会知难而退呢?那么他自己有没有力量拉起她的手,一起奔向远方的碧海蓝天?
“好啊。”齐云眨着一双小鹿样的大眼睛,不假思索地说。
他们一起上了公共汽车。连平素爱说爱笑的齐云都静默着,一贯不擅言辞的陆忧更是找不出什么话来说。公共汽车颠覆得很厉害,在一个呈120转角的街角司机做了一个类似于飘移的特技动作,本来已算站得很稳的齐云还是被甩离了她握着的那根扶手,眼看着她的身体就要像风筝一样飘出去,陆忧赶紧伸出手,紧紧地握住了齐云的手。
从那以后他们的手再也没有分开过。然后是陆忧说,齐云听。陆忧说的是自己在4S店里的工作。销售的工作十分辛苦,风里来雨里去,保底的底薪又很少,还好陆忧是吃惯了苦的人,仅仅这样的生活也能够甘之如饴。更何况这两个月前他竟意外地得到了上司的欣赏,客户方面也开了好几单,这让他对未来的生活生出一些信心。
并不是他野心勃勃,而是销售这一行委实也难说,今天可能还是蹲在墙角吃盒饭的打工仔,明天业绩上去了,也可能就变成灯光辉煌的晚宴中衣冠楚楚举杯的一位。他看见无数销售前辈们千军万马地挤独木桥,掉下悬崖粉身碎骨的固然大有人在,可幸好挤过去的人数也还不算微乎其微——既然有人挤得过去,那又为什么肯定不是他自己?
他应该给齐云幸福。当然他也知道只要他愿意,齐云绝不介意和他一起吃苦,是他不能让齐云吃苦。因为曾对自己的信心不足,他一度把齐云推离他的生活,可在那之外他一直弄不明白,究竟为什么他就不可以争取一回自己想要的幸福?为什么他要和其他人一样看扁了自己、看死了自己,觉得自己就一定没有能力给所爱的女人幸福呢?他能的!
这一路,在齐云鼓励的目光,以及频频点头的微笑中,陆忧从未有过的口若悬河。他从不是一个善于言辞的人,即使是做了销售的工作,他和同事们比拼的也只是对于产品哪怕是最微小的方面的数据的熟悉掌握,以及坚韧不拨的个性。以前在学校里他俩在一起,也总是齐云叽叽咕咕的笑着说,陆忧只负责听,有时还皱眉嫌齐云烦。只有今天,陆忧好像是畅快地说出了一辈子都憋闷在心里的话,他说得口干舌躁,却丝毫没想要喝水的渴望,而是只觉得身体像一只氢气球一般,轻盈而喜悦地飘浮在空中。
因为这种良好的、不真实如梦如幻的感觉的带领下,陆忧掏出钥匙打开他租住的平房的小院。在简陋无比的小院门被嘎吱一声推开,院里堆放的空空如也的一口酸菜缸和满院凋零的景象在他的心上戳了一针,他的喜悦有些微的漏气,他略一迟疑,刚涌起了想要松开手心那只小手的想法,却感觉到手心里的那只手,以比他更大的力量回握住自己。
齐云蹦蹦跳跳地钻进陆忧住的小屋,像只好奇的猴子般东看看、西摸摸,边看还边啧啧赞扬:
“斯是陋室,唯吾德馨!还别说,虽然室内陈设简单了点,可没看出你一个男孩子,竟然能把房子收拾得井井有条!”
陆忧微微一笑,这个表扬他倒是当之无愧。而且齐云说的那两句《陋室铭》也正好是他常常用来勉励自己的。正在这时他又听见齐云咕哝了一句:
“你住的这里,比起我支教地方的宿舍,绝对算是超五星级的豪华标准了。”
陆忧这才想起齐云已不是过去那个娇滴滴的大小姐,她已经去过更苦的地方,见到了世面,经历了风雨,即使他未来的人生路还有些许泥泞,她也绝对是当之无愧地最适合陪他携手走过的人!一想到这个,他就既感到愧疚,又无比欣慰。
“喂,你这里有茶没有?我要喝水!走了一路都快渴死了……奇怪,你说了一路话,竟然不渴?”
齐云自己从陈旧的碗橱里摸出了茶叶罐,放在耳边摇了摇发现“有货”,打开一看是今年新下的茉莉花茶,虽然廉价,但细碎的香气逼人,让人心生欢喜。
“茉莉花茶,好香啊!”齐云贪婪地吸了一下鼻子。回家这两天,我妈光忙着给我炖各种十全大补汤了,连茶也没好好地喝上一杯……”
陆忧笑着说:“是最便宜的茉莉花茶,我买来为了晚间提神看书的。”
齐云说:“这已经够好了,我在山里喝的都是土制的砖茶,因为水的味道很怪,加些茶叶末子是为了掩盖水味。”
陆忧点点头,了然于心。在他的老家,妈妈也是在水里加些土制的砖茶末子给他喝,也是为了掩盖水的一股怪味。他看着齐云发怔,恍然觉得齐云的形象与他久未谋面的母亲形象有些重叠,他在齐云身上看到了一种温存的熟悉的直抵人生本质的东西。
因为突然意识到了自己的失态,陆忧赶紧背过身,拎着屋里的一个铁皮炉子向院里走去,边走边说:
“炉子灭了。你要喝茶的话我得先升炉子给你烧水。”
齐云蹦蹦跳跳地跟过来,“要不要我帮忙?”
“你?”陆忧哑然失笑,“就算你真会升这种土炉子,我也没这样待客的道理。你还是坐在屋子里等着品茶吧。对了,桌上是我的电脑,你可以听听音乐。”
“你说谁不会生土炉子呐?”齐云气呼呼地搡了陆忧一把,“你别门缝里瞧人、把人给瞧扁了!你说我不会生,我还就偏要生了,让你心服口服!”
陆忧一向拗不过齐云,只得眼看着齐云冲进院里,用依然玉指纤纤的双手把炉子引起火来,开始时是塞进去一把木头,点燃木材时的烟气冲起来,呛得齐云一阵咳嗽,陆忧有点心疼,刚伸手帮忙,齐云毫不犹豫地打了一把他的手。齐云面对烟气只是头略微地偏了偏,接下来的一切就很顺利了。齐云烧开一炉水的速度很快,然后她手势纯熟地封上了蜂窝煤炉子。
“怎么样?”她回过身,偏着头微笑问。
陆忧默默不语,一股暖流在他的心里缓缓的、软软的流动。陆忧喉头突然一阵哽咽,强忍住眼眶里酸楚的冲动。
陆忧默默提起炉上的铝壶,往齐云已经放好了茶叶的茶杯里冲灌进去。齐云笑着叮嘱他慢点,热水灌到玻璃杯里,要先摇两下,让杯壁受热均匀且有个适应过程,要不就很容易炸裂。
陆忧倒满了齐云的杯子,又倒满了自己的。水汽在两个人之间氤氲起来,褐色的茉莉花在水里还了魂,变得洁白如初,香气也袅袅升起。
齐云下意识地伸手去拿杯子,陆忧连忙阻止:“烫,还不能喝……”
齐云眼睛看着他,点头微笑的动作还是挺得体的,可手却仍然傻乎乎地伸向杯子,眼看就要碰到滚烫的杯壁了。情急之下,陆忧想都没想地伸出手去抓她的手指,抓到了,把她的手拖回到自己胸前。
他突然发现她的一双眼睛近在咫尺,吸呼也是。
陆陆忧突然就血脉贲张了。他一把将齐云揽进自己的怀抱,这个动作太过于猛烈,齐云很小声“呀”的叫了一下,碰倒到桌上的茶,汹涌而出的热水烫了陆忧的手背,陆忧连甩一下手背的动作也没有,只紧紧抓住齐云的手放在自己胸前。这时候出租屋的那盏瓦数很低的电灯泡闪了几闪,似乎岌岌可危的样子。陆忧苦笑了一下,嘟囔道:
“不会又停电吧?这里常常停电。”
齐云说:“没有关系,我支教的那个地方,也常停电。”
她弯曲另一只手,回抱住他,用轻柔而缓慢的声音说:
“以前我也不喜欢停电,直到有一天,我在一个停电的晚上,看到了一整个天空的星星,真的,就和书上说的一样:像一颗一颗的小钻石,镶嵌在墨蓝色的丝绒上,又像一眨一眨的眼睛……我觉得吧,电是好东西,可是也许它太好了,人们都对他趋之如骛,在这个过程,却忽略了我们本来就拥有的美好……”
她终于在他的怀抱里眨着眼睛,她的眼睛就像天上中的两颗最明亮最璀璨的星辰。当然,他是农村长大的孩子,自然也见过最美丽的满天星辰。不过,即使把整个天空的星星都摘下来给他,也比不了他怀里这个女孩的美好。
她的发丝轻轻拂着他的耳垂,她独一无二的香气又在他鼻尖萦绕……他不是从来没有拥抱过她,还在校园里的时候,他们有比这相拥得更紧密的时刻,可是从来没有一次拥抱,像今天这样的意味深长。他想,她刚才说的很对,他那样不停地说了一个晚上的话,真的是渴了,很渴,很渴。
陆忧觉得奇怪,一个干渴的人首先想要的不应该是水吗?为什么他的意识总是游走和渴望在齐云的唇瓣间辗转,好像那里有着取之不竭的甘泉。这时候,他听到轻轻地“扑”的一声,电灯灭了,果然停电了,陆忧打开的那台摆在桌上的老式台扇的扇叶也随之停止了运转,不过才是初夏的天气,夜晚的热度却使相拥在一起的两人汗流浃背。
他们两个人贴得如此的近,齐云的脸在陆忧的眼前放大了,但放大了也还是小小的一团,齐云瘦了很多,也没有大学时那样白皙,但她的整个脸都透着动人的辉煌的光彩,那种光彩把黑暗的夜空都照亮了。
他们两个的身体好像是粘在了一起,又好比残缺的半面镜子突然找到了另一个半面,马上严丝合缝地合上了。齐云尝到了咸咸的液体,不知道是自己还是陆忧的眼泪,紧接着齐云又感觉到陆忧的舌头,笨拙的缠绵的忧伤的,火一样灼热,滑溜溜的。
停电使整个平房小院安静、沉寂而无比的辽远,星光给暗色的世界织了一层银色的网,远处有长而沉重的火车轰隆隆的通过铁轨,声音铿锵震憾,富有节奏,锐利难当——然而这或许只是陆忧和齐云自己内心的声音。
星光流进陆忧的小屋窗口,淡淡的犹如薄纱铺地。星光和安静使这时间地点都失去了一切尘俗的概念,分不清年代,分不清主人公是谁。齐云像一棵压在石下的小草,在这个星夜,由陆忧扶着她轻轻拱开了幽暗、羞涩、疼痛的秘境。一阙齐云支教的地方流传的山歌——“花儿“的歌调在她的脑海中来回穿响,时断时续,幽咽无比又喜悦无比。
“场里的碌碡没有脐,想你一晚心悬起,
黑了夜饭吃不及,我把馍馍手里提;
镰刀割下柴着哩,远方来下人着哩,
忙得我倒穿鞋着哩;心上想下疙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