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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一十七节 主角终于又出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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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良弼遭到刺杀。

    一位拥有皇族身份、而且掌握军队的辅政大臣遭到刺杀。

    而且是在帝国的首都。

    每一个了解中国的政治局势的人都能看出,这起事件的严重程度绝不会比皇帝本人遭到刺杀更低——帝国的官僚都很聪明,因此非常难得的,这些人用自己能够达到的最快速度做出了反应。

    北京的正式抗议只比张绍曾的报告晚了一天送到秦朗面前。

    这是从未达到过的反应速度,几乎称得上奇迹,因为十几个小时以前,承担这项使命的两位外交官,旧金山总领事周汝钧和公使馆的武官谭锦镛,还在圣弗朗西斯科,而且谭锦镛被关押在警察局的监狱,而周汝钧忙着把他弄出来。

    他们肯定是离开警察局就立即上路了。

    真积极。

    但秦朗不喜欢他们的这种积极态度。他已经收到许多电报,而且还会收到更多,一些是某些人的辩解,一些是调查报告,剩下的全是要求进行解释和评估,不是来自纽约就是来自华盛顿,必须给予重视;在这个时候,他不愿意看到一份完全多余的电文。

    哪怕他可以、并且肯定会将它扔到一边。

    只是出于必要的礼貌,他不得不把自己装扮得像个拥有多重显耀身份的大人物,浪费一点宝贵的时间接待两位理论上很尊贵、实际上不值得一提的外交官,接受他们提出的抗议;不过两位外交官表现得很客气,不像是来提出抗议,更像是来道谢……

    事实上,他们就是来道谢,同时代表总理衙门提出抗议。

    因为他们遇到的麻烦。

    如果没有秦朗,他们就会继续困在那座城市,为了警察局的指控焦头烂额,需要耗费许多资金和时间才能解决问题;圣弗朗西斯科的警察似乎一点也不在乎自己的行为会不会引起外交上的纠纷。周汝钧已经束手无策了,只能请求公使馆协助。但是秦朗只用一个电话就让警察局撤销了指控。

    尽管结果还不能让人完全满意:警察局拒绝道歉,坚持自己的人没有任何错误,而且发出威胁,如果谭锦镛继续“无理取闹”。就会遇到加倍的麻烦;不管怎样,能够解决问题总是一件好事。

    秦朗帮了一个很大的忙。

    虽然他需要为良弼遇到的刺杀承担一部分责任,那是公事,而在私人的角度,不管是礼节性的表态还是出于真心。向他表达谢意也是应该的。

    然而这只是周汝钧和谭锦镛的一厢情愿的观点。

    他们弄错了一件事。

    秦朗没有给圣弗朗西斯科的警察局打电话——他很忙,还有很多重要的工作等着他,没有时间关心发生在一座距离圣迭戈几百英里的城市的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更不用说亲自给那里的警察打电话——只是一群小角色,几年前他还需要亲自做这件事,但现在,他们自己就知道应该怎么做。

    哪怕那些傻乎乎的警察真的愚蠢到不知道什么才是正确的做法,只需要Umbrella的一个中层管理人员稍稍表达一下关注,他们也会立即反应过来。

    否则他们就不能继续留在现在的位置上了。

    周汝钧和谭锦镛认为是他解决了问题,实际上只是他的名字起了作用。

    秦朗没有听到任何消息。

    直到两位外交官开始向他道谢。他才知道发生了什么。

    当然,他确实知道谭锦镛的遭遇。这位原本应该死于自杀的陆军上校在历史上没有太多名气,但也不是完全没有名气,如果有人需要一个国家软弱和无能导致外交官遭到羞辱甚至不幸遇害的例子,他的名字就有可能出现。

    不过,因为历史记载太少也太模糊,再加上他的遭遇的悲惨程度还不能与南京国民政府统治时期的蔡公时相提并论,他被提起的次数很少,大部分只是引用了相同的文章。

    而且有很多错误。

    秦朗正在意识到这一点。

    虽然记忆已经变得很模糊,不过他还是可以想起一些内容。曾经看到的那篇文章提到谭锦镛使用英语回敬了警察的语言羞辱,但这位上校先生告诉他,他不懂英语因此不知道警察说了什么,这导致他对警察的命令置之不理。于是警察动了手,而他毫不客气的进行了反击,结果警察叫来更多警察……

    秦朗不得不暂时放弃了弄清引起这起事件的那个家伙——如果没有意外,他的名字应该是约翰.克雷默——是不是使用了“黄皮猪”这个词的念头。

    他不关心谭锦镛的遭遇。如果上校先生真的拒捕和袭警,这件事也就没有任何意义。但是,如果克雷默警官确实使用了那个词。那么他就应该在新郎湖或者太平洋的某个地方得到一个新位置,然后一直待在那儿。

    直到有人把他找出来。

    经过了这么多年以后,加利福尼亚的每个警察都该知道,哪些词可以使用,哪些不能。

    克雷默警官最好不要犯错。

    但是上校先生不能证实这一点。当然,最终,秦朗还是可以通过别的方式弄清真相,比如几位同事或上级的亲切和友好的登门拜访,但现在,他只能让他把整个事件的经过说完,然后侧过脸对着周汝钧耸了耸肩。

    “我对此有一些好奇,北京为什么会任命一位听不懂英语的军官担任公使馆的武官?”

    他突然使用了英语以至于周汝钧用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想到他的一个众所周知的习惯,喜欢使用英语而不是中文与华人交谈——许多人相信这是因为秦朗希望自己看上去更像美国人,实际只是因为他听不懂南方的方言——虽然不喜欢他的做法,旧金山总领事还是用英语进行了解释。

    “锦镛是武举人,曾经担任先帝的侍卫,所以不通西文……”

    秦朗用手势打断他。“请原谅,总领事阁下,但我想知道的是,中国政府为什么会任命他为武官。”

    “他曾经是先帝的侍卫,他的忠诚毋庸置疑,我认为这足够了。”

    “也就是说。实际上你也不知道他得到任命的原因。”秦朗笑了一下,“然而这个任命显然是一个错误。”

    周汝钧皱了一下眉毛。“秦先生,任命谁担任武官,这是我国的内政。”

    “如果你们可以自己解决由此产生的问题。是的,总领事阁下,它是内政。”

    秦朗没有把话说完,但是周汝钧明白他的意思,公使馆和旧金山总领事馆都不可能解决谭锦镛遇到的麻烦。当然更不可能指望北京,因此任命一个听不懂英语的人担任武官确实存在很多隐患,必须认真考虑。

    然而他认为这种看法有失偏颇:至少在表面上,美国是一个文明国家,而且梁诚公使与美国总统的关系还很好,在国会也受到了欢迎,圣弗朗西斯科的警察惹出来的麻烦总能通过外交手段得到解决,只是需要金钱和时间。

    他清了清嗓子。“我认为……”

    “你认为可以请求华盛顿施加政治压力?”秦朗知道他的想法,很容易猜到。这位总领事阁下在美国的时间还是太短了,而且更熟悉中国的那一套办法。但那并没有什么用处。“你可以那么做,只不过圣弗朗西斯科的警察不会在乎华盛顿的态度。”

    他第二次耸肩。“你必须明白,联邦政府对地方的执法部门没有管辖权限,而且任何事情一旦涉及联邦和州的权力冲突就会变得非常棘手。上一次,美国人为了解决冲突进行了四年内战,死了上百万人,最后只能妥协,我不认为他们愿意再来一次。”

    说完,不管周汝钧准备怎么回答,秦朗重新看向谭锦镛。“上校先生。我希望你看开一点,不用太在意你的遭遇。”他用的是普通话——而在周汝钧和谭锦镛看来,这是不标准的北京官话——现在没有必要使用英语了。“美国的警察就是这样。”

    他试图劝说谭锦镛忘掉那件事,或者将它放到一边。即使不知道历史的人也能看得出来。这位陆军上校的憔悴神色不完全是因为曾被警察殴打、关押和圣弗朗西斯科到圣迭戈的旅程,他觉得自己遭到了羞辱,而他是政府官员和外交官,因此对他的羞辱也就等于对国家和皇帝的羞辱,他必须采取措施消除它的不良影响。

    只有一种办法可以达到这个目的。

    他会自杀。

    秦朗其实不关心谭锦镛的死活,但是他担心。如果这位上校先生离开五角大楼以后突然死亡,肯定会影响他的名声和形象;他的合作伙伴又会大惊小怪,认为他做了什么。

    秦朗希望谭锦镛活着,不要给他惹麻烦。

    但是他的劝说正在起到相反的作用。

    “秦先生,我不明白你的意思。”谭锦镛的脸色变得很难看——虽然他的脸色一直很难看,不过现在变得更难看了。

    他认为秦朗是在针对他,实际上秦朗是在针对警察。

    “美国的警察对所有人都是同样的态度。如果你没有服从他们的命令,不管因为什么原因,他们会攻击和逮捕你,甚至开枪打死你,即使你只是躺在床上,拿着一把小刀准备自杀,而且警察是你的家人叫来的,为了阻止你自杀。”

    周汝钧和谭锦镛同时给了他一个“你在逗我”的表情。

    然而对于两个传统的中国官员来说,做出这样的表情无疑是非常滑稽的,结果秦朗反而被逗乐了。

    他的反应让周汝钧产生了错误的理解。“所以,你是在说笑话,秦先生?”

    “不,这就是美国,总领事阁下。”秦朗摊开手。“只是遭到警察殴打和逮捕不过是个小意思,如果是黑人,大多数警察会选择先开枪,再提问。”

    “我还是不能相信……”周汝钧慢慢的摇着头,“难道这个国家没有法律?”

    “你可以向警察求证,但是他们会告诉你,”秦朗突然换了一种语气——他在模仿史泰龙扮演的判官爵德,“我就是法律。”

    然而两位外交官都不认识史泰龙,也不知道爵德,因此他看上去不像在开玩笑。虽然周汝钧仍然觉得有很多疑点,但是谭锦镛已开始相信了。

    “也就是说,我被警察攻击和逮捕……不是因为我是中国人?”

    “在没有更多证据之前,是的。”停了一下,秦朗接着说,“当然,必须承认的是,种族歧视是广泛存在的问题,而且加利福尼亚是一个反华情绪很严重的地方,但还没有严重到警察会毫无理由的攻击一个普通人。”

    “所以我被警察攻击和逮捕只是因为我没有服从命令?”谭锦镛瞪着他,“可我是外交官!”

    “你知道你是外交官,我知道你是外交官,问题是,警察知道吗?”秦朗重新看向周汝钧。兜了一个圈子以后,他们又回到起点。“所以我认为,北京应该重新委派一位懂得英语的军官担任公使馆的武官,避免类似的事件再次发生。”

    “而我的问题是,”周汝钧的身体向前倾了一点,“你想做什么,秦先生?”(未完待续。)

    PS:  关于谭案,现在网络上流传的文章似乎都是出自90年的一篇短文,按照该文描述谭懂英语,然而按照当时记载,谭不懂英语,而且谭是武举人出身的军官,到美国的时间也很短,不懂英语的可能性很高,因此约翰.克雷默是不是因为谭是华人于是用语言挑衅仍然是个不能确定的问题

    另外,尽管有美国国【务】院督促,加州州长和旧金山市长关注,该案的调查最终还是不了了之,一般将这个结果归咎于当时加州的反华情绪,不过更主要原因可能是因为美国警察系统一贯的护短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