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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
为什么不?
为什么易水要拒绝他的建议?秦朗不明白。为什么他一定要留在美国?他根本没有理由留在美国。既然他的目的是参加海军,而世界上最强大的海军又是英国皇家海军,他就应该去大不列颠。
他的决定根本毫无逻辑可言。
这真是……等等,我为什么要为易水操心?秦朗自暴自弃的想到,他既不是易水的亲戚也算不上他的朋友,有什么必要关心他准备做什么?反正,到时候只需要把他送到开往上海的商船上就行了,至于他是跳海游回美国还是乘船返回中国,这与他自己有什么关系?
那就这样吧。“随便你想干什么。”他冷冰冰的说,“我送你上船,然后我们就没有任何关系了。”
然后,他转过去看着其他三个人。
瑞切尔.麦克布莱德先说话。“怎么,看起来你们谈得并不愉快。”
“我想把他送回中国,但他却坚持留在美国。”
“那为什么不让他留下?”
“让他留下?如果没有人照料他,这个笨蛋用不了一个星期就会横尸街头。”秦朗耸了耸肩,“当然,既然他一定要这样,我也没有办法。”
“为什么你不肯多照顾他一些时间呢?毕竟你们都是中国人。”瑞切尔.麦克布莱德反问到。
“我有我的计划——”
“抢劫银行?我猜你还没有放弃这个计划。”她扬了扬眉毛,“听我说,秦,你为什么不放弃这个糟糕的计划呢?我们现在有八万七千多美元,如果平分每个人至少也有一万七,你没有必要再去冒险。”
秦朗叹了一口气。现在有三个问题:先,邓肯把什么事情都对瑞切尔.麦克布莱德讲了;其次,她把自己看成了他们中的一员;最后,她把易水也看成了团伙中的一员,因此在计算每个人的收入时把钱平均分成了五份……
他的收入已经大大缩水了。
“麦克布莱德小姐,我认为这笔钱应该由我、肖恩和邓肯三个人平分,当然我们也会给你和易水留下一些。”他先竖起一个指头,接着再竖起第二个,“然后我不得不告诉你,不管我拿到的是两万九还是一万七,它都不够塞我的牙缝——”
“你太贪财了这句话的是邓肯。秦朗并不感到奇怪,他当然会帮瑞切尔.麦克布莱德说话,尤其是他对自己的收入已经非常满意了,即使只有一万七。
但不仅仅是他,肖恩.奥康纳也不赞成抢劫银行。他曾经见过许多银行劫匪——当他们被吊死在绞刑架上以后。“秦,我们已经有钱了,没有必要再去抢劫银行。伙计,被警察和赏金猎人追捕一点也不好玩。”
“有这辆卡车,警察和赏金猎人都不可能追上我——即使他们追上了,我也可以把他们全部干掉。”秦朗说。只有说服了奥康纳和邓肯,他才可能实施计划,否则就只能寻找另外的帮手。但要找一些可靠的新帮手却并不太容易。
只是奥康纳无论如何也不愿意抢劫银行。他已经惹上了联邦政府下属的国内收入局,再惹上一大帮银行家就太不明智了。邓肯也不愿意。按照秦朗的说法,他得罪的是欧洲一流的银行财团,既然如此,为什么还要再得罪美国本土的银行财团呢?到时候他会死无葬身之地的!
“秦,很抱歉,但我们不愿意做一件太冒险的事。”
“那好吧。我们把钱分了,然后到下一个城市我们就分手。”秦朗很无奈,不过现在也只能这样了。
但事情并没有因此而结束——不知道出于什么样的理由,瑞切尔.麦克布莱德似乎很想劝说他放弃抢劫银行的计划。“秦,我还是不明白,你为什么一定要抢劫银行。”
“因为我需要钱。”很直接的回答,也容易让人相信。
“你还想制造一辆卡车?”
“不,为了生活。”从他现自己已经回到一*三年的那一刻起,秦朗所考虑的就是如何在这个世界活下去。他选择的是最简单的方法,抢劫银行,弄到一大笔钱,然后就靠着它们度过下半生。
这是一种消极的人生态度,然而也很现实。在一个没有移动电话、没有电脑、没有互联网、没有喷气客机、没有汽车、没有现代医疗设施和药物……没有一切的悲惨年代里,怎么会让人产生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
而且秦朗也不知道在这个世界自己还可以做什么——他没有身份证明,也不能证明自己的学历,在大学里熟练掌握的东西在一*三年也毫无价值;他唯一的优势就是知道历史的展方向,但也仅仅只限于少数重大事件,这同样没有实际意义。
他没有机会找到好工作,当然就没有机会过上舒适的生活,也不可能扮演通晓预言术的巫师四处招摇撞骗。唯一的机会就是利用掌握的那点历史知识提前购买一些公司的股票或做一些投机生意,但这样做的前提却是,他必须手里有足够的资金。而这就只能靠抢劫银行获得。
当然,秦朗不想解释得太详细,他只说了一句话:“对于我来说,要生活就只有做一些不合法的事情。”
“为什么?”
“因为我不能从事合法的工作。当然我的确可以到工厂或矿场去当工人,但事实上我不能忍受这样的生活。麦克布莱德小姐,我要变成一个有钱人,只有这样才能让我稍微感觉好一点。”
只有过上富豪的生活,才可以让他不去回忆以前的美好生活。
这是秦朗的悲哀。
不管是瑞切尔.麦克布莱德、奥康纳、邓肯还是易水,谁也不可能明白他的悲哀,不过他们也有自己的见解。类似秦朗这样的人,在很多小说和戏剧中都普遍存在——落魄的富豪之子,或没落的贵族后代,甚至可能是败亡的王族末裔……在联系到他的价值七万美元的卡车和奇特的武器,他的身份的确很值得研究。
像他这样的人的确会竭尽全力让自己回复以前的生活状态,但这并不能成为他抢劫银行的理由。
“即使如此,秦,你也没有必要抢劫银行。”瑞切尔.麦克布莱德对他说,“我们现在有八万七千美元,完全可以用来经商——”
“经商?遗憾的是,我并不擅长经商。”秦朗摇着头。如果他擅长商业活动,他又何必参加钻石走私组织呢?其实,当初报考大学时,他就应该选择佛罗里达州立大学的商学院,而不是到工程学院去读化学工程……但现在说这些有什么意义?谁可以在报考大学时预料到自己今后会莫名其妙的被人丢回一*三年?
那个该下地狱的混蛋……
“不用担心,我懂得如何经商。”
“什么?”秦朗疑惑的看着瑞切尔.麦克布莱德。她想与他合伙?还是另有目的?事情应该不会有这么简单。
其实事情并不复杂。“我们可以合伙开办一家公司。”她提出建议,“我负责管理,而你负责公司的安全工作。”
当然,她需要的是秦朗的出色枪法。经过昨天晚上的枪战和邓肯后来的胡乱吹嘘,现在他已经是世界最顶级的枪手了。
而且他的领导能力也还可以。
但秦朗不喜欢她的建议。“不,我拒绝。”他不想给人打工——尤其是精明的女人。而且他也怀疑瑞切尔.麦克布莱经营能力。她就读的是一所天主教的女子寄宿学校,这样的学校能教出一名女商人?似乎不太可能……但是,如果她真的懂得经商,或许还是一个值得利用的对象。
他想了想。“如果你真的懂得经商,麦克布莱德小姐,我倒有一个建议。”
“什么建议?”她正感到非常泄气,秦朗的提议更让她感到担心。按照邓肯的说法,他的任何提议都对他非常有利,每一次都是如此。
那么这一次呢?
“我们合伙开办一家公司,我担任老板,负责最终决策;而你,麦克布莱德小姐,担任公司的经理,负责具体的经营与管理——你觉得怎么样?”
果然又是这样。